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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5-05-09临政办字〔202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7日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
临政办字〔202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将政务公开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相结合,与政务服务相结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执行和结果更加透明,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提质
(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机制。持续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形成较为完备的市县乡三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体系。探索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促进公开与业务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开展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试点,探索制定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实现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完善配套制度,畅通受理渠道,制定答复文书模版,提升答复质量。强化服务理念,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提升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加强多级协同联动,实质解决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在申请受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明确具体责任及工作要求,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组织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复杂申请件的办理工作。推动申请较为集中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转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务实推进、规范升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优化提升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件咨询答复等功能,积极开展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等活动,实现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探索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向大型商超、客运枢纽、旅游景区、综合医院等公共场所延伸。(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全流程加强政策制发和解读管理
(四)有序推进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和动态调整,提高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水平,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落实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学者、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持续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在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并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增加历次修订文本,实现现行有效文件和历次修订文本的关联展示,全面展现历史沿革。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开展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试点,开通网络版政府公报订阅渠道,合理减少纸质版政府公报印发数量。依托政策文件库,统筹建设政府公报数据库,实现各级政府公报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谋划、同步安排并同步录入政策文件库,做好关联展示。健全政策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政策出台前,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政策文件同步开展草案解读,更好引导企业和群众提出意见建议;政策出台时,积极采用召开政策吹风会或者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专家学者解读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解读,传递政策内涵,精准释放政策信号;政策实施后,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策起草部门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作用。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具体措施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建立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公众政策评价机制,通过政府开放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交流等方式,围绕政策落实情况、效益满意度、可持续性等,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加强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全环节推动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
(八)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信息发布精准化、解读回应高效化、信息管理精细化、公开平台智能化的新型政务公开模式,加快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融媒体中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政务数据分析和研判,精准把握企业群众需求,开发智能问答、精确查找、办事咨询等政策服务场景,以数字化赋能政务公开,辅助政府提高决策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九)优化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探索引入新技术,优化升级网站功能,不断提高用户体验。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深化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做大做强主账号,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日常监管和季度检查,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重要信息转发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及时调整完善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关栏目。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安全巡查机制,每季度集中清理一次不当公开的各类信息。探索建设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性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各领域信息跨层级统一查询和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建设市级依申请公开平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与全省一体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程网办、跟踪和监督。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功能,探索构建档案库和案例库,借助信息化手段提供答复辅助和决策支持,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据可查、有例可循。(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全领域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十一)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实。围绕实施提振消费行动,打造“乐购商城”消费品牌,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文旅消费、汽车消费、家居消费、养老消费、体育消费、消费环境等方面配套措施的宣传推广,及时公开落实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强公积金贷款、城市更新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发布和解读,持续做好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助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创业沂蒙”、社区微就业、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等行动宣传,分类归集发布重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加大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等政策解读和信息推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信息公开。加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和养老机构监管信息公开,做好示范性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活动、第三届“沂河之夜”小戏小剧展巡演活动以及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十四届中国沂河体育节等赛事活动信息,丰富群众文体生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以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规范发布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优化用户体验为导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做好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信息的更新发布。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政策措施。开展政府开放日、“我为营商环境建言献策”等活动,广泛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商(协)会、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三)以公开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开本地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公告要载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健康防护。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统一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设。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政府开放活动要通过现场参观、互动体验、政策解读、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升公众参与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全要素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十四)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充分学习借鉴市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专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指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五)强化工作引领。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策专题应用场景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典型案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开展交流分享,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政务公开品牌建设,丰富和延伸品牌内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做强“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印发
2025-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5-08临政办发〔202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7日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
临政办发〔20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厘清检查职责,明确检查标准,优化检查流程,规范检查方式,推动形成联合检查率、非现场检查率、企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数、行政复议数明显降低的“三升两降”工作格局,全力打造“管住风险、无事不扰、企呼我应”的涉企行政检查新常态。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行政检查概念。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巡查、核验的活动,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过程性行为。行政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日常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对不特定检查对象或者不特定事项实施的检查。专项检查是针对某一地区、领域的突出问题,履行批准、备案、公布程序,部署本地区或者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检查。个案检查是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企业申请等实施的检查,实际是有线索可查的检查。行政执法主体基于隶属关系对所属企业进行的督促检查,以及基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对所监管企业进行的督促检查,不是行政检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公告涉企检查主体。落实行政检查主体公告制度,2025年5月上旬前,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并依托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以下简称“专栏”)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等情形进行自查清理,对未纳入行政检查主体范围的一律严禁实施行政检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落实行政检查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全面核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杜绝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2025年5月上旬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向社会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并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市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涉企行政检查清单,编制形成本领域、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包含实施主体、检查名称、设定依据等要素),于2025年5月底前依托“专栏”进行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做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的衔接,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制定行政检查标准。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行政检查标准,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梳理本部门本领域现有的检查标准,明确检查事项、依据、指标和技术要求等,于2025年7月底前依托“专栏”进行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不同部门、不同领域行政检查标准相互冲突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组织评估论证、先行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的,提请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协调。鼓励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制定统一的检查标准,推动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检查结果共享。(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
(六)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一张表单”制度。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托“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根据本部门、本领域现有的行政检查标准,编制形成包含检查对象、检查项、检查内容等要素的“检查表单”,实现“依单检查、规范检查”。探索跨部门、跨领域检查的“集成表单”,逐步推行“一表通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
(七)实行分级分类监管。2025年5月上旬前,出台《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构建全市统一的分级分类监管标准体系。各县区要于2025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本地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行业特点和监管需要,制定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细则,结合企业信用、经营状况、行业特点等因素,对企业进行精准分级,确定不同等级企业的抽查比例、检查频次和方式,2025年6月底前将分级分类结果导入平台,并实时动态调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分级分类监管的全过程指导。(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科学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上级主管部门部署、本部门组织、联合其他部门发起的检查计划情况,综合考虑上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企业分级分类结果等,按照“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的原则,科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包括检查依据、目标任务、检查形式、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于每年3月底前通过平台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同步共享至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合理的检查计划,不予备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加大涉企检查统筹力度。深化“综合查一次”,市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全市行政检查统筹办法,统筹指导全市行政检查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内部统筹,明确1个牵头科室,负责本系统不同层级之间、科室之间涉企检查的工作统筹,每月制定本部门检查计划,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托平台,每月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统筹整合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对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进行整合归并,能压减的一律压减、能合并的一律合并,避免多头、多次检查,真正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没有列入计划的,原则上坚持“无线索不检查”,实现“计划之外无检查”。对联合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报同级政府督查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严控专项检查。对本地、本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开展的专项检查要实行计划管理。经评估确需开展的,要拟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时限等,报本级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明确牵头单位,联合拟定检查计划;确需紧急部署的,及时修改检查计划并备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严管个案检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应企业申请等实施个案检查的,要提前通过平台提报入企检查计划信息,线上备案后方可入企开展检查。因情况紧急确需立即进行检查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通过平台“绿色通道”说明情况后方可入企,平台即时记录。个案检查与行政检查计划确定的检查对象一致、检查时间相近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统筹实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平台推广应用。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梳理行政检查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将所有执法检查、非执法入企行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实现“事前备案、计划联合、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不断提升联合检查率,确保入企报备率、扫码率达到100%。推进平台使用培训全覆盖,各县区负责抓好本地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抓好本系统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应知应会率达到100%。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定期调度平台使用情况,强化数据监测分析,及时发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托平台开展行政检查,确保“平台之外无检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遵守现场检查规定。入企检查时,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两人执法、亮证执法要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也可依托平台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人民警察要出示人民警察证件,严禁以其他证件代替执法证件实施行政检查;要扫码入企,按照检查表单规定的事项、标准进行检查,并通过平台上传检查信息。检查对象可以扫描执法证件上的二维码查验执法人员身份,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审查并告知结果。(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依法处置检查结果。入企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当当场将检查结果告知检查对象;检查结果需要等待检验、检测、检疫结果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提醒、劝阻,并督促其纠正;对依法适用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执行或者移交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复核。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落实好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更新及时。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日常检查、联合检查等原则上都应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防止选择性检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逐步推进“非现场监管”。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智慧化监管手段,通过数据分析、图像识别、行为检测等方式,逐步推进以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对非现场监管能够实现监管目的和效果的,不再开展现场检查。在线发现问题线索的,依法及时固定证据,做好与后续处理措施的衔接。(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规范异地行政检查。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主要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市域范围内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确需开展异地检查的,应当报共同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批准,并告知当地主管部门。发现违规异地检查的,企业和群众可以及时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打造“检查+服务”新模式。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于2025年6月底前,编制“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通过“线上公开、线下入企”等方式对接企业,让企业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合规内容和违法表现,减少非主观违规现象;要探索“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通过“企业申请、部门上门”方式开展体检服务,帮助企业规避违法风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更新完善“不罚”“轻罚”清单,全面推行“说理式”“敬告式”执法模式。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谁执法、谁服务”“谁执法、谁修复”,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风险防控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问题、修复信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严格“第三方服务”管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除法定可以购买第三方服务之外,不得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直接或变相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不得要求企业开展“预评估”,不得为企业推荐或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得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严禁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直接作为检查结果。(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拓宽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优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临沂首发”、企业接诉即办等平台的协作机制,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象不满意或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爱山东”等渠道反馈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抓好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监督,针对企业多次投诉举报应当处理但怠于履行职责,以及多头重复低效检查、未扫码检查、擅自开展专项检查、超上限或明显超过合理频次实施检查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查办督办、通报曝光、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纠错,提升企业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于2025年6月底前分行业建立专家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各类培训讲座;围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发等重点,制作一批“微视频”“微课程”,为执法提供直观式、沉浸式操作指引。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围绕热点舆情、典型案例,强化以案示警,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完善违法违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推进依法文明执法。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尽职免责管理机制,营造鼓励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约束非行政检查入企行为。对因督查、督察、督导、调查、排查、巡查、巡检、抽查、核查、技术性检查、辅助性检查等确需企业配合调查、核实的非行政检查活动,均应通过平台扫码入企,严禁不扫码入企,避免重复、扎堆、目的不明的入企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问题和措施办法,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本地区、本领域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对上请示汇报和对下指导监督力度,构建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市司法局要强化指导协调和跟踪督促,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025-05-0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4-14临政办字〔2025〕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18日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实施方案为落实出生人口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
临政办字〔2025〕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实施方案
为落实出生人口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基本政策,落实工作责任,规范管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缓解生育、养育、教育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协调。统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总体安排、学前教育提升目标与托育服务群众需求,支持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为群众提供方便、安全、质优、价廉的托育服务。
2.科学规范。遵循2—3岁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其在身体发育、运动发展、语言发展、认知发展、情感与社会性发展、审美发展等领域的全面发展,推动幼儿园托班科学规范办园。
3.安全健康。最大限度保护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切实做好幼儿的安全防护、营养膳食、疾病防控等工作,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和日常活动,满足幼儿生长发育需要。
三、工作目标
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修订版)相关标准和《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设施改造、登记备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2万个左右。
四、工作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做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做好对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审核确认、指导监督、规范管理;负责按照要求督促拟开设托班的幼儿园进行改造提升、优化配备,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拟开设托班幼儿园的改造提升、优化配备进行联合核查;负责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对托班幼儿开展科学保教、家园共育;负责托班教师培养培训、教科研工作;负责定期汇总开设托班幼儿园和托班幼儿信息,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备案。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教职工编制核定;负责对经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调整主要职责、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托班项目;负责联合教育部门制定、调整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托育费收费标准。
财政部门:负责将公办幼儿园托班幼儿纳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同级财政拨款保障范围,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幼儿纳入学前教育生均同级财政补助保障范围;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幼儿园托育费,标准不高于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比例的2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共同完善幼儿园托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与居住区同步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工程质量的监督,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开发企业做好幼儿园建设、移交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积极争取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贴用于开设托班幼儿园的改造提升、优化配备,指导幼儿园按照标准进行改造提升、优化配备,与教育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对验收通过的幼儿园组织登记备案;负责督促落实幼儿园托班相关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安排高于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托班幼儿生均运行经费;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幼儿园托班托育服务管理;负责强化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做好专业培训,便于托班教师和保育员取得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等资格;负责建立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应急响应机制。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为经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开设托班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和修改章程核准,为经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开设托班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支持教育托育事业发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开设托班的幼儿园:负责落实幼儿园主体责任和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五、时间安排
1.排查摸底阶段(2025年3月)。由县区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开设托班意愿进行排查摸底,结合人口分布、园所条件和学前教育工作基础、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幼儿园托班设置,对申请开设托班的幼儿园进行集体研究、审核确认,保证既要满足群众需求,又要避免不顾条件、一哄而上带来安全和质量问题,更要杜绝一边存在“大班额”、一边办托班的情况。
2.改造提升阶段(2025年4月)。由县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督促布点托班的幼儿园,对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修订版),配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符合2—3岁幼儿身心发育要求的设施设备、玩教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
3.联合核查阶段(2025年5月—6月)。由县区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幼儿园改造提升和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对幼儿园进行登记备案、开展招生;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不予登记备案。
4.登记备案阶段(2025年6月—7月)。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统一向机构编制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调整业务范围和经营范围,由县区教育部门对外公示、发文确认,并报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5.招生入园阶段(2025年7月—8月)。由县区教育部门将符合条件、登记备案后的幼儿园纳入各级各类幼儿园“白名单”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更新有资质的幼儿园的园所名称、园所地址、园所性质、园所类别、师资力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空余学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供家长选择。教育部门及时将招收的托班幼儿信息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备案。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将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靠上服务,确保规范有序运行。
2.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托班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保障幼儿园托班管理机制优化、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3.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加强对开设托班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环境设施、师资配备、师德师风、规范办园、食堂食品、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进行联合检查,对发生师德失范事件、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2025-04-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5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五件实事清单》的通知2025-04-07临政办字〔2025〕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5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五件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6日临沂市2025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五件实事清单一、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适龄女孩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为全市30万名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争取各级救助资金,开展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减轻患病妇...
临政办字〔2025〕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5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五件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6日
临沂市2025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五件实事清单
一、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适龄女孩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为全市30万名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争取各级救助资金,开展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适龄女孩HPV疫苗全年免费接种数量不少于4万人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市3000余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指导科学健身,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
三、开展巾帼电商实用人才培训,实施巾帼直播电商“38”领跑、助跑项目。根据基层妇女群众实际需求,依托电商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巾帼直播电商“38”领跑、助跑培训,培训妇女2500名,帮助妇女“指尖”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区商务局、县区妇联)
四、加强孤困儿童关爱帮扶。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规范开展助医助学项目,兜牢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关注孤困儿童心理、生理、健康及教育问题,组织冬夏令营等活动,邀请司法工作人员、心理辅导老师及传统文化讲师等,针对孩子成长阶段的各种问题进行专业疏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慈善联合总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25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免申即享”。在信息系统实现参保女职工数据信息自动抓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实现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七、落实“两令”制度,推进青少年普法全域化开展。在审理离婚、抚养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中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贯彻实施“青柠计划”普法志愿者项目,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培树“沂法守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法院)
八、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清理整治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儿童健康成长的违法违规信息、网站平台和公众账号,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建设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1处市级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政策咨询解答、心理情绪疏导等综合维权关爱服务,用心用情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办实事解难事。(牵头单位:市妇联)
十、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利用假期,通过线上“云陪伴”的形式,对1万名农村学校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心理交流等活动,助力健康成长。(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团委)
十一、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妇女在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等涉农权益中的保障工作,重点保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弱势群体权益。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农村妇女维权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建设儿童友好公园。结合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小微空间建设项目,继续打造儿童友好公园,在公园内建设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普惠性的儿童活动区域,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多有趣有益的空间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融入妇女儿童需求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与管理环节中,积极与教育、医疗等领域专项规划进行深度对接,优化空间布局与资源配置,确保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设施和医疗设施均衡分布,增加服务妇女儿童的公共空间与设施,规划合理的交通网络,完善无障碍设施设计,确保妇女儿童需求得到充分考虑与落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提升“工会妈妈小屋”规范化水平。做优“工会妈妈小屋”一屋多用的运行模式,培树一批全市女职工服务阵地精品,推动形成品牌效应。持续做精做强“工助未来”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女职工关心关爱行动,切实增强女职工的归属感、安全感、获得感。(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单位工会)
十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沂蒙四季 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建设,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活动3万场次以上。持续推进优秀小戏小剧创演工程,评选推出优秀剧本、剧目各20部,进一步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25-04-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5-03-26临政办字〔2025〕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
临政办字〔202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共同抓好计划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2.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4.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5.临沂市举办体育赛事奖励办法(起草部门:市体育局)
6.临沂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起草部门:市大数据局)
2025-03-2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2025-03-25临政字〔2025〕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2025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3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2025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为落实城镇扩能提质战略,加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精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城建办...
