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市级竞技类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所列的经费项目主要包含10个项目,分别是食宿费、劳务费、裁判员服装费、器材费、打印制作费、宣传费、交通费、体检保险和疫情防控费、医务及场地、电力安保、卫生检疫10大类。
其中,市级竞赛食宿费标准不超过200元/人/天,劳务费按照人员类别实行160元/人/天、120元/人/天、60元/人/天标准执行,裁判员服装费原则上按照每人200元标准,器材费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进行采购,打印制作费、宣传费等项目费用根据赛事承办主要情况由赛事承办单位、派出单位或者组委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