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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07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公众参与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 (关于《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制定情况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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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议题:关于《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制定情况的汇报 开门决策公众代表: 胡月丽,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耀文,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代表意见发表情况: 胡月丽:非常荣幸参加这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我市拟出台的《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是在充分听取了我们各行各业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拟定的,作为市民代表,我也参与了前期的多次调研,我认为该条例的出台符合立法法以民为本、合理合法的原则,思路清、目标明,内容全面,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希望下一步实施过程中,政府各单位立足职责,落实好条例要求,给我们老百姓解决电梯安全方面的难题。 张耀文:电梯作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安全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完善电梯安全条例,对于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前期我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的听证会,对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期盼《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尽快实施,各相关单位按照条例真正把电梯安全管理规范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两位代表的意见全部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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