临政字〔2025〕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为落实城镇扩能提质战略,加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精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城建办牵头,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续建优先、排涝优先、治污优先、治堵优先、供暖优先、省运会项目优先”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新建项目
2025年市级新建项目61个,计划总投资77亿元,年度投资22.6亿元。
(一)预留地块项目
总投资1.6亿元,年度投资1.6亿元,实施城市预留地建设工程(第一批)37个地块、城市预留地建设工程(第二批)9个地块项目。
(二)内涝治理及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总投资4.1亿元,年度投资3.7亿元,实施北园片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老城区排水管网隐患缺陷修复工程、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改造工程4个项目。
(三)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桥梁项目
总投资3.2亿元,年度投资2.8亿元,实施省运会现代五项比赛场地及配套设施、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三期、卧虎山路打通工程、二十六届省运会道路保障项目(柳青河东路断头路贯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长春路祊河桥大修6个项目。
(四)市城投集团项目
总投资34亿元,年度投资3.1亿元,实施沂蒙新质产业园、临沂高铁北站市政交通预留工程(北广场段)2个项目。
(五)市城发集团项目
总投资34.1亿元,年度投资11.5亿元,实施河东供热管网工程、东线供热管网工程中继泵站能源站建设项目(一期)、临沂工学院3个项目。
二、各区新建项目
2025年各区新建项目120个,计划总投资3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8.7亿元。
(一)兰山区:实施项目19个,总投资149.9亿元,年度投资35.4亿元。其中:公共活动空间项目1个,内涝治理项目1个,道路及交通拥堵治理项目8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3个,城市更新项目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5个。
(二)罗庄区:实施项目20个,总投资26.8亿元,年度投资16.3亿元。其中:公共活动空间项目1个,内涝治理项目2个,交通拥堵治理及道路桥梁项目5个,公共服务项目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5个。
(三)河东区:实施项目17个,总投资42.7亿元,年度投资23.6亿元。其中:雨污分流及排水项目7个,交通拥堵治理及道路桥梁项目3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4个。
(四)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项目28个,总投资35.8亿元,年度投资16.9亿元。其中:公共活动空间项目3个,交通拥堵治理及道路桥梁项目10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3个。
(五)沂河新区:实施项目36个,总投资61.8亿元,年度投资26.7亿元。其中:公共活动空间项目4个,交通拥堵治理及道路桥梁项目16个,公用项目6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2个。
三、市级争取类项目
2025年市级新建争取类项目7个,根据对上争取资金情况实施。计划总投资23亿元,年度投资7.9亿元。
(一)内涝治理及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总投资19.6亿元,年度投资6.9亿元,实施火车站片区排水系统隐患提升改造工程、市区污水管网隐患改造提升工程、前十片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李公河内涝治理长春路渠工程、李公河流域内涝治理工程(一期)、蒙山大道南段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6个项目。
(二)平急两用项目
总投资3.4亿元,年度投资1亿元,实施LS259工程(临沂商城智慧云仓)项目。
附件:1. 2025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市级新建项目)
2025-03-2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支持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2025-03-15临政办字〔2025〕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支持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14日临沂市支持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
临政办字〔2025〕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支持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临沂市支持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
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支持临沂数字商城建设的决策部署,放大我市供应链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供票服务平台”)获批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以下简称“供票平台”)的资质效应,将供票平台稀缺资质优势与票据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流量、数据规模、科技领先”优势深度融合,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助力数字商城、链式商城、国际商城和绿色商城建设,赋能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2025—2027年,打造全国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供票服务平台链接全国200家以上持牌融资机构,平台核心指标进入全国前六位,成为全国领先的供应链票据服务平台。具体行动目标是:
(一)构建全产业链降本增效的重要依托。坚持需求导向原则,破解商城市场主体资金周转慢、应收账款高的问题,帮助市场主体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巩固提升链式商城的核心竞争优势。确保2025—2027年供票业务总规模突破1000亿元,分别达到160亿元、340亿元和500亿元以上。
(二)持续增强供应链票据生态的融资支撑。坚持普惠便民原则,争取供票再贴现专项资金支持,显著扩大供票贴现、质押融资规模,2025—2027年融资总额分别达到80亿元、160亿元和260亿元以上,为全市加力提速万亿工业,实施发展“翅膀工程”提供资金支持。
(三)推动平台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工具。坚持创新突破原则,推动供票平台与商城平台企业融合发展,建设供应链票据生态体系,做强数字金融产品,赋能数字商城高质量发展。2025—2027年向50家以上平台企业提供供应链票据综合解决方案,覆盖20万家以上链属小微企业,促成1000亿元以上线上交易,成为数字商城稳固的对公支付结算平台。
二、工作措施
(一)实现供票金融生态体系互通赋能。2025年上半年,统筹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务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保理公司、转贷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接入供票服务平台,共同搭建供票金融生态体系。推动企事业单位广泛使用供票作为支付结算和融资手段,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正常类对公授信客户广泛使用供票,在票交所支持下实现对公客户批量注册、开户、签票和融资。(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配合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搭建临沂商城供票管理系统。2025年上半年,在兰山商城试点搭建临沂商城供票管理系统,遴选首批10家商贸流通(连锁超市)企业、100家核心商户,基于核心商户ERP系统,面向上下游企业、个体户推广使用供票开展应收账款确权、票据池融资担保、应付账款付款等业务,协调商业银行给予专项授信支持。2025年下半年,争取在全市推广临沂商城供票管理系统,助力数字商务、数字贸易、地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全市供票签票商贸流通企业达到50家、商城商户达到500家、用票企业超过5000家,努力打造临沂商城供票品牌,赋能数字商城、链式商城、全域商城高质量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配合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罗庄区、河东区政府)
(三)搭建临沂国资供票管理系统。2025年上半年,在兰山区试点搭建临沂国资供票管理系统,覆盖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公立学校、连锁药店等示范性行业,促进应收账款票据化,加速资金周转,实现“签发规模扩大、场景显著增多、主体风险可控、保障措施可行、融资成本降低”的目标。2025年三季度,争取在全市推广临沂国资供票管理系统,覆盖各级国有资本出资的企事业单位,努力打造更优信用融资环境,创树诚实守信的临沂国资供票品牌,助力国有企业融资多元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搭建临沂制造供票管理系统。2025年上半年,在兰山区试点搭建临沂制造供票管理系统,遴选100家以上食品、机械、木业等优势制造业产业链企业、1个产业链园区,推动1000家以上链属企业使用供票服务平台,持续优化临沂制造白名单、绿名单,推动商业银行给予专项授信支持。2025年下半年,争取在全市推广临沂制造供票管理系统,遴选1000家以上制造业产业链企业、10个以上产业链园区,推动1万家以上链属企业运用供票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临沂制造供票品牌,助力实现工业强市目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赋能平台企业发展供票业务。发挥省平台经济协会临沂商城分会、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在符合风控标准前提下,融合链接各数字产业平台、信单类平台、垂直电商平台和数字贸易集采平台,探索推进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发展。2026年末,争取与50家以上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服务数字商城、链式商城建设,推动供应链票据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优化供票承兑主体信用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牵头,推动供票平台会同商业银行、行业协会等建立供应链票据业务自律机制,基于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建立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实施供票承兑主体名单制动态管理;推动供票平台加强与票交所等机构合作,健全供票生态领域的守信激励机制,创新探索我国供票评分标准体系,将评分结果应用到商业银行供票融资定价机制。由数据管理部门牵头,整合科技、市场监管、税务、用电、融资担保等部门单位数据,完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为金融机构加大授信力度提供数据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税务局、市融资担保集团、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优化供票创新场景和服务能力。推动各商业银行面向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签发供票,支持各商业银行存量票据业务通过供票服务平台签发承兑和贴现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和平台不断优化提升供票特色场景服务能力,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创新场景。(牵头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供票生态示范市建设工作专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和兰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供应链票据生态示范市建设工作专班,各县区参照成立相应的推进机制。2027年行动目标完成后,专班自行撤销。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主要任务是对照行动目标和工作措施梳理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部门分工,定期统计通报供票业务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协调开展;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动市场主体“上链、显链、强链、补链”,结合应收账款票据化需求搭建供票特色场景,持续深化全域全产业链应收账款的票据化、数字化和线上化;指导各县区、金融机构利用供票服务平台功能,创新供应链票据产品和场景,及时总结推广好场景、好经验和好做法。(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优化供应链票据生态环境。构建优质供票生态,推动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助力金融产业做大做强。争取省财政厅等部门支持供票平台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供票业务创新和场景搭建,做大供票业务规模;争取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支持,对商业银行基于供票服务平台签发供票办理的贴现贷款提供专项再贴现资金支持;支持平台积极申报商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联合商业银行创设更多供票产品。(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
(三)严格监管守住风控底线。供票服务平台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管理制度,持续提升科技、风控和运营能力,保持业务系统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化业务自律机制,建立供票标准化产品体系,完善供票签发主体内部评级体系,定期审定发布供票白名单、绿名单,审定供票签发额度。兰山区要履行好属地监管和出资人职责,确保平台风险可控可测、稳健可持续,规范注册企业供应链交易行为;指导平台加强经营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要督促平台严格执行《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加强供票承兑主体的信用管理和签发融资环节的交易真实性审核。市委金融办、临沂金融监管分局要推动商业银行和供票平台坚守普惠小微供票融资服务定位,有效扩大供票融资授信规模,加强供票融资环节的交易真实性审核。各县区要联合供票平台动态调整供票白名单、绿名单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创建商贸物流和特色产业链的供票场景,严防虚构交易背景套取授信融资行为,限制超限额签发供票,严格执行反洗钱、支付、征信和账户等法律规定,倡导诚实包容的临商文化。(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兰山区政府;配合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增加供应链票据融资支持。推动支持供票服务平台与省市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对接打通线上加保系统,为持有供票的小微企业提供线上加保、履约保证保险等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将新增的对公授信额度优先支持中小微企业用于供票贴现或质押融资需求。(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
(五)营造供应链票据发展氛围。利用干部大讲堂、企业家培训会、产品上线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供票政策;积极会同票交所、行业机构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合举办“511”供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推广活动;运用综合手段助力供票平台做强做大,推进校地企融合发展、吸引全国供应链票据产品和解决方案专家参与供票场景创新和产业发展,推动更多原生性供票制度和产品创新落地我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金融办、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25-03-1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2025-03-14临政字〔2025〕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现将公布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3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临政字〔202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现将公布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3-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2025-03-10临政办字〔2025〕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临政办字〔202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深入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力争中上游、跑好中长跑,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沂篇章。
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力争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力争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5%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力争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力争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力争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力争6%以上,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为确保上述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以扩大有效需求为目标,夯实“经济大市挑大梁”的后劲支撑
加速优质增量项目落地,促进重点领域消费复苏,以内需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稳定拉动力。
(一)围绕“提高效益”扩投资。坚持“政府投资引导+民间投资支撑”两轮驱动,增加制造业投资,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力度,稳定房地产投资,以提高投资质效促进投资规模合理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用好重点项目问题会商、固投十条线、项目“一致性清单”等工作机制,推动潍宿高铁、蒙邳高速、董梁高速、双堠水库等45个交通重点项目、34个水利重大项目、277个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45个能源重大项目加速建设,确保825个省市县三级实施类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883个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常态化对上沟通协调机制,争取更多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科学研究编制“十五五”规划,谋划一批战略性、牵引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
(二)创新“多元场景”促消费。全力推动“重点消费暖流、文旅消费引流、高端消费回流”,努力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紧抓用好国家加力扩围“两新”政策机遇,依托重要节庆节点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200场以上,加力推动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品以旧换新。多维联动搭建街区、滨水、赛事、演出经济等融合消费场景,升级“文旅+餐饮”“文旅+购物”“文旅+休闲”等消费载体。加速创建数字消费场景,发展“直播+夜经济”“直播+商圈”等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会展+消费”,将“临沂文旅”“临沂美食”等特色IP植入展会,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消费节会项目。发展首发经济,引进山姆会员店、米其林星级餐厅、盒马鲜生等品牌首店、旗舰店20家以上。争取国家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试点,吸引更多国际游客。扩大文旅消费,打好“点靓沂河”“激活蒙山”“全域旅游”三大战役。聚焦“康文旅体”融合发展,把蒙山周边作为全市发展康养产业的重要布局,建成运营“蒙童胜境”,提速建设卧龙源华昌文旅综合体、天宇自然博物馆新馆,全力“激活蒙山”;依托河东、沂南温泉资源,发展高端休闲疗养,做强温泉养生,加快培育康养“+文旅”“+体育”“+医养”“+养老”等多元业态,大力发展功能性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适老助老辅具器等康养设备制造,打造“蒙山康养圣地”,建设高品质国际化康养旅居之城。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950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
(三)坚持“实好多快”抓招引。持续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聚焦“谋大、育大、盯大、招大”,部署“1+5+N”系列招引活动,综合运用链式招商、园区招商、基金招商、应用场景招商等方式,以税收贡献衡量项目,绘制项目、产业“全息画像”,提高精准招商和项目甄别能力,招引一批“填空型”企业、“补充型”项目,全面打造“投资临沂”品牌。力争实际到位资金1400亿元,新招引开工500强项目60个、过20亿元项目20个、投资过10亿元项目120个。
二、以工业量质齐升为引领,加速构建具有鲜明辨识度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方向,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创培应用场景,推动主导产业提能升级、战新产业加速跃升、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一)“链式提能”推动主导产业加速蝶变。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打造健康食品、现代绿色家居、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标志性产业链,培育一批有辨识度、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依托金锣、金胜、帅客等龙头企业,加快推动由健康肉制品、精品粮油、果蔬罐头、脱水蔬菜向休闲食品、特色功能食品、高端宠物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延伸,打造健康食品产业集群。聚焦“生态环保+迭代升级”,围绕费县家居产业园、郯城万华产业园等重点园区,整合板材、全屋定制、浸渍纸、木业机械、胶黏剂全产业链要素资源,推动家具、家装、家电融合发展,加快“板材之都”向“家居制造之都”转变,打造现代绿色家居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山东临工、山重建机、临工农业装备等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以市场国际化、产品智能化、品种体系化为突破方向,重点推动工程机械提档升级、农业机械逐新提质、智能加工装备集群发展,擦亮“中国工程机械名城”名片,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挥鲁南制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作用,整合生物制药、化学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推进泰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蒙药谷健康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医药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聚焦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新上山钢永锋钢焦一体、玫德庚辰50万吨球墨铸管、鼎祥270万吨金属新材料等重大项目,培优做强优特钢、不锈钢、“钢焦化氢”、高端铸造四个链条;聚焦先进化工新材料,谋划发展护肤品、化妆品行业;拓展高性能有色金属、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等细分产业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场景创培”促进新兴产业扎根成林。树立场景思维,整合应用场景,统筹好资源和项目,催生新质生产力,形成规模优势,力争战新产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培育一批产业推广应用场景。新能源领域,聚焦打造光储氢一体化未来产业集群,创新绿电供应模式,开展百园千企“光储用”零碳行动,积极拓展工商业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廊道、乡村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场景,加快建设兰山、河东、兰陵、平邑等4个光伏制造基地。开工建设蒙阴垛庄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平邑郑城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聚焦氢化工、氢交通、氢冶金3大应用场景,加快头部企业招引、推进“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布局,鼓励“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钢焦化氢”全闭环低碳产业链,着力打造“北方氢能之都”。开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场景。智能制造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围绕冶金、机械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化研发与设计、智能工厂、数字孪生工厂、产品质量溯源等场景应用。编制出台木业、医药等行业智改数转指南,培育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创新应用30个,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100家,培育晨星工厂、智能工厂100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制造企业与数字服务企业高效联接,新增省级“产业大脑”2家,形成“5G+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建促用、以用带建新格局。谋划打造数据要素产业园,争创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布局一批产业提速成长场景。新能源商用车领域,依托大市场、大应用、大物流优势,加快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广电动、氢能新能源商用车更新。依托魏桥、锣响等链主企业,加快完善全产业链生态,构建“智能轻量化装备制造+新能源商用汽车整车+绿色智慧物流”产业体系,聚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基地”。低空经济领域,以省支持布局无人机物流配送专线为契机,拓展物流配送、旅游体验、短途通勤、农林植保、应急管理、医疗救援等场景应用,聚焦“研发+制造+服务+应用”全链条发力,突破无人机产业,促进航空旅游等配套产业发展,构建“无人机+无人车+无人仓”智能物流体系。循环经济领域,依托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整合现有废旧资源,加强与中再生等央企对接合作,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攻关一批可开放、可体验的首试首用场景,可转化、可放大的中试验证场景,布局发展合成生物、机器人、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滚动遴选发布场景机会、场景能力、标杆场景“三张清单”,让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临沂找到落地应用场景,得到市场验证、应用迭代与产业化发展。
(三)“园区集约”引领产业聚链成群。坚持以园区为抓手抓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主战场作用、专业产业园区引领作用,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服务向园区集成。每个开发区打造1-2个主导产业集群,沂河新区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高新区重点打造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产业,临港区重点发展先进特钢、高端不锈钢及精深加工,打造产业发展新增长极。沂蒙新质产业园前瞻布局机器人、新能源装备制造、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聚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孵化器、创新企业集聚区。电子半导体科创产业园重点发展芯片材料及上下游产业,实现全市新材料-集成电路产业新突破,带动机械加工、软件、精密加工等产业快速发展。镇域经济产业园聚焦新材料、新医药、新装备、战新产业,引领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产业集聚加快发展,为全市激活镇域经济搭建平台。兰山地产品产业城借助外地商协会力量,边招商、边改造,聚焦地产品产业,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加工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布局绿色集中分拣、汽车精细分解、动力电池梯次再利用、再制造等功能分区,与中再生等央企对接,招引落地更多大好项目,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天河智能产业园发挥天河淮海分中心强大超算优势,吸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集聚,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与传统制造业融合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载体集群发展。力争各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年均增幅高于全市3个百分点以上。
(四)“现代服务业”助力企业扩量增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打造商贸物流支撑、科技信息引领、现代金融赋能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形成二三产协同发展新格局。发展工业电商。以发展商城地产品为纽带,充分发挥工业电商作用,畅通商城与工业资源对接,围绕工业的生产、流通、服务,大力培育电商平台。拓展消费电商渠道,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组织信息化、数字化,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同频共振。狠抓工业设计。支持企业建设设计中心,通过壮大龙头企业设计板块、招引专业机构等方式,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业设计研究服务体系,全面帮助企业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实施工业设计三年行动,举办第三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和“临沂工业设计周”系列设计品牌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持续为企业设计赋能。用好产业基金。探索构建“政银担投”相结合的项目支持机制,培育壮大“耐心资本”,设立壮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点亮临沂天使创投基金”等种子类、天使类基金,重点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中试研发项目、战新和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定期发布融资项目“白名单”,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入临沂、投资临沂。
三、以“翅膀工程”为驱动,推动科技产业“互促双强”
