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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05
    临政办字〔2023〕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
    2023-05-05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3-04-27
    ​临政办字〔2023〕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老...
    2023-04-27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沂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通知
    2023-04-23
    临政办字〔2023〕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0号),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省...
    2023-04-23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20
    临政办字〔2023〕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
    2023-04-20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
    2023-04-19
    ​临政字〔2023〕31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改扩建、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事宜。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1.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2023-04-19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情况的通报
    2023-04-18
    ​临政办字〔2023〕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2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知识产权重大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更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知识产权创造情况大力实施培育工程,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量质齐升。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1549件,有...
    2023-04-18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邹庆法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2023-03-30
    临政任〔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邹庆法为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宁良强为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季相迎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职务。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3-03-30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03-28
    ​临政字〔2023〕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要求,...
    2023-03-28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3-27
    临政办字〔2023〕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
    2023-03-27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
    2023-03-27
    ​临政字〔2023〕24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迁建事宜,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1.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变更生...
    2023-03-27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03-27
    临政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
    2023-03-27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2023-03-20
    临政办发〔20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
    2023-03-20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的通告
    2023-03-19
    临政字〔2023〕21号为加快高铁片区开发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2020年3月份冻结通告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冻结范围主要包括沭河路以东、长春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茶山十路和高铁沿线以南,共25平方公里。涉及沂河新区白沙埠镇26个村,分别是: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东...
    2023-03-19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
    2023-03-07
    临政办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2023-03-07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2023-03-06
    临政办字〔20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
    2023-03-06
共923条  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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