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政策修订主要调整如下:
一是放宽限制情形。对分割前存在抵押的,经抵押权人同意,允许企业带押分割、带押转让,能够降低办理门槛和资金压力,有效破解企业使用“过桥资金”高成本、多流程、耗时久的难题。
二是规范施工改造。转型升级的企业在盘活闲置资产时,对既有建筑二次改造的,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划基础上,遵循严格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确保改造后的厂房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产业功能要求。
三是优化联审程序。分割登记实施市区两级联审,分割转让由市区两级联审调整为区级直接审查批准,大幅提高分割登记效率,提升企业办理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