坚持“围绕产业抓科技找人才、壮大产业强科技聚人才”,激发产业创新溢出效应,全力打造区域科创高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一)培育创新主体“金字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专精特新提质扩容三年行动,建立市县两级培育库,市级建立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县区按照规上企业10%比例建立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构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体系,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100家、单项冠军15家,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47%。
(二)做强科创平台“动力源”。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带动作用,推进沂蒙山实验室建设,加速构建多层次、高能级科创平台体系。分行业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创新联合体各10家左右,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装置、数据等创新资源,联合上下游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建设专业化、特色化、规范化孵化载体,打造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孵化链条。建设曜灵时代新能源(光伏)研究院、联亿新能源绿色低碳技术研究院,推进中国机械总院-轻量化新材料研究院、临沂大学-鑫海新能源材料研究院、临沂大学-奥德集团氢能研究院建设,支持临工智科、奔腾激光、百特新材料、阳煤恒通、舜天化工等重点企业开展“卡脖子”技术研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业创新水平。新培育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平台20家以上、市级平台50家以上。
(三)畅通成果转化“高速路”。加快推进临沂科技大市场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主动对接山东科技大市场、上海技术交易所,集聚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成果转化提供技术评估、挂牌交易、人才培养、科技金融等“一站式”集成服务,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细分领域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15家,积极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生态完善、体系健全、引领强劲、特色鲜明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强与中科院、南方科技大学等大院大所对接合作,为企业链接技术成果1000项。
(四)筑深尖端人才“蓄水池”。以临沂大学、应用科学城等为核心,谋划建设沂蒙应用科创城,一体化配置科技项目、研发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推动“学城+创城+产城”深度融合。逐步扩大免费人才公寓、创业空间等政策供给,推动高端人才集聚、高端科研集成,打造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常态化引才育才,推广“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校企共引共享”等模式,帮助企业引进各类科技人才1000人左右。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资源集聚高地,建设离岸研发中心、孵化器,新布局“人才飞地”10家。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专业匹配产业,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
四、以国际化、数字化为突破,增创商城发展新优势
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分别达到7080亿元、10770亿元。
(一)聚力涵养临沂商城“国际范”。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畅通公、铁、海、空、邮、TIR、卡航、中欧班列等8个通道,开通至东南亚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等国际运输线路,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B区,打造“一带一路”内陆无水港,深化与山东港口集团合作,打造港航产业发展集群、消费品综合分拨基地。创新办好第三届国际采购商大会、第四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织“百团千企”抱团出海,在哈萨克斯坦、阿联酋等“一带一路”国家举办展会10场以上,全年举办各类会展活动150场以上。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力争新增营业额过亿元国有外贸企业10家以上、有进出口实绩的工贸企业200家。加快布局海外商城,构建“3环”“4型”海外商城(仓)体系,发展“海外仓+跨境电商+产业带”“海外仓+展销”等新模式,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选品中心,扩大中间品贸易,打造对外开放新增长点,孵化跨境电商主体2000家,新增海外商城(仓)30处。
(二)聚力提高数字平台“上线率”。建设数字贸易服务平台,完善“临沂商城 中国大集”数字商贸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域供应链和超级外综服两大功能。大力复制新明辉模式,新打造专精特新行业垂直电商平台5家,形成全国最大垂直电商集群。拓展数字物流服务平台,完善“货安捷”网络货运、“货运通”车货匹配、“集仓宝”仓储服务等8个应用系统,实现车货高效匹配、物流降本增效。建设山东省商贸物流产业大脑,打造省级物流大数据平台节点,发展“人工智能+物流”“低空+物流”等新业态,谋划一批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输项目。打造一体化云仓共享网络体系,依托国际陆港及快递物流中心,建设标准化、集成化智能云仓配送中心。力争网络零售额达到700亿元。
(三)聚力增加现代物流“含绿量”。拓展国际物流通道,推进公铁物流园建设,到发中欧班列500列以上,争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山东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做强铁海联运,不断提升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地位,拓展临沂港功能,打造青岛港内陆港区。拓展航空物流,新增东亚、东南亚等地区货运航线2条,打造山东航空物流枢纽。加快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推动物流装备向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推进全国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建设,加快实现物流全程跟踪,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积极创建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
(四)聚力提速主导商品“本地化”。聚焦“全域商城”,强化商城资源与县区产业互补互促,推行前店后厂、先店后厂,培育地产品龙头企业40家,打造一批专业村、重点镇,带动地产品率逐年提升,对搬迁腾出的老物流场所合理规划,实行“退三进二”,推动以工促贸、工贸联动,打造地产品产业城。示范打造地产品园区15处,商城地产品率达到44%以上。
五、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基本路径,推动沂蒙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提升农村、城乡合作、相互接纳”,一体推进强县、兴业、富民,加快实现城乡互动、贯通发展。力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080亿元、增长4.8%。
(一)粮食稳产保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35万亩,夯实粮食稳产丰收硬基础。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70万亩以上、粮食产能85亿斤以上。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年粮食流通量保持在2000万吨左右。
(二)连片提升农村。深化“四雁工程”,评选“百优沂蒙四雁”,招引“归雁”人才1000名,培训鸿雁3000名,新增“四雁振兴贷”500亿元,新发展“双社联合村”100个、合作社办公司30家。全域整治人居环境,提质扩面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巩固农村改厕工作成效,高质量完成首轮1100个“百千村”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700公里、农业生产路500公里。提升配套服务,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医疗、养老等服务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争创省级示范片区8个。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体推进“源头控制、过程减量、末端利用”,建设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基地10个,创建“小而美”循环示范基地50个。
(三)推动城乡互动。加强要素对接,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用好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精准对接农村资源。加强生产对接,聚焦农业特色产业推进一产招商,招引农业项目400个以上;做好精深加工“规模、增值、品牌”文章,食品产业产值达到2100亿元以上。加强市场对接,用好在外人脉资源,优化种养结构,加强产销对接,继续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培育粤港澳“菜篮子”基地3-5家。开展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动农民变市民10万人;实施“市民下乡”行动,新建提升“沂蒙乡愁”民宿20家,吸引城市人群到农村旅游、消费。
(四)激活县域镇域。以建设沂水县、平邑县和蒙阴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为契机,“一县一策”支持各县区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文旅康养等优势产业,力争打造10个左右过100亿元的特色专业园区,每县区培育1-2个产值过5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健全“市镇域经济产业园+‘飞地经济’园区+小微产业园”市县镇一体发展产业平台体系,支持环蒙山镇域提质发展,持续培育一批重点镇、特色镇。实施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探索推行富有地域特色的差异化发展路径。全力推进10个省级创新提升试点镇建设,力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亿元乡镇突破60个,村集体收入过20万元行政村占比超过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
六、以提升城市能级为牵引,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
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和管理服务,聚力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和集聚辐射效应,加快建设山东省区域副中心,全力打造鲁南苏北区域中心城市。
(一)融圈入群打造综合枢纽。紧抓国家和省加快打造临沂综合交通枢纽机遇,积极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加快推动“三网两圈两枢纽”建设,打造连接京津冀、长三角两大城市群的战略枢纽城市。推进潍宿高铁临沂段建设,力争莱临高铁开工,加速形成“米”字型高铁网,高标准建设临沂北站综合枢纽。重点推进董梁高速、临东高速、蒙邳高速、日兰高速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五纵五横”高速网。增加航空覆盖和航班密度,打造区域枢纽机场。系统谋划内河航运体系,做好西泇河复航工程前期工作。
(二)建管并重提升城市品质。深化城市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健全城市功能配套,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新临沂。发挥省级高品质试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每县区新确定不少于1个高品质地块,持续促进改善性住房消费。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白名单”机制扩围增效。推出第三批城市预留地,用于绿化停车、早市夜市、运动健身,中心城区新建设口袋公园123处、绿荫停车场78处,着力构建“城园一体、山水相映、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速沭河路等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交通出行效率;加速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建成区实现雨污合流制管网清零,新建改造燃气供水供热管网49公里,中心城区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加快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提升老旧小区158个,改造城中村25个。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实施垃圾分类、道路焕颜等工程,统筹公交、路网、智慧等治堵措施,营造城市良好环境和秩序。
(三)区域协同推动融合共进。以京沪陆上通道、淮海经济区建设等为纽带,充分发挥沂河新区桥头堡作用,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精准对接上海科创资源、江苏产业资源、安徽创投资源,全面拓展产业金融、人才技术、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各领域合作,重点在智能装备、集成电路、现代金融等领域谋划一批合作事项,招引落地一批头部企业和项目。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深化济南-临沂对口合作,聚力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推动鲁南经济圈与省会经济圈协同联动发展,凝聚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和跨区域合作的强大合力。服务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与东盟、日韩、欧美、中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多领域合作,加快打造“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四)等高对接强化城镇建设。以沂水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为引领,推动兰陵、郯城、莒南、沂南、临沭等5个潜力县城镇化水平提升。加快城乡道路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国省道,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工程全线通车,G518中心城区至临港段快速化改造主体工程完工,谋划实施S231费县段、G206兰陵段改扩建工程。促进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优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发挥重点镇带动作用,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建设,建设青年社区44万平方米,不断提升镇域承载力。
七、以绿色发展为基底,持续擦亮“沂蒙山水好风光”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优能”战略。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绿色化技改项目350个以上。抓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加力推进蒙阴垛庄、平邑郑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进蒙阴县、费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积极探索碳排放权、用水权等重要资源要素实现市场化配置,加快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临沂样板。支持兰山、罗庄、沂水、沂南开展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强化应急减排、散煤治理、扬尘防控、秸秆禁烧等协同管控,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1.2万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确保完成PM2.5浓度39u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8.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0.9%的任务目标。推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聚焦重点断面、河流和县区,强化监测预警和溯源排查整治,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工程,做好“两清零一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治理以及养殖污染管控,确保国控重点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创建省级“无废细胞”34个,强化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三)加快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深入开展生态成效监测,提升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管护水平。实施现代水网工程,加快蒙河双堠水库建设,推动沂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创建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培育壮大环保产业,支持国有企业重点培育数字环保产品、先进环境治理技术应用,打造电子、铝材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集群。持续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攻坚,深入开展“绿满沂蒙花满村”行动,绿化宜林荒山、荒地1.1万亩、乡村绿化美化1900亩。
八、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支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近悦远来”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聚焦服务企业抓改革。坚持“抓经济一切工作到企业”,高标准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聚焦项目落地,实行容缺办、承诺办,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完工即投产,提升企业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能力。实施护航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深入开展融链固链行动,遴选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企业牵头引链,支持中小企业卡位入链,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化“沂蒙慧眼”系统应用,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全年服务企业2000家以上,新增授信30亿元以上。对功勋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等进行通报表扬,加强企业家梯队培育和代际传承,营造“企业家光荣”浓厚氛围。
(二)聚焦群众需求抓改革。开展“用首发、听民意、抓改革”活动,从首发问题中找改革题目,以专项深办为切入点,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拿出管长远的务实举措,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破题,实现从办理“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防范“一类事”。持续发挥“12345·临沂首发”平台政务服务“总客服”作用,深化“八办机制”,探索民主公开形式,强化融媒督办,形成推动诉求解决的长效机制。建立“一门、一网、一线”“三个一”融合互动机制,推动更多“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90%以上。
(三)聚焦重点领域抓改革。深化“一县区一改革品牌、一部门一改革重点”,主动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推动形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完善产权保护、权属交易、收益分配制度。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眼“降本、增效、除险、强信”,通过优化经营、转让变现等方式,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降低国企运营成本、提升资产质效,加速推动“城投变产投、国企更健康、改革要到位”。
九、以“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为使命,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多样的新需求
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党群同心”新实践,扎实开展20项民生实事,确保民生支出占比80%左右,让群众有感有得。
(一)着力稳住就业促增收。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创业沂蒙”“社区微就业”行动,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大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各类职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
(二)着力提升优质教育供给。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扩充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学前教育公办率提高到70%。推进临沂一中南校区扩建、临沂四中西校区二期等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新增中心城区公办高中学位8000个。深入推进“强镇筑基”改革,加强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以名校带弱校、带农村校,进一步扩大中小学强校扩优覆盖面。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优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临沂科技学院建设,推动“产业学院、厂中校、校中厂”办学模式改革公办职业院校全覆盖。
(三)着力深化健康临沂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布局优化,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持续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改造提升村卫生室2000个,县域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65%以上。深入推进省、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行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持续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四)着力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深化“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文化活动3万场次以上。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巩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培育成果,加强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治理,持续深化小戏小剧创演工程,擦亮“群众演给群众看、群众文化群众办”品牌。争取承办CBA、WCBA等国内国际大型高端赛事,办好2025临沂马拉松、红色沂蒙“城BA”等大型自主品牌赛事,广泛开展“村超”“村BA”、社区运动会等基层群众赛事1500场次以上。高标准筹备第26届省运会、第12届省残运会。
(五)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特殊群体社会救助力度,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0万人次以上。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14处,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000户,打造“孝善临沂”养老品牌。推进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持续开展“沂蒙无孤”志愿服务,加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权益。
十、以安全发展为底线,筑牢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基石。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
(一)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优化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前置风险防控关口,稳妥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处置,力争不良贷款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落实城投债举债融资提级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二)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坚持“抓两头、缓中间”,科学安排高品质住宅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供应,租购并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人才公寓以购代建,加快青年社区配售。开展回迁安置攻坚行动,加大房票安置力度,扎实完成保交房任务,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化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电动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管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防范应对,做好食品药品、疫病防控等领域安全工作。指导企业对照行业安全标准开展自评,推动风险管控、设备管理、安全操作、作业许可等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健全社会安全治理体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倡树良好乡风、家风、民风,推进“12345·临沂首发”信息化、党建引领网格化、一站式矛调中心“两化一中心”深度融合,加快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统筹抓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昆仑”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临沂。
做好2025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干字当头、迎难而上,以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和硬核成果,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奋力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临沂篇章。
附件:临沂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附件
临沂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
单位
2023年实际
2024年
2025年
实际
增长(%)
计划
增长
(%)
一、经济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6105.2
6555.8
5.7
-
5.5,力争6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12.2
-
8.6
-
8,力争
10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6.5
-
4.3
-
6,力争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226.7
3433.8
6.4
-
6左右,
力争8
外贸进出口
亿元
1682.7
1691.9
0.5
-
稳中提质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7.4
5.7
-22.6
-
稳中提质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445.8
468.5
5.1
-
3.5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100
99.3
-
-
-
-
二、创新驱动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
生产总值比重
%
2.24
2.4
-
2.5以上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6.51
8
23
8.8
10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45
46.5
-
47
-
三、城乡发展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8.16
59.27
-
60左右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5336
37297
5.5
-
5.5,力争6以上
四、民生福祉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5
10.6
-
9
-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
万人
6.31
6.1
-
6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7.3
7.8
3
8.15
4.5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3.32
3.42
3
3.6
5.3
每千人口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4
4.3
7.5
4.6
7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788.3
792
0.5
796
0.5
粮食产量
亿斤
85.3
85.3
-
87
-
五、安全保障
每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人数
人
0.01
-
-
-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人/
年·万车0.91
0.76
-16.5
0.75
-1.3
新开工消防站/新增市政消防栓
个
2/120
2/120
-
1/120
-
年末地震观测台项数
项/台
162/95
164/97
-
167/100
-
新增人防工程
万平方米
92.2
65
-
30
-
六、绿色生态
①完成绿化荒山、荒地1.1万亩,乡村绿化美化1900亩。
②污染治理目标:PM2.5浓度39u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8.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0.9%,国控重点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③节能目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和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2025-03-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高强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5-02-28临政任〔2024〕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高强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列任崇福之后)、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张伟峰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恩田为临沂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林凡华为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王程宇为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李强强为临沂市政务服务...
