重污染天气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的核心问题,也是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最大短板。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不断深入,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显著增强。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尚不稳固,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仍会发生。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内容比较全面,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等10部分,进一步突出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了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了新形势下的新需要,确保政策有效衔接,保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持续依法依规开展,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有着重要意义。
本《应急预案》需要注意的是,修订主要涉及预警发布时间、适用范围和指挥架构等,其中,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为各级各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提供充足准备时间,确保在重污染过程来临前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降低重污染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更好的起到削峰效果。
对后续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应对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等标准,逐家企业明确减排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二是进一步完善“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利用现场走访等方式,把握难点、聚焦重点,多形式多层次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业务培训,尤其是对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各自应当落实的减排措施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对于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要注重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