临政任〔2024〕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高强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列任崇福之后)、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伟峰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恩田为临沂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林凡华为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
王程宇为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李强强为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永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峰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隋广安为临沂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正县级);
唐音波为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列副院长第一位);
邱海霞为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晓东为临沂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庆龙为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主玉为临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涛为临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建彬为临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杰为临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连渠为临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晓华为临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主玉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职务;
杜以方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姚书华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戚树启的临沂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强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密长诚的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湘德的临沂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苗晓峰的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宁的临沂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周俊献的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思权的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冯波的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涛的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朱奇文的临沂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职务;
王言启的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职务;
赵学芝的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职务;
徐清宝的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职务;
孙文生的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孟东的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杜常芹的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晓东的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红卫的临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2025-02-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2-26临政字〔2025〕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提振消费行动”要求和全省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25〕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
临政字〔202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提振消费行动”要求和全省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25〕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和省提振消费工作部署,以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用足用好“两新”政策,推动重点消费暖流、文旅消费引流、高端消费回流,坚持“目标+政策+项目+活动+平台+品牌”一体推进,创新消费场景,激活消费动力,挖掘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型消费,突出商城、文旅、汽车、直播电商、电商平台、家居6大特色消费,兼顾住房、康养等多领域,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消费需求,提升人民群众从消费中感受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5年,统筹促消费政策资金20亿元,撬动市场主体让利优惠55亿元,全年组织开展标志性促消费主题活动500场,培育引进多元化消费新场景100个,带动大宗商品、文旅等消费400亿元,实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中高速、中上游”;力争到202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000亿元,消费拉动GDP增长的贡献达到35%(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临沂商城打造成为全国知名消费地标,形成千亿级文旅产业、千亿级汽车产业链、千亿级直播电商规模、万亿级商贸物流,对鲁南苏北消费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乐购商城”消费品牌。以商城数字化为引领,推动临沂商城打造“逛临沂商城、赶中国大集”数字化服务平台,更好匹配市场数字化转型升级,满足年轻消费群体购物消费需求。按照旅游景区标准提升市场15处,建设新市场4处、改造“沉浸式购物体验区”市场5处,打造临沂商城消费新场景。加力支持商城商户转型发展“好多宝”式百货零售新型模式,提升商城平台企业、总部企业聚集度和影响力。依托临沂商城国际贸易中心设立国家馆,鼓励市场主体增设进口消费品专区,建设中国食品城国际食品专区,提升兰华进口商品城,满足进口消费需求。(牵头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文旅消费跨界融合。用足用好八百里蒙山沂水、“红绿蓝古今”资源禀赋,打好“点靓沂河”“激活蒙山”“突破全域”三大战役,全面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康文旅”发挥自然生态、孝善文化、温泉资源等优势,建成运营“蒙童胜境”,提速建设卧龙源华昌文旅综合体,支持汤头温泉旅游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康养圣地”。“城文旅”提升王羲之故里片区、沂河湖心岛北岛等,规划建设天宇自然博物馆新馆,打造中心城区高品质旅游目的地。“商文旅”加快专业市场景区化、场景化改造,增加适旅设施、丰富消费体验,依托酒店用品城、小商品城等打造商文旅融合样板。“体文旅”举办中国摩托艇公开赛、中国皮划艇公开赛、垂钓大赛等水上赛事,争取篮球、排球等国内外大型赛事落户,打造“赛事之城”。“农文旅”新建提升20家“沂蒙乡愁”民宿,开发农耕体验、乡村文创等新业态,打造“乡村旅游到沂蒙”品牌。“展文旅”依托“中国商贸会展名城”,按照“办好一次展提升一座城”定位,创新举办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深度做好会展与文旅融合文章。“工文旅”开展工业旅游资源开发,打造观光车间、工业研学、主题餐饮等,开发工业记忆、工艺美学等主题的旅游项目;提升金胜花生文化产业园、1946罗庄公社等项目,打造融合工业旅游消费新地标。(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
(三)繁荣汽车消费市场。加快培育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产业链新优势,打造鲁南苏北区域汽车消费中心城市。落实国家和省汽车以旧换新、置换更新政策,鼓励企业推出“购车优惠政策包”,促进新车消费。争取全国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深入开展二手车交易监管改革,加快二手车“经纪”转“经销”,促进二手车消费。创新汽车配件等流通模式,培育繁荣汽车后市场。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实施总投资52.4亿元的汽车商业综合体等14个汽车行业重点项目,提升“西中环汽车智联示范区、河东活力汽车城、沂河路百亿汽车商贸走廊”三大汽车消费基地。持续举办汽车展销活动,年内组织汽车促销活动265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推动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流通型”直播电商集聚区优势,转型发展“生产型”直播电商集聚区,提速追赶“平台型”直播电商集聚区。充分发挥我市电商数量、电商流量、商品产量和仓储规模、物流成本优势,借力以“仓+产”为双核优势的直播电商驱动商贸物流向新而生。发展具有临沂特色的“直播+美食”“直播+商圈”“直播+文旅”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行动。加力推进直播电商赋能乡村振兴,引导头部主播和直播电商园区企业下沉县乡,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打造“直播+工艺品”“直播+农产品”等供应链基地,推出一批“沂蒙好货”“网红”爆款产品。探索“商城+供应链+仓配+直播”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市场主体和电商龙头企业。支持产业园、专业市场、商务楼宇等建设直播电商产业园区,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等示范试点。举办“临沂籍主播带临沂货”“好品山东产自临沂”专场推介活动,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市县联动组织临沂炒鸡、蒙阴蜜桃等区域性名优特新产品直播促销活动。支持电商云仓发展,招引骨干物流配送企业,建设区域物流总部、数字化云仓、运营中心和集散中心。2025年至2027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分别突破900亿元、1000亿元、11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借力“平台企业”提升消费影响力。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加快培育“新明辉”式垂直电商平台标杆企业5家,达到25家。推进与零售平台战略合作,设立线上“临沂特色商品专区”“临沂商品旗舰集合馆”,吸引电商头部企业在临沂布局选品中心、分拨仓。加强与社交平台官方合作,围绕临沂美食、临沂故事、临沂风景、临沂演出等,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爆款短视频、现场直播。强化与生活服务电商平台合作,借助大数据智能分析画像,聚力打造消费商圈、街区、景区,培育一批餐饮住宿高成长性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六)扩大家居消费。组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教育、医疗机构等,开展手机、电脑等群团购活动,借助“两新”政策促进消费。以培育绿色家居产业集群为契机,推动板材、家居、家装融合发展,做强绿色板材、智能家居等产业链条,加快“板材之都”向“家居制造之都”转变。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对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给予补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引导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促进居住品质提升。鼓励生产供应企业应用消费大数据,开展家居产品反向定制、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2025年,全市举办家居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完成家电以旧换新50万台,推进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5万套,带动旧房装修2000户(套)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
(七)打造“乐购临沂”消费品牌。把握季度消费和节庆消费特点,每季度突出一个消费亮点、每月确定一个消费主题,全年举办“乐购临沂”促消费活动200场。深化“会展+消费”,将文旅、美食等元素植入展会,推动展览、节庆、演艺协同发展,全年举办展会活动150场。推进农商对接,开展消费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举办乡村美食节、农村电商直播节。围绕文旅、餐饮、购物、体育等领域,以市场化方式推出减免、折扣、补贴等多种促销优惠措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着力发展首发经济。依托商业综合体、商圈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引进山姆会员店、米其林星级餐厅、盒马鲜生等品牌首店、旗舰店20家以上。支持企业开设首店,鼓励工业类、生活类骨干企业开展首次发布。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加大消费类首店招引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九)扩大健康养老消费供给。大力推行老年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给予补助。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居家社区服务能力。引导家政企业开发居家养老服务,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居家养老需求。鼓励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旅游、体育、餐饮、住宿等融合发展,推进中医药体验式服务融入健康旅游、传统文化等主题项目,优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消费供给。扩大适老消费供给,引导企业加大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置等家居产品研发力度。2025年,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7000户,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释放餐饮消费潜能。举办美食节、烹饪比赛等活动,提升临沂炒鸡等餐饮业知名度。挖掘临沂传统美食,提升餐饮品质,打造餐饮品牌。推广智能点餐、支付系统,推动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餐饮消费提质增效。加强与平台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年内餐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50亿元,到2027年突破45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大力提振体育消费。实施“以赛亮城”行动,承办国家级篮球联赛、中国摩托艇公开赛、中国皮划艇公开赛等国家级和省级高端赛事40场次以上,打造“赛事之城”。实施“品牌焕新”行动,举办万人健步行、临沂马拉松、红色沂蒙“城BA”、淮海经济区气排球邀请赛等活动,打造更多沂蒙品牌赛事活动,不断扩大体育消费覆盖面。实施“借赛兴游”行动,推进体文旅商深度融合,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活动,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举办万人登山节、“岱崮50”越野挑战赛等活动,将赛事“流量”转化为景区“留量”、消费“增量”。实施“强体惠民”行动,按照“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人人都参与”原则,举办好市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促进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全民消费深度融合。2025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2000场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十二)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推动城市商业转型提质,发展夜间经济、智慧商业、特色街区、体验式消费、绿色消费、社区商业,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提升城市消费活力。支持解放路商圈、上海路商圈等,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出沉浸式消费体验,提升消费体验感。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鼓励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支持县区创建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优化县域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三)激发住房市场活力。举办“2025临沂市住房群团购”“临沂市高品质住宅交易会”等活动,引导房企推出团购优惠措施。通过政府等渠道保障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通过市场体系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阶段性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叠加额度上限15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叠加额度上限120万元。提升老旧小区158个,改造城中村25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十四)提升工业企业消费供给。抢抓国家“两重”加力、“两新”扩围机遇,全力做好工业项目谋划和实施,有效保障消费供给。聚焦智能家居、纺织服装、特色食品等行业,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活动。持续提升陶瓷、白酒等品牌知名度。从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等三个维度选树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消费品牌,争创省级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深化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依托沂河新区、高新区、临港区和省级开发区,围绕食品、家电、家居、汽车、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招引大项目好项目。着力培植“种植养殖—加工制造—品牌营销”集成型骨干龙头企业,带动三产融合,促进工业万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十五)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培育“绿色直播间”“绿色直播基地”,引导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相结合。提升商城、商圈、商场、商户等领域统计监测服务。支持工业企业拓展第三产业。用好12315平台和“12345·临沂首发”,全力护航提振消费。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消费领域“信用+”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三、组织保障
(十六)强化财政支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市级统筹资金支持商城、文旅、汽车、电商、平台、家居等领域提振消费。鼓励各县区(开发区)统筹资金进行配套支持,与市级资金形成叠加效应。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投放支持。鼓励企业出台促销政策,形成促消费合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十七)细化配套方案。根据本实施方案,市商务局、市文旅局、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研究制定商城、文旅、汽车、电商、平台、家居等领域行动方案,形成提振消费“1+N”组合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十八)营造浓厚氛围。以“乐购临沂”为统揽,广泛组织开展让利促销活动、线上线下群团购活动。立足浓厚提振消费氛围,围绕商贸物流、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招商引资、体育赛事等,推出一批短视频、纪录片、影视作品、沉浸式演出,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临沂消费在全省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2025-02-2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普惠性政策清单》的通知2025-02-07临政办发〔202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普惠性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2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普惠性政策清单为全力推动全市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围绕落细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和省政府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持续加大稳增长政策供给...
临政办发〔20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普惠性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普惠性政策清单
为全力推动全市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围绕落细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和省政府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持续加大稳增长政策供给力度,进一步巩固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良好态势,结合临沂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振扩大消费
1. 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组织举办“惠享琅琊·乐购临沂”系列促消费活动,引导商家企业积极参与,综合运用线上线下集中促销、全媒体宣传等措施,一季度推动商家、厂家等让利2亿元,带动全市消费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 开展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在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 持续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能效或水效及以上标准的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20%,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4. 支持老旧汽车报废、以旧换新。对报废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型微型乘用车(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型微型乘用车(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每人最多享受一次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 鼓励汽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 拓展文旅消费场景。支持在旅游景区、文博场馆、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场所新建提升一批文旅融合新业态项目,对新引进总投资300万元以上低空飞行、VR/AR数字体验等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新业态项目,按照申报顺序对审核合格的前5名申报单位进行奖补,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支持重点领域投资建设
7. 支持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建设。各级财政按照“完工项目优先、重点领域优先、中小企业优先”原则,支持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建设,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 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贷款贴息、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保险等政策落地达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利工程,按照不超过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执行期限到2027年12月31日;选择风险防御需求迫切、有防洪任务的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作为首批参保对象,省级给予不超过总保费60%的资金补助,执行期限到2026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9. 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聚焦发展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鼓励申报服务业省级重点项目,2025年全市力争新增入库项目30个左右、一季度新开工项目8个左右,指导在库项目申报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成功的项目分档给予最高4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推广使用新能源
10. 提升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质量。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居住区管理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运营维护”原则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构建便捷高效的居住区公共充电服务网络,2025年完成不少于10个、一季度不少于2个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11. 探索绿电就近直供新模式。针对有绿电需求的产业园区或出口型企业,支持采取新能源自发自用、绿电就近直供、虚拟电厂等方式,创新新能源电力供给模式,探索建设一批绿电产业园。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出口型企业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新能源发电量由出口型企业全部消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12. 鼓励电化学储能发展。支持发展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租赁集中式储能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鼓励建设压缩空气、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库,支持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入库项目按照2倍容量折算储能容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四、加快数实融合
13. 加快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分档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 支持发展数字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结合产业优势错位发展,积极争创省级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项目入选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用地保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 探索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试点工作。以山东省获批国家级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为契机,鼓励积极参与试验区建设,探索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五、优化交通运输服务
16. 打造绿色公共交通体系。支持老旧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对更新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根据不同车辆类型、电池规格,给予城市公交企业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7. 早晚高峰京沪高速城区段免费通行。安装并使用ETC套装设备的9座及以下的一类客车,早晚高峰时段(早6:30-9:30,晚4:30-7:30)驶入站和驶出站在京沪高速临沂南、临沂商城、临沂、枣园、临沂北5个收费站范围内的车辆免费通行。(牵头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六、强化助企惠民
18. 扎实开展工业企业“画像”金融应用。依托沂蒙慧眼系统,积极探索工业企业、小微企业“画像”金融服务应用,以降利率、增额度、建绿通等方式,推动银行机构创新融资服务方案和融资产品,全年服务企业2000家、授信金额50亿元以上,一季度服务企业500家、授信金额1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各产业专班,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 加强科技金融增信。用好“临担-科技贷”“临担-专精特新贷”等担保产品,提高科技类企业信贷资金获得能力,力争全年实现服务企业500家、担保贷款额15亿元以上,一季度实现服务企业200家、担保贷款额4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 加大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科技支行等政策,发挥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撬动作用,一季度新增科技型企业贷款40亿元。(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1.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调整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政策,提高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推出“商转公”直转模式。(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22. 延期执行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阶段性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阶段性上调至100万元。在此基础上,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政策叠加额度上限150万元。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3. 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用工招聘、融资贷款、法律风险防范、典型宣传”4项帮扶行动,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评选100户左右市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精准制定帮扶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23项政策措施,未明确实施起止时限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各牵头单位同步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直达基层、直接惠及经营主体,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评估,强化一线调研服务,及时解决政策落地中的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达效。
2025-02-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25-01-26临政办字〔202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灾害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2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3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2.4 专家组3 扑救指挥体系3.1 火场前线指...
临政办字〔202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灾害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2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3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2.4 专家组
3 扑救指挥体系
3.1 火场前线指挥部
3.2 指挥权限
3.3 灭火救援任务
3.4 扑火行动管理
3.5 救援安全管理
3.6 灭火专职指挥库
4 应急处置力量
4.1 救援力量编成
4.2 增援力量调动
4.3 跨市支援调动
5 预警
5.1 森林火险区域划分
5.2 火险预警等级
5.3 预警信息发布
5.4 预警响应措施
6 火灾应急处置
6.1 火灾初期处置
6.2 火灾中期处置
6.3 火灾后期处置
7 后期工作
7.1 运输保障
7.2 应急航空救援保障
7.3 物资保障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7.5 资金保障
7.6 技术保障
8 附则
8.1 培训
8.2 演练
8.3 预案管理与更新
8.4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8.5 预案解释
8.6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
1. 森林消防队伍调动令
2. 直升机调用申请单
3. 森林火情(灾)报告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健全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完善森林火灾应对机制,规范响应处置流程,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科学、高效、有序处置森林火灾,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火灾风险,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山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公布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设各专项指挥部(专项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山东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山东省森林火灾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细则》《山东省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规则的通知》《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在相邻城市边界发生的可能对临沂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市政府是应对我市行政区域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深沟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实行双指挥长制,由分管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副市长分别兼任。
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临沂军分区、武警临沂支队负责同志。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山东高速临沂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在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代替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一是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二是指导协调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及其他需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响应处置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三是监督检查防火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工作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四是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和挂牌督办等工作;五是指导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六是完成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
2.2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林业局、市应急局组成,作为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应急局、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林业局在履行日常防范职责上可以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贯彻落实省森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市领导同志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批示精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二是牵头分析会商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三是研究提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进督办和成员单位报请以指挥部名义部署工作的文件等工作;四是研判与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暗访督查、风险提醒、督办整改、责任约谈等工作,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调查评估处理工作;五是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增援队伍调派、预案启动、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六是统筹协调森林防灭火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宣传工作;七是负责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八是承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市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协调森林火灾信息发布、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市林业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宣传。
市委统战部:负责林区宗教活动场所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和火源管控工作。
市委网信办:指导做好森林火灾信息网络舆情的监测、搜集、引导和管控等工作。
临沂军分区:负责协调驻临部队做好军事管理区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协调驻临解放军、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武警临沂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将森林防灭火内容纳入安全教育体系;组织学生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组织做好防范处置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研究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做好墓地、坟场等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和火源管控工作,指导和协助林区将散葬坟墓向公益性公墓搬迁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公路管养单位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及时清理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隐患,负责做好公路征地范围内的路树草皮防灭火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时的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等应急运输保障;协调落实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缴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开展农村生产用火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规范从事农业生产行为。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以森林景观为主的A级旅游景区和在森林防火区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完善景区防火保障措施、安全警示标识和应急处置装备,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及引导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等工作,必要时调集医疗专家协助当地进行紧急救治。
市应急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综合协调指导各县区、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森林航空消防工作,协调航空消防救援力量开展巡护、扑救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市大数据局:负责落实森林防灭火大数据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森林防灭火领域大数据的开发、汇聚、融合、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同做好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做好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相关工作。
市林业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牵头负责火灾预防;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核查上级通报的林火热点,确定是森林火灾的,由火灾发生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森林火灾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做好林区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市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服务,发布大风天气预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测预报;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火场实况天气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其管理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在防火期内科学实施前置备勤,关键时候进行携装巡护。负责指挥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挥国家综合救援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将火场图像等信息传到市应急指挥中心。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林区通信基站以及通信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通信设施应急抢护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火险应急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报警电话等公用通信服务。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全市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穿越林区电力线路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教育引导电力巡查人员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野外工程施工的火灾防范措施;保障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指挥调度、扑火设施等电力输送供应,并配合开展扑救工作。
山东高速临沂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沿线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提供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制式车辆的道路通行保障。
2.4 专家组
健全防灭火专家咨询制度,建立由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森林消防、气象、法律、地理信息、通信管理、石油化工、电力等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森林防灭火专家库,为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3 扑救指挥体系
3.1 火场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遵循“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现场指挥官、一个处置原则”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规则。跨县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特殊情况,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1.1 机构设置
火场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地方行政首长及应急、林业、公安、气象、消防救援等森防指成员单位、参战力量的负责同志组成。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等级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
火场前线指挥部按照“安全就近、方便指挥”的原则设置, 满足以下要素:一是距离火场近,便于指挥和及时了解掌握火情变化;二是位置空旷,便于集结和调动扑火队伍;三是便于应急通信保障;四是相对安全,易于避险;五是附近有明显标志,便于识别。原则上应尽量选择乡镇、林场、村(居)委会、居民点,必要时可搭建帐篷或利用指挥车。
3.1.2 机构编成
火场前线指挥部设立总指挥1人、灭火专职指挥1人、副总指挥若干人、总调度长1人(可由副总指挥兼任)、安全官1人(可由副总指挥兼任)、总联络员1人和新闻发言人1人。
火场前线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灭火救援、专家支持、治安疏散、宣传报道、气象服务、交通保障、医疗救治、通信保障、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等10个常设工作组,并可根据火场形势变化适时增设军队工作、灾情评估、群众生活等专项工作组。
火场前线指挥部领导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应提前明确,并实行AB角补位制。
3.1.3 职责任务
总指挥: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负责统筹火场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种扑火力量,对火灾扑救有最终决定权。
灭火专职指挥:由消防救援部门主官担任,负责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督促落实前线总指挥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
副总指挥: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担任,负责参与决策指挥,共同研判火灾的发展态势,商议应对措施,督促检查落实前线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由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前线指挥部的决策命令、指示要求传达和督促落实,综合工作协调,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上报。
安全官:由灭火专职指挥指定,负责火场安全管控,组织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指导督促各扑火力量落实好火场安全观察员,对灭火救援全过程、全要素开展安全评估,提出安全建议和意见并监督实施。若遇突发紧急情况时有权直接叫停火灾扑救行动,组织扑火人员紧急避险。
总联络员: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前线指挥部对上、对外联络,随时接受上级指挥机构调度,提供火场情况、联络方式等信息。
新闻发言人: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管控火场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市级火场前线指挥部常设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成员及任务分工如下。
常设工作组10个:
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沂军分区、武警临沂支队、火灾发生地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工作要求,与省建立音视频联系,及时掌握和报告火情处置情况,统筹做好交通、医疗、气象、电力、油料、地理信息等扑火救灾保障和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管理、协调落实增援力量、装备和后期保障等工作。
2.灭火救援组: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应急局、市林业局、临沂军分区、武警临沂支队、火灾发生地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掌握火场动态,制定队伍部署、扑火方法、接火行进路线等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灭火行动;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提出增派扑火力量、补充装备、航空支援和运送油料、饮用水、食品等扑火需求,以及人员转移、重要设施保护等救灾建议;明火扑灭后向属地移交火场,指导做好清理看守。
3.专家支持组:由市林业局牵头,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等单位及专家库专家参加。负责收集火场信息,分析火场发展态势,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4.治安疏散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火灾发生地政府参加。负责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做好人员疏散、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落实交通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组织直升机起降点安全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市林业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单位参加。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在救援现场时的新闻报道工作。
6.气象服务组:由市气象局负责,根据火灾现场需要架设应急气象观测站,提供气温、风向、风速、雨量、湿度、气压等现场观测数据。开展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实时气象服务,强化短时临近监测预警,为现场救援提供气象保障,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抓住有利的天气条件和时机,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7.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山东高速临沂发展有限公司、火灾发生地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扑火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运输保障。
8.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火灾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伤员转运救治;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暴发流行。
9.通信保障组:由市通信发展办公室牵头,市应急局、中国电信临沂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沂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等单位参加。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建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一线灭火救援队伍与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负责修复受损公网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10.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组: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火灾发生地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做好火灾处置中食品、饮用水、燃油、机具、被装等物资供应的调度、发放和配送,及时拨付救灾和紧急采购资金,协调相关单位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装备器材及救援物资、药品。
专项工作组3个:
军队工作组:由临沂军分区负责。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建立军地协同对接渠道,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参与军地联合指挥。
群众生活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灾情评估组:由市林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单位参加。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3.2 指挥权限
(一)火场前线指挥部是火灾扑救现场最高指挥决策机构,有权调度现场一切扑救力量和扑救资源,所有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二)当火场面积大或一起火灾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可分区、分段设立多个分前指。分前指在前指领导下,负责任务区域的组织指挥工作。
(三)一线扑火队伍内部实行垂直管理,扑火人员必须服从一线指挥员调配,不得擅自单独行动。
3.3 灭火救援任务
3.3.1 扑救火灾
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按照扑救方案和任务分工,按接近火场、突破火线、扑灭明火、清理火场、看守火场、移交火场和撤离火场等阶段,指挥开展扑救工作。
3.3.2 转移安置群众
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按照当地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阻隔措施,防止火灾蔓延。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3.3.3 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设置临时医疗点,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治疗。
3.3.4 保护重点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电力、通信等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以水灭火、喷洒泡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3.3.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3.4 扑火行动管理
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对扑火行动全程实施有效的行动管理,并安排专人或专组负责。
对所有扑火力量的所处方位、队伍状态、任务执行、扑火进展、保障情况、通信联络等实施动态统计掌握,根据情况实施任务调整、力量轮换、组织增援、预警提示、跟进保障等。
扑火行动前,应提前建立应急通讯录,做好通信设备准备,建立现场与前线指挥部、指挥部与救援队伍、救援队伍之间的可靠通信联络渠道。要定时组织对各扑火队伍的通信联通测试,对较长时间失去联络的,必须通过派出小分队、空中侦察、通信力量前置等多种手段全力联络、摸清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3.5 救援安全管理
安全官要定期会同灭火救援组、专家支持组对火场气象、植被、道路、地形以及发展态势等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并监督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
3.5.1 风险评估
救援行动前和过程中,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当充分收集火情、植被、地形、气象、水源、火场面积、火线长度和发展态势等信息,针对队伍行进、作业条件、灭火流程、风险因素等环节,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安全评估。
3.5.2 应急避险
各类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
3.5.3 熔断机制
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火场前线指挥部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3.6 灭火专职指挥库
按照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懂林火特性、有丰富实战经验和适合野外作业身体条件等标准和要求,经镇街、应急管理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推荐,由同级森防指办公室审核,评定为市、县(区)、镇级灭火专职指挥(镇街有林地面积1万亩以内的至少1名、1万亩以上的不少于2名,市和高火险县不少于5名,中火险县不少于3名,低火险区不少于2名)。每2年组织遴选一次。
4 应急处置力量
4.1 救援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和地方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作为攻坚力量,前突一线灭火。武警临沂支队、基干民兵为第二梯队,作为协同力量,辅助铺设水线、跟进扑灭余火。镇街干部职工、村居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救援力量为第三梯队,作为机动力量,接替一线队伍,清理看守火场。专业向导和运输队伍为第四梯队,作为保障力量,指引救援队伍快速上山,及时准确运送装备给养。
4.2 增援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相邻区域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在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县(区)的扑火力量实施跨区域增援扑火。跨区域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以就近增援为主,以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应视当时当地火灾情况,调整梯队顺序。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调动。跨县(区)调动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火时,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并下达执行命令(指挥长、副指挥长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由调出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由调入县(区)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武警部队、民兵和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武警临沂支队、临沂军分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用兵需求,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航空救援力量的调动。火灾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求提出直升机、投弹无人机作战单位使用申请(附件1),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投弹无人机作战单位管理单位下达调派指令;需向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申请调用直升机增援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山东省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调动管理办法规定(暂行)》向省应急管理厅提出申请。
4.3 跨市支援调动
根据省森防指办公室调度通知,或相邻城市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增援请求,或边界联防区域发生需要我市增援处置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衡量全市火情形势,报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统筹调动市内有关专业森林消防力量组成增援队伍完成跨市支援任务。
5 预警
5.1 森林火险区域划分
结合森林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将全市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13个县区划分为高、中、低三类火险区。其中,平邑县、费县、蒙阴县、沂水县、沂南县为高火险区;莒南县、兰陵县、郯城县、临沭县为中火险区;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沂河新区为低风险区。
5.2 火险预警等级
根据国家《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按照天气、地形、植被、火源等条件,将火险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即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极度危险,可燃物极易燃烧、火灾极易蔓延;橙色预警为高度危险,可燃物容易燃烧、火灾容易蔓延;黄色预警为较高危险,可燃物较易燃烧、火灾较易蔓延;蓝色预警为中度危险,可燃物可以燃烧、火灾可以蔓延。
5.3 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报,结合应急、林业、公安部门的会商研判意见,及时制作相应火险预警等级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涉险区域内的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应优先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4 预警响应措施
5.4.1 高火险区
(一)蓝色预警期间
1.关注火险变化和卫星林火监测热点反馈情况,开展防火宣传。
2.防灭火巡查员、护林员上岗到位履职。
3.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4.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严格野外用火审批。
6.开展扑火演练。
7.村居(社区)干部加强应急值守。
8.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黄色预警期间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在媒体播报黄色预警信息。
2.防灭火巡查员、护林员加强防火巡护、瞭望监测。
3.停止野外用火审批,加大火源管控力度。
4.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
5.县(区)级森防指成员单位检查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
6.对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再次排查并及时整治。
7.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8.乡镇(街道)分片包干领导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9.有必要采取的其他管控措施。
(三)橙色预警期间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在媒体播报橙色预警信号,及时通知到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干部及护林人员。
2.防灭火巡查员、护林员加大防火巡护、瞭望监测频次和密度。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发布禁火命令,禁止野外用火。
4.增设临时检查卡点,加大检查力度。
5.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空中巡护。
6.各类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保持完好率。
7.各类扑火力量靠前驻防、带装巡护。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预警后,市、县区分片包干领导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9.有必要采取的其他严格管控措施。
(四)红色预警期间
1.在媒体播报红色预警响应启动和防火警示信息,通知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和群众。
2.增设临时检查卡点严防死守,严禁无关人员和一切火源进山入林。
3.对可能引起火灾的林区居民生活用火实施严格管理。
4.各类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出库上车,进入应战状态。
5.各类扑救力量24小时集中食宿、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6.有条件的地区加大空中巡护密度。
7.气象部门发布大风预警后,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防火区实行封闭管理。
8.重点林区联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9.市、县(区)森防指办公室做好派出工作组赴火场的有关准备。
10.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最严厉管控措施。
5.4.2 中低火险区
(一)蓝色预警期间
1.关注卫星林火监测热点反馈情况,及时开展防火宣传。
2.火灾多发地防灭火巡查员、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履职。
3.严格野外用火审批。
(二)黄色预警期间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防灭火巡查员、护林员加强防火巡护、瞭望监测。
2.停止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防火区野外用火。
3.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4.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各类扑火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6.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蹲点值守。
7.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橙色预警期间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在媒体播报橙色预警和防火警示信息,预警信息传递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国有林业保护管理单位。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防灭火巡查员和护林员加强防火巡护、瞭望监测。
4.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
5.县(区)、乡镇(街道)分片包干领导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6.各类扑火力量集中或靠前驻防、带装巡护。
7.对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再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治。
8.有必要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四)红色预警期间
1.在媒体播报红色预警响应启动和防火警示信息,预警信息传递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国有林业保护管理单位。
2.增设检查卡点,加大检查力度。
3.巡山护林员加大防火巡护、瞭望监测频度和密度。
4.市、县(区)分片包干领导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各级带班人员强化值勤备战。
5.各类扑火力量保持临战状态。
6.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空中巡护。
7.有必要采取的其他严格管控措施。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6 火灾应急处置
6.1 火灾初期处置
6.1.1 火情接报
在乡镇、林场队伍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调度和核实森林火灾信息,了解掌握起火地点、起火时间、天气情况、火势情况、扑救情况等,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飞机巡护等手段密切监视火情。
6.1.2 信息报告
(一)归口报告。森林火情(灾)信息由县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向上级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送火情报告必须通过同级政府办公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报送。
(二)规范时限。发生涉林火情火警后,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核查,及时如实反馈。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重要信息在20分钟以内电话反馈,在45分钟以内书面上报,有关情况可以续报。特别是发生在蒙山、沂山重点林区的火情,以及威胁村庄、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在3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
(三)从严把关。各部门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火情(灾)信息,必须经过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把关,坚决避免因漏报、乱报、数据不实,造成工作被动。
6.1.3 会商研判
通过集中会商或视频连线的形式对火场天气和火险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预测火场及周边气温、降水、风力、风向等变化趋势,密切跟踪火情和扑救动态,加强火情调度、信息收集,动态开展态势分析。
6.1.4 指挥指导
森林火情发生后,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协调火情扑救等早期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火情(灾)发生地林业主管部门应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情(灾)早期处置工作,必要时应由相关领导带领当地防扑火专家赶赴火灾现场,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火情(灾)现场指挥员应当由熟悉业务、有扑火经验的领导担任。
3.迅速调集当地专业、半专业扑救队伍赶赴现场,通知森林消防专业扑救队伍赶赴现场。
4.在早期处置过程中,基层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处理情况。
县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商结果,为前方扑救队伍或下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火灾扑救指导性意见和决策参考,并强调纪律要求。
6.2 火灾中期处置
6.2.1 启动响应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认定火情达到预案相应等级启动标准后,决定或提出建议,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启动响应后,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规定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依托指挥部办公室所在的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值班长负责统一调度信息,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搜集本系统有关火灾扑救信息。火灾发生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根据火情态势发展情况亲自带队前往现场。
6.2.2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6.2.2.1 Ⅳ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火灾,且过火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经先期处置未能扑灭,1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3.发生在其他时段或其他林区,经先期处置未能扑灭,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舆情高度关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核查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担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的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等单位通报火灾信息,督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职责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市航空应急救援基地驻防直升机、投弹无人机作战单位管理单位调派直升机、投弹无人机参与灭火救援。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热点监测和反馈,研判火情发展态势,通过系统查阅、视频调度和与现场指挥员联系等方法手段,迅速了解火场周边情况,全面掌握火灾发生地的地名、经纬度、林情、地形、气象和道路、重要设施分布情况,当前投入力量、人员转移、灾害损失、公安介入和火情态势,火灾发生地周边可利用的扑火资源和可调动的应急力量,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协调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预告临沂军分区、武警临沂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相邻县(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做好灭火增援准备。
4.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组织搭建图传链路,将火场图像传至市应急指挥部。
6.协调指导市级媒体做好报道。
6.2.2.2 Ⅲ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3.发生在其他时段或其他林区,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跨县(区)的森林火灾,1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5.同时发生2起以上的森林火灾, 1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担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战时状态,成立现场指导组和后方值守组,调派力量增援,指导、协助县(区)政府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现场指导组工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导组:成立由担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的市应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担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的市林业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的现场指导组。负责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工作要求,协助、指导县(区)火场前线指挥部制定火灾扑救、安全警戒、人员疏散、应急保障等扑火救灾应急处置方案;负责增援队伍的调派报到和储备装备物资的调运接收;督促事发地的县(区)、镇街落实应急保障力量,配合增援队伍开展扑火救灾;调派应急救援指挥车、移动通信基站、无人机和移动通信指挥车,为现场指挥提供决策依据,保障火场无线电通信需求和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建立音视频连线,及时向后方值守组反馈现场应急处置情况;会同县(区)森防指现场指挥部向媒体及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技术问题解答工作;督促县(区)森防指做好火灾案件查处和调查工作。现场指导组到达现场后,组长、副组长会同县(区)火场前线指挥部总指挥一并开展工作,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业务专长和扑火救灾需要,安排进驻县(区)火场前线指挥部相应工作组开展工作。
后方值守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原则上由当日带班领导、值班长、值班人员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向火场前线指挥部传达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跟进火灾处置情况,按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和发布;负责市领导在市应急指挥中心与现场指挥部调度的音视频保障,为赴现场指导组工作人员提供车辆、物资和后勤保障;根据扑火救灾需要,通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参与应急处置,调度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增援处置;协调解决现场指导组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专家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灾发生地火险形势,研判火灾发展态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3.根据需要调动周边县(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施跨区域增援;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实况、预报和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6.申请省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参与灭火。
7.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市级媒体做好报道。
6.2.2.3 Ⅱ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2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3.发生在其他时段或其他林区,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跨县(区)森林火灾,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4.同时发生2起以上的森林火灾,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市应急指挥部全要素运行,由总指挥或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统一指挥调度;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一线,成立市级火场前线指挥部,根据火场实际情况,设立综合协调、灭火救援、专家支持、军队工作、灾情评估、治安疏散、宣传报道、气象服务、交通保障、群众生活、医疗救治、通信保障、后勤保障等相应工作组。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组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3.调派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跨区域支援,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4.协调调派驻临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机构参加扑救工作。
5.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7.配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6.2.2.4 Ⅰ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50公顷以上。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4.发生在其他时段或其他林区,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发生威胁城镇、居民区、重要国防设施等重要目标的森林火灾。
6.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不能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7.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响应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在市级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地县委、县政府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增调扑救力量、扑火装备及救援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3.根据县(区)人民政府或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4.指导协助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市级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要求,落实相应的保障工作。
6.3 火灾后期处置
6.3.1 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专业扑火队、基干民兵、应急队伍等足量人员看守火场48小时以上,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标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跨区域增援的专业扑火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6.3.2 终止响应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3.3 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地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6.3.4 火案查处
火灾发生地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6.3.5 事故善后
因扑火救灾负伤、致残的人员,由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办理伤残评定,落实生活补贴;因扑火救灾牺牲人员,由县(区)政府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按照规定发放抚恤金,对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3.6 约谈整改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区),由市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及时约谈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6.3.7 灾后恢复
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应急物资征用有关规定,办理归还或补偿手续;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复绿;火灾发生地政府要及时组织修复被森林火灾破坏的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3.8 总结复盘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组织扑救过程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改进建议,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呈报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森林火灾档案建设工作。必要时,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开展复盘推演。
6.3.9 奖惩追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为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压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临沂市森林防火片区责任奖惩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3.10 信息发布
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官方网站及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火灾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7 综合保障
7.1 运输保障
各级政府根据防灭火实际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按规定规范车辆管理,统一标识涂装。森林消防车辆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相关政策,确保扑救火灾时快速通行。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物资以公路运输为主,特殊情况由铁路部门下达输送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联系所在地铁路部门实施。
7.2 应急航空救援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申请调动森林航空直升机、投弹无人机作战单位支援扑救森林火灾。
需要调用森林航空直升机灭火时,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提前协调落实直升机停机坪、航空燃油保障以及机组和航护人员交通、食宿安排等工作。
7.3 物资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以及采取企业代储方式,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化后勤保障服务。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各县(区)、乡(镇)完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兼容互通,为扑火工作提供及时、通畅、可靠的通信信息保障。
7.5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优先保障重点事项。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防灭火投入长效机制。
7.6 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防灭火专家组专家、林火监测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为扑火工作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
8 附则
8.1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级各类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武警部队、基干民兵力量组建的扑火队伍,应当经常进行防灭火实战训练,掌握扑火机具及扑救森林火灾的业务技能。
8.2 演练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每二年不少于1次。
8.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有关部门要组织进行预案宣传、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区)、乡镇(街道)、林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一山一案”,其他相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单位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危险源状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各县(区)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应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4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临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森林消防队伍调动令
2. 直升机调用申请单
3. 森林火情(灾)报告
附件1
森林消防队伍调动令
XX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X月X日X时,X县(区)发生森林火灾,现需要支援,现命令你县(区)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XX名队员,携带XXX、XXX等装备机具,于x时x分赶赴xx火场进行支援(火场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要指定一名人员负责队伍支援过程的全部安全,并将带队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下达时间X月X日X时X分,请按指令迅速行动。
临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年 月 日
附件2
直升机调用申请单
市应急指挥中心:
XX月XX日XX时XX分,XX市发生XXXXXX,现申请直升机救援。
1.火场位置:现场位于XX县(区)XX乡镇(街道)XX村,经纬度:东经 XX°XX’XX”,北纬 XX°XX’XX”。
2.主起降场地:位于XX县(区)XX机场(临时停机坪)。经纬度:东经 XX°XX’XX”,北纬 XX°XX’XX”,距火场直线距离约XX公里。
3.备用起降场地:位于XX县(区)XX机场(临时停机坪),经纬度:东经 XX°XX’XX”,北纬 XX°XX’XX”,距火场直线距离约XX公里。
4. 联系人:(姓名、职务)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XX县应急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3
森林火情(灾)报告
202X年第XX期
XX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X年X月X日X时
XX县/区森林火灾情况报告(XX)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火灾情况
1.(起火时间、地点)
据XX县/区森防指办公室X月X日X时报告:XX县/区XX乡XX村XX山X月X日X时X分发生(发现)森林火灾(经纬度)。
2.(火场态势、周边情况、伤亡、林相、面积、火因等)目前火场火势平稳(较弱、中等、较强、剧烈),东(南、西、北)线有X条连续(断续)火线,长X米(公里),向东(南、西、北)方向发展,蔓延速度较快(慢),目前已经(没有)得到控制。火场周边有(无)重要设施及民居,已紧急采取XX(疏散、开设隔离带)等措施处理。火灾共造成X人受伤(死亡),过火面积约X公顷,起火原因为XX,林相为XX。
3.(火场天气)
火场天气晴(多云、少云、阴),风力X级,风向X,温度X℃-X℃,降雨量等。
二、扑救情况(扑火力量部署、指挥员、扑救方式)
截止X日X时共投入X人(其中森林消防队X人、专业扑火队X人、武警部队X人、民兵预备役X人、群众X人),从XX紧急调派增援的兵力X人(其中森林消防队X人、专业扑火队X人、武警部队X人、民兵预备役X人、群众X人),预计X日X时到达火场。火场东(南、西、北)线有兵力X人(其中森林消防队X人、专业扑火队X人、武警部队X人、民兵预备役X人、群众X人), 目前正在采取(阻隔、清理)的方式进行扑打(余火)。火场前线指挥部设在XX县XX镇,XX局(县)局长(县长)XX为前线总指挥,电话为XXXXXXXXXXXX
三、火场前指工作情况(批示、扑救方案、市级工作)
XX市领导对火灾扑救高度重视,批示"XXXXX",前指拟定了XXXXXX的扑救方案。
市领导XX在应急指挥中心坐镇指挥。XX为组长的工作组已经于X日X时前往火场协调扑救工作。
四、其他情况(火案查处、支援等)
现已查明火因为吸烟(烧荒、高压线、上坟烧纸、计划烧除…) 引起,肇事者(XX,男,X岁,为XX县XX镇XX村村民)已被拘留。
需要市级支援……。
有新情况再续报。(本次火灾最后一次报告)
注:1.标红部分为森林火灾必报信息
2.标蓝部分如已确认在报告中体现,如未确认可延迟上报
3.标绿部分为初报(续报一、.....)
拟稿人:XXX 签批人:XXX
2025-01-2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25-01-21临政字〔202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张宝亮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隽新阳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统计、国防动员、金融、税务、发展战略研究、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张宝亮同志分管财政、审计等方面...
临政字〔2025〕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张宝亮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隽新阳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统计、国防动员、金融、税务、发展战略研究、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张宝亮同志分管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市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临沂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各民主党派、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五分局,驻临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苟宏水同志负责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沂职业学院、临沂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山东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临沂供电公司、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省交通技师学院。
王映海同志负责民政、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地方史志工作;联系市融媒体中心、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气象局、市水文中心、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毕黎明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大数据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大数据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邮政管理局、济南铁路局驻临各单位、驻临邮政企业、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临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临沂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沂分公司、中国铁塔临沂分公司、中国石化临沂分公司、中国石油临沂分公司。
任泽龙同志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国家安全、军民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临沂监狱、临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张秀丽同志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
孙德士同志负责科技、生态环境、外事、商务、口岸、打私、商贸物流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临沂海关。
蔡崎峰同志协助隽新阳同志负责金融工作,协助联系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驻临沂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张洪永同志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实行AB角工作制度。在出差或休假、学习期间,隽新阳、苟宏水同志,王映海、毕黎明同志,任泽龙、张秀丽同志,孙德士、蔡崎峰同志互相补位,原则上互相补位领导同志不同时外出。各位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涉及一票否决的工作。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2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5-01-17临政字〔2025〕11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盛祥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沂南县鲁源食品厂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1. 新建生...
临政字〔2025〕11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盛祥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沂南县鲁源食品厂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226号
A26111114
山东盛祥食品有限公司
董吉祥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高里社区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203号
261111082
沂南县鲁源食品厂
刘钦
王震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苏村社区一组39号
法人代表
2025-01-1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2025-01-16临政字〔202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5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重大项目作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奋力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要压实推进责任,聚焦时序进度抓落地,推动市重大项目早开工、快建设、速推进。要强化协调联动,聚焦要素保障优服务,细化项目“...
临政字〔202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5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重大项目作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奋力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要压实推进责任,聚焦时序进度抓落地,推动市重大项目早开工、快建设、速推进。要强化协调联动,聚焦要素保障优服务,细化项目“一致性清单”,用好项目问题会商工作机制,着力疏堵解困,加快推进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等前期工作落实,推动项目提速实施。要守牢发展底线,聚焦风险防控严监管,抓好项目动态监测,高效有序推动项目依法合规建设。要强化系统思维,进一步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实现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投产运营全链条滚动接续的良好局面。
附件:1. 2025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2. 2025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1
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临沂段)
(线路全长167公里)
2
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临沂段)
(线路全长105公里)
3
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
(线路全长93公里)
4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临沂段)
(线路全长94.3公里)
5
董家口至五莲铁路及胶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临沂段)
(线路全长86.2公里)
6
临港智慧多式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工程
(线路全长8.6公里)
7
临沂远海物流有限公司新建铁路专用线项目
(线路全长8.26公里)
8
沂蒙新质产业园起步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
9
安宜美鲁南全食材产业链项目
(总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年产各类食材9.8万吨)
10
兴程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年仓储量20万吨)
11
兴程智慧物流园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年仓储量24万吨)
12
中国机电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13
兰华智慧物流科技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300万吨)
14
韵达临沂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
15
中联智慧物流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400万吨)
16
天蒙药谷健康产业园年产药品3000万盒
项目
(年产药品片剂3亿片、胶囊剂2.5亿粒、颗粒剂1.5亿粒、注射剂2亿支、滴眼液0.5亿支)
17
齐汇年产25万吨肉制品项目
(年产各类肉制品25万吨)
18
格瑞图全屋智能家具配套项目
(年产精品贴面板30万立方米、整体家具3万套)
19
高居年产6万套智能家居及配套项目
(年产智能家居6万套、高定板材600万张、高端装饰纸1万吨)
20
吉诺尔年产60000套体育设施项目
(年产篮球架1万套、健身路径5万套)
21
沙沟香油健康油脂加工基地项目
(年产香油、芝麻酱1万吨,甘油二酯食用油1万吨)
22
中临年产1000吨航空航天用氮化物、氧化物功能陶瓷粉体及制品项目
(年产航天航空用氮化物、氧化物功能陶瓷粉体1000吨,航空制品500吨)
23
叁通年产20万件(套)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项目
(年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0万套)
24
普利方年产15万立方米PET高端家居装饰
材料项目
(年产PET高端家居装饰材料15万立方米)
25
金睿祥现代生物技术与大健康制品项目
(年产海藻生物胶囊200亿粒,高压灭菌机、医用清洗消毒机、医用干燥箱1万台)
26
祥麒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00万吨)
27
盛友装饰材料年产15万立方米高端装饰材料项目
(年产高端装饰材料15万立方米)
28
盛友智能家居年产15万立方米PET高端
家居装饰材料项目
(年产PET高端家居装饰材料15万立方米)
29
怡神黑糖粉及黑糖糖浆生产项目
(年产黑糖粉及黑糖糖浆2万吨)
30
群亿年产6万吨树脂编织复合新材料项目
(年产树脂编织复合新材料6万吨)
31
蒙狮年产1.6万吨PVC新材料项目
(年产PVC新材料1.6万吨)
32
利蒙年产45万平方米新型节能建筑门窗幕墙项目
(年产新型节能玻璃幕墙15万平方米、高档节能门窗30万平方米)
33
印之峰年产1000台智能印刷机械设备生产
项目
(年产智能印刷机械设备1000台)
34
瑞德利超薄超强高端电池隔膜制造项目
(年产基膜及配套涂覆20亿平方米)
35
恒新能源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年发电量31.9亿kWh)
36
临沂市南部公铁货运物流园项目
(年货物吞吐量200万吨,铁路专用线全长2.5公里)
37
利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年产智能食品包装设备及智能机器人上下物料设备600台〔套〕、智能立体仓设备2000台〔套〕、电力箱柜及开关设备1万台〔套〕)
38
双福年养殖2000吨水产品及冷冻加工项目
(年产鱼苗、活鱼冷冻品等水产品2万吨)
39
科瑞罗庄区300MW/600MWh共享储能电站
项目
(储能规模300MW/600MWh)
40
天环年产1亿平方米直接涂层刀刮法膜结构新材料项目
(年产膜结构新材料1亿平方米)
41
英石硅材料5万吨/年石英新材料及深加工
项目
(年产石英新材料2万吨、石英玻璃器件1.5万件、石英坩埚5000只、石英砣1800吨)
42
临沂罗开粮食物资储运加工项目
(总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年加工分装粮食70万吨)
43
童风玩具分拣集散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日发货量1000万件)
44
高冠零糖冷饮生产研发项目
(年产雪糕1.8亿支、饮料8000万瓶)
45
华飞亿家地产品智能制造及国际交易中心
项目
(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年产日用陶瓷3000万件)
46
盛阳高性能合金材料制造项目
(年产冷轧钛合金及其他合金产品15万吨)
47
前峰年产20万台工业泵及产品配件组装项目(一期)
(年产工业泵(油田泵)20万台)
48
昆晟年产20万支聚氨酯轧辊项目
(年产聚氨酯轧辊20万支)
49
澜成年产200万套医疗座椅、汽车座椅、
航空座椅及智能医疗床项目
(年产医疗座椅、汽车座椅、航空座椅及智能医疗床200万套)
50
元洲数控自动化设备制造及五金工具生产
项目
(年产数控机床500台〔套〕)
51
易达通年产100万套铁木家居用品项目
(年产铁木家居用品100万套)
52
新翎丰年出栏1800万只肉鸡种养结合循环
农业项目
(年出栏肉鸡1800万只)
53
双宇文创园项目
(年产陶瓷艺术制品100万件)
54
通佳年产50万套工程机械钢制车轮项目
(年产工程机械钢制车轮50万套)
55
中源年产5万吨不锈钢文创制品项目
(年产不锈钢文创制品5万吨)
56
兴罗金创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57
欣荣硅基新材料项目
(年产硅基新材料45万吨)
58
罗庄区现代农业科技产业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17.7万平方米,年产蝴蝶兰种苗522万株)
59
罗庄区鲁南美谷科技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
60
舜宇环保及人工智能装备项目
(年产智能环保装备1500套、智能机器人2500台、机电产品2万台、电动叉车5000台)
61
马克达核医疗产业集群项目
(年产PET-CT设备、核素发生器50台〔套〕)
62
瑞发德年产6万吨高端预制菜智造项目
(年产肉类调理及预制菜肴制品6万吨)
63
中俄物流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600万吨)
64
琅琊古城景区扩建提升项目
(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
65
振淇年产15万套挖掘机引导轮、驱动轮项目
(年产挖掘机引导轮、驱动轮15万套)
66
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城中村改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
67
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城中村改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
68
河东区九曲街道季山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69
太古年回收处理4万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年回收处理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4万吨)
70
创展文化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71
亿通年产500万套线束连接器技改项目
(年产线束连接器500万套)
72
河东区九曲街道后河湾城中村改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
73
河东区九曲街道耿家斜坊城中村改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
74
临沂市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2万名,年培训职业技能人才6000人次)
75
得力文创科技产业园项目
(年产各类文具600万件)
76
河东区年产6000万件小五金智能智造项目
(年产各类五金产品6000万件)
77
东都年产10亿支马口铁罐、2亿支气雾剂
分装项目
(年产马口铁罐10亿支、气雾剂2亿支)
78
郯城县浙南智造产业园项目
(年产休闲卤制品4万吨)
79
郯城县TC-1风电项目
(总装机规模190MW)
80
鲁南新材料年产12万吨高档特种纸项目
(年产高档特种纸12万吨)
81
变形积木年产240万平方米集成墙板、3.5万平方米集成卫浴项目
(年产集成墙板240万平方米、集成卫浴3.5万平方米)
82
上海海神郯城智能安防设备制造项目
(年产智能安防设备6000套)
83
金麦原肉牛育肥养殖项目
(年出栏肉牛1000头)
84
锐趋年产500万公里母线、4500万公里
金刚线项目
(年产母线500万公里、金刚线4500万公里)
85
吉峰(鲁南)农机产品产业链项目
(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86
巨达年产10万吨钙基环保吸附材料项目
(年产钙基环保吸附材料10万吨)
87
鑫盛年产10万套汽车线束项目
(年产汽车线束10万套)
88
郯城县坚果等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总建筑面积5.47万平方米,年产油炸花生、蚕豆、黄金豆等7万吨)
89
圣健年产3.5亿支日化系列产品及配套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日化系列产品1.5亿支、马口铁制罐
2亿支)
90
亚力亚5万吨/年降解特种胶带项目
(年产降解特种胶带5万吨)
91
郯城县现代农业产业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
92
郯城县国家电投泉源光伏发电项目
(年发电量1.48亿kWh)
93
红富士年产50万平方定制木作项目
(年产定制木作50万平方米)
94
羽丰农牧肉种鸡养殖项目
(年出栏白羽肉种鸡15万只,年产种蛋3000枚)
95
国华金泰4x1200t/d光伏玻璃、年产500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提纯项目
(年产轻质镀膜钢化光伏玻璃2.9亿平方米、高纯硅基新材料500万吨)
96
开阳(临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3公里)
97
兰陵牛蒡文化乡创共同体示范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
98
山东祥杰新材料项目
(年产新型环保装饰材料7万吨)
99
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
(总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
100
开阳(临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
工程
(线路全长206.7公里)
101
兰陵双能棚顶60MWp光伏电站项目
(年发电量7800万kWh)
102
秀生新型铝制材料加工项目
(年产彩涂铝卷1.5万吨)
103
贤伦纸箱生产项目
(年产纸箱17万吨)
104
枫与岭年产10万套小汽车内饰材料项目
(年产小汽车内饰材料10万套)
105
朗森年产5万吨环保水性材料项目
(年产各类环保水性材料5万吨)
106
兰陵县兰陵镇瑞福苑社区项目(四期)
(总建筑面积19.98万平方米)
107
铸辰年产10万吨食用菌深加工项目
(年产食用菌10万吨)
108
凤凰山铁矿项目
(年采选铁矿石400万吨、铁精矿98.9万吨)
109
沂水汇创高端食品智能化产业园基础设施
项目
(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
110
沂水县鲁南智慧文创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
111
双圆密封年产3万吨新能源汽车隔热隔音
纳米新材料项目
(年产新能源汽车隔热隔音纳米新材料3万吨)
112
通益年产130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半钢子午线轮胎及10万套工程轮胎项目
(年产半钢子午线轮胎1300万条、工程轮胎10万套)
113
铭浩二元酸系列功能新材料及叔戊醇、
频呐酮项目
(年产戊内酯2.6万吨、叔戊醇2.5万吨、频呐酮2万吨)
114
景田包装饮用水(山东)基地项目
(年产包装饮用水40万吨)
115
中龄国发生物沂水县马站镇蛹虫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年产鲜虫草670吨)
116
盛泰钛全产业链一体化—绿色低碳钛铁资源综合利用及钛材料深加工研发中心项目
(年产钛精粉28.6万吨、铁精粉17.7万吨)
117
麒祥年产42万吨高性能子午轮胎配套专用
材料、7.5万吨小苏打项目
(年产高性能子午轮胎配套专用材料42万吨、小苏打7.5万吨)
118
庆铃专用汽车制造项目
(年产专用汽车7000台、液压油缸5万台、车桥2万支)
119
得彩年产6万吨新型路面涂层材料、3万吨
水性粘合剂、7万吨塑料改性母料项目
(年产路面涂层材料6万吨、水性粘合剂3万吨、塑料改性母料7万吨)
120
鼎欣年产12万吨高品磷酸盐项目
(年产高品磷酸盐12万吨)
121
泓盛30万吨/年增塑剂项目
(年产增塑剂系列产品30万吨)
122
汇中年产20800吨营养豆制品、10000吨
奶粉、4800吨休闲方便食品智造项目
(年产营养豆制品2.08万吨、奶粉1万吨、休闲方便食品4800吨)
123
特有年产1.25万吨专用化学品及2.1万吨
抗氧剂项目
(年产专用化学品1.25万吨、抗氧剂2.1万吨)
124
正途年加工2万吨中药饮片项目
(年产中药饮片2万吨)
125
福神年产5.6万吨高端食品项目
(年产糕点食品3万吨、速冻食品1.6万吨、奶油食品1万吨)
126
柏杨食品赋能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年产食品赋能智能化自动生产设备500台〔套〕,年产饼干200吨、沙琪玛100吨,年产注塑和吸塑产品1000吨)
127
城投晟祥年产150万吨高品质玄武岩骨料
项目
(年产高品质玄武岩骨料150万吨)
128
羚鹿年产1500吨农副产品项目
(年产冻干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1500吨)
129
万森年产20万吨配合饲料项目
(年产配合饲料20万吨)
130
甄德好年产1万吨糕点项目
(年产糕点1万吨)
131
宏能年产30万套汽车配件项目
(年产花键轴20万件、液压油缸10万件)
132
东宸年烘干5万吨粮食项目
(年烘干粮食5万吨)
133
诺家旺年产20000吨营养豆制品、4000吨
休闲食品智造项目
(年产营养豆制品2万吨、休闲食品4000吨)
134
恩爱年产20000吨营养豆制品、3000吨休闲方便食品智造项目
(年产营养豆制品2万吨、休闲方便食品3000吨)
135
烨康年产4万吨橡胶助剂项目
(年产橡胶助剂4万吨)
136
启丰彩砂金属瓦技改项目
(年产彩砂金属瓦1500万平方米、彩砂16万吨)
137
星光年产20万台液压油缸、800万件精密
工程机械配件项目
(年产液压油缸20万台、精密工程机械配件800万件)
138
沂水县公家疃安置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
139
晟宝冷链蔬菜加工及综合交易中心项目
(年加工冷冻蔬菜3万吨)
140
亚虹年加工100万吨石英砂项目
(年加工石英砂100万吨)
141
瑞丰4万吨/年MC抗冲改性剂项目
(年产MC抗冲改性剂4万吨、副产盐酸5.6万吨)
142
柏味园年产8000吨高档曲奇奶酪饼干项目
(年产高档曲奇奶酪饼干8000吨)
143
三联年产6000台自走式划线机、100万件
交通标识牌、1万套交通信号灯项目
(年产自走式划线机6000台、交通标识牌100万件、交通信号灯1万套)
144
华昌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600万人次)
145
沂南装备制造产业园电驱动桥全产业链
生产项目
(年产驱动电机50万套、电驱动配套产品100万套)
146
庄锦记鲜饮梦工厂项目
(年产NFC原浆10万吨、各类饮品10万吨)
147
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
(工程规模大〔II型〕,总库容13782万立方米)
148
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安置区工程
(总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
149
上蔬永辉(山东)食品直供基地项目
(年产各类食品10万吨)
150
和致年产15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年产猪肉制品15万吨)
151
利华年产1.9万吨肉松项目
(年产肉松1.9万吨)
152
沂南县北寨墓群保护展示项目
(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
153
超润畜禽加工全产业链项目
(年屠宰肉鸭5000万只,年加工速冻调理肉制品2万吨)
154
事事薯心年产5000吨高端糖果项目
(年产高端糖果5000吨、中医药饮品1500吨)
155
梦迈全液压勘探钻机及附属钻探装备生产
项目
(年产全液压模块钻机、全液压履带钻机、坑道钻机、履带运输车液压油缸、履带行走底盘等系列产品1000台〔套〕)
156
北燃惠利供汽项目
(年产蒸汽50万吨)
157
喜姐休闲食品全产业链项目
(年产休闲食品35万吨)
158
中农国联智慧农博物流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159
艾维扩建年产5万套办公家具、5万立方米
贴面板项目
(年产办公家具5万套、贴面板5万立方米)
160
鲁蒙年产400万吨环保包装新材料及高科技彩印项目
(年产环保包装新材料及高科技彩印400万吨)
161
万通年产10万台〔套〕重卡变速器压铸
铝壳体自动加工项目
(年产重卡变速器压铸铝壳体10万台〔套〕)
162
润昌年产50万吨高效水泥助磨剂项目
(年产高效水泥助磨剂50万吨)
163
合美年产3亿副乳胶生活手套项目
(年产乳胶生活手套3亿副)
164
恒源成冬虫夏草保健品一体化生产加工项目
(年产冬虫夏草10吨)
165
中节能新能源全产业链智造项目
(年产高效电池3GW、高效组件5GW、光伏复合发电装机规模500MW、配套独立共享储能规模400MW/800MWh)
166
平邑县蒙山龟蒙景区(鹤鸣湾)旅游配套
提升项目
(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400万人次)
167
东升(平邑)国际石材产业园综合配套区
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
168
昌源年产200万平方米木地板项目
(年产木地板200万平方米)
169
平邑县唐村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恢复灌溉面积7.4万亩)
170
平邑县昌里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恢复灌溉面积5.8万亩)
171
平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
172
康岭年产片剂20亿片、颗粒剂3亿袋、胶囊剂8亿粒、口服液15亿支、外用药9亿支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片剂20亿片、颗粒剂3亿袋、胶囊剂8亿粒、口服液15亿支、外用药9亿支)
173
平邑县高值炒货制品初加工供应链及数智
仓储一体化项目
(年产花生、大豆、板栗、核桃等5000吨,年仓储量2万吨)
174
沂蒙交投“六位一体”新型绿色建材项目
(年产骨料400万吨、机制砂100万吨、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水稳料10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预制件10万立方米)
175
力印年产1200万平方米纳米绿色新材料
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高端智能设备生产线20台〔套〕、高端纳米绿色新材料1200万平方米)
176
中鸿年产300吨散热膜用石墨烯材料及年产10万平方米石墨烯散热膜项目
(年产散热膜用石墨烯材料300吨、石墨烯散热膜10万平方米)
177
临沂朴园小学探沂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600名)
178
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总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
179
沂蒙原乡农产品加工智慧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年周转农产品280万吨)
180
天元重工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生产项目(二期)
(年产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5000吨)
181
净鲜生预制菜加工项目
(年产预制菜200万吨)
182
茂山欣鸿国粹文化健康生态产业园项目
(一期)
(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183
易必民用非动力核产业电子束应用项目
184
千年舟智能科技家居材料全屋定制及装配式建筑项目
(年产肤感及深压纹饰面板9.1万立方米、饰面板16万立方米、装配式胶合木7万立方米、樘木门12万平方米、装配建筑组装件5.6万平方米)
185
红桉山年产60万立方米LSB项目
(年产LSB板材60万立方米)
186
印发重型钢结构智造基地项目
(年产建筑类重型钢构件2万吨、其他深加工钢制产品1万吨)
187
珠鸿高端木业机械生产线智造项目
(年产PB刨花板生产线15套)
188
城发鸿钰年产358万平方米花岗岩饰面板材暨120万吨砂石骨料、10万吨钾长石尾矿
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花岗岩饰面板材358万平方米、砂石骨料120万吨、钾长石粉10万吨)
189
费县新殡仪馆项目
(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190
费县西商昶领农商城(冷链)物流产业园
项目
(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60万吨)
191
文禧年产20万套实木家居全屋定制项目
(年产全屋定制家居20万套)
192
沂蒙交投年产10万吨超细碳酸钙粉暨
1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年产超细碳酸钙粉10万吨、骨料100万吨)
193
龙源费县10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装机容量100MW)
194
瑞利达高端运动装备制造项目
(年产高端运动装备20万套)
195
沃佳工程机械液压油缸制造项目
(年产机械液压油缸2万套)
196
国兴重工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
(年产工程机械轮辋50万套、大型农机轮辋10万套)
197
亚辰年产10万吨肉制品项目
(年产各类肉制品10万吨)
198
科蓝之芯智能仓储设备制造项目
(年产智能仓储设备2000台)
199
良泽年产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
(年产塑料制品2万吨)
200
锣响专用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年产电控系统装备及轮毂刹车盘等专用车关键零部件20万套)
201
宽远智能一体化全液压钻机制造项目
(年产水井钻机1000台〔套〕、工程钻机1200台〔套〕)
202
腾发年产10万吨宠物饲料项目
(年产宠物饲料10万吨)
203
德养堂高端功能保健食品项目
(年产果粉1.2万吨、果汁6000吨、果醋1200吨、药食同源提取物及制剂1万吨)
204
中浩塑业智能仓储物流装备制造项目
(年产塑料循环科技新材料20万吨、智能托盘600万套、智能料箱200万只)
205
崮政智能冷链集配中心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400万吨)
206
飞达高效智能钻机项目
(年产水井钻机1500台〔套〕、工程钻机2000台〔套〕、螺杆空压机1000台〔套〕)
207
新银麦啤酒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年产啤酒72万千升)
208
纷橙年产1300万个布艺收纳制品项目
(年产布艺收纳制品1300万个)
209
蒙阴县沂蒙华润希望乡村项目
(总建筑面积9266.5平方米)
210
崮上文旅笊篱坪民宿集聚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
211
阿生哥高端果蔬食品精深加工项目
(年产果脯1500吨、冻干食品400吨)
212
蒙阴县雄鹰振兴乡村食品项目
(年产猫条8000万支、罐头1000万罐、猫饭包500万包)
213
蒙阴县旧寨乡农产品电商加工项目
(年产各类农产品1万吨)
214
蒙阴颐护康万科养老项目
(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15
蒙阴丰金漠河碳中和循环农业产业园项目
(年产食用菌1200吨,年发电量3.9亿kWh)
216
永安瑞盛气瓶、气体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
项目
(年产不锈钢焊接钢管9万吨、不锈钢压力容器3万台、各类工业用钢瓶1000万只)
217
碧海无菌包装新材料智能工厂项目
(年产液体食品无菌纸基复合材料80亿包)
218
元德高分子材料科技实业基地项目
(年产塑料产品2亿件、橡胶产品5亿件)
219
百特硅基纳米材料产业园项目
(年产精抛CMP研磨液2万吨)
220
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
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
(线路全长54.5公里)
221
安浦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制造项目
(年定制智能物流设备及智能物流系统180套)
222
莒南大樱桃全景产业链综合发展项目
(总建筑面积63.4万平方米)
223
莒南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
224
莒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
(日处理污水4万立方米)
225
中利年深加工花生油5万吨项目
(年产花生油5万吨)
226
莒南县相沟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年产红薯类产品3000吨)
227
乐盛年产1000万件浴帘、窗帘、床品等
家用纺织品项目
(年产浴帘、窗帘、床品等家用纺织品1000万件)
228
玉皇现代粮油综合物流产业园项目
(年仓储量8万吨)
229
莒南县北方国际云茶仓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
230
鑫天盈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年处理医疗废物1.1万吨)
231
嘉铭年产20万吨铸造覆膜砂项目
(年产铸造覆膜新砂20万吨,年再生铸造旧砂18万吨)
232
莒南高端不锈钢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
233
新原年产30万吨生物基新材料聚乳酸(PLA)项目(一期)
(年产乳酸15万吨、聚乳酸10万吨、改性聚乳酸15万吨)
234
中迅沃野年产36万吨高端绿色植保产品项目
(年产有机无机专用药肥20万吨、粉体土壤调理剂10万吨、小分子水解肥2万吨、挤压农药颗粒2万吨、液体肥2万吨)
235
丰岭绿色高效新型农药制剂项目
(年产各类农药制剂10万吨)
236
锦艺高端无机电子专用新材料制造及研发
中心实验室项目
(年产电子球形二氧化硅浆料4000吨、超细高纯氧化铝粉体1万吨)
237
临沭县全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189处,安装充电桩3460个)
238
临沭220千伏羽山站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38公里)
239
佰和盛年出栏360万只肉鸡养殖及畜禽粪污处理项目
(年出栏肉鸡360万只)
240
哈罗富年出栏650万只白羽肉鸡标准化养殖牧场及标准化技术推广示范养殖区项目
(年出栏白羽鸡650万只)
241
盛翔年出栏1000万只肉鸡养殖及畜禽粪污
处理项目
(年出栏肉鸡1000万只)
242
双俊年产500台高端化工装备及10000台反应釜、储罐、环保设备、石油化工、食品医药全系列设备项目
(年产高端化工装备500台,反应釜、储罐、环保设备、石油化工、食品医药全系列设备1万台)
243
格林汇能年产160亿片医疗级高洁净非织造制品数字智能化项目
(年产干湿巾产品160亿片)
244
华星箱板纸生产线改造项目
(年产木浆挂面箱板纸12万吨)
245
东升年产2万吨碳化硅超细粉智能化技改
项目
(年产碳化硅超细粉2万吨)
246
使好佳高性能环保密封胶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高性能环保密封胶9万吨)
247
兴赛年加工2000万件五金工具扩建项目
(年产五金工具2000万件)
248
临沭县青云镇板栗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年产板栗1万吨)
249
临沭县大兴镇农产品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250
信科环化年产122万吨醛类新型材料及钡盐装置减碳项目
(年产醛类新型材料产品122万吨,年副产工业余热蒸汽15万吨)
251
宏领智能家居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中心
项目
(年产自动智能主板贴片200万件、自动终端机成品100万台〔套〕)
252
来宝智能建筑机械装备项目
(年产智能建筑机械装备4.2万台〔套〕)
253
金宝山年加工1500套高效节能稳定集成化
智能机械装备项目
(年产高效节能稳定集成化智能机械装备1500台〔套〕)
254
宝维汽车零部件配套项目
(年产汽车零部件400万件)
255
通泰年产15万件电力配套设施项目
(年产电力配套产品及设施15万件)
256
诚歌装备制造及绿色建材项目
(年产绿色高档建材500万平方米、铝箔涂装设备生产线50台〔套〕)
257
恒泰年产800套新型环保科技智能机械装备
项目
(年产矿山机械800套)
258
骏图物流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年产仓储设备15万套、智能自动分拣立体库设备2万套)
259
国金科创智慧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
260
临沂城市职业学院项目
(总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
261
嘉欣临沂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300万吨)
262
中科智联厨卫家居全产业链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
(年产电机类产品50万台、大家电类产品55万台、小家电类产品100万台、电子元件及五金配件500万件)
263
英派瑞延年产36万套轻量化汽车部件智能
制造项目
(年产超轻量化新能源汽车部件36万套)
264
庆昌年产220万台电机设备项目
(年产电机设备220万台)
265
临沂佳沃农食产业基地项目
(年产预制菜2000万份、团餐1000万份)
266
百草园年产400万套中药植物洗护用品项目
(年产中药植物洗护用品400万套)
267
金凯润制罐包装项目
(年产罐类包装100万件)
268
润达预制食品及智慧供应链项目
(年产预制菜2万吨)
269
北航智慧显示箱体研发生产项目
(年产智慧显示箱体150万套)
270
益睿达年产2万吨新能源电磁线项目
(年产各类电磁线2万吨)
271
云为峰高端食品机械制造项目
(年产智能高端食品机械2万套)
272
中恒万亚年产72万平方米建筑一体化新型
铝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年产合金铝产品72万平方米,配套部件产品120万件)
273
沂河新区智慧五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项目
(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
274
品正元年产20万立方米装配式大型预应力
构件智能建造研发项目
(年产大型预应力构件20万立方米)
275
裕升新型乳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年加工生牛乳22万吨,年产黄油3万吨、稀奶油2万吨,年产干酪、乳清粉、脱脂乳粉、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浓缩乳、含乳饮料4万吨)
276
沂河新区东方海岸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南区、北区)
(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年仓储物流特钢和不锈钢35万吨)
277
卡亚洛文创产业园项目
(年产工艺品1000万件)
278
佳德天成绿建智能科技生产示范园项目
(年产绿色钢建筑部品、智慧农业舱体材料10万吨)
279
启阳新型环保高寿命、防火电线电缆智能化生产项目
(年产新型高寿命、防火电线电缆30万千米)
280
得力高精尖智能机械配件制造(电机、汽车、轻量化配件)项目
(年产高精密机械配件10万套)
281
松翰沂河新区人民智能电器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智能电器250万件)
282
沂河新区沂蒙优质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
283
迅齐年产50万套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
(年产汽车零配件50万套)
284
晶华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1000吨高纯石英管、30000只高纯石英坩埚项目
(年产高纯石英砂1万吨、高纯石英管1000吨、高纯石英坩埚3万只)
285
安跃年产500万套品牌汽车用品项目
(年产汽车脚垫模具1800套、汽车脚垫300万套、汽车后备箱垫200万个)
286
华乐年产15万台智能变频空压机项目
(年产智能变频空压机15万台)
287
兴和年产2万吨耐磨新材料项目
(年产耐磨新材料2万吨)
288
沂河新区公共仓储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
289
丰能国钛5GWh半固态复合锂电池项目
(年产半固态复合锂电池5GWh)
290
东临年产1000万套电子智能控制器项目
(年产控制盒50万套、发讯圈300万个、磁阻传感器200万套、执行器200万个、温度传感器150万套、换能器150万个)
291
沂河新区天河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
292
茂源年产40万吨环保型覆膜砂、旧砂再生
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环保型覆膜砂40万吨)
293
标准纺织高星级酒店用品保税加工项目
(年产床上用品100吨)
294
超维年产2000万套五金电器开关、电子
控制器项目
(年产电器开关和插头插座2000万套、控制器1000万套)
295
一诺弓箭产销基地项目
(年产成品弓40万套、箭支400万支)
296
速格尔年产净水设备1万台、家用净水机2万台项目
(年产净水设备外壳机架4万台、净水设备整机1万台、家用净水机2万台)
297
新远中高端模具制造以及聚乙烯中空制品
生产线项目
(年产聚乙烯中空制品2万吨、精密模具1000套)
298
沂河新区相公街道石碑屯、宅子村、东沈阳、西沈阳城中村改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48.6万平方米)
299
沂河新区金园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300
新智年产2万吨精密铸件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精密铸件2万吨)
301
永锋钢焦一体化及产品深加工项目
(年产干全焦180万吨、成品钢板50万吨,年淬火处理钢板24万吨、回火处理钢板30万吨)
302
鼎祥年产270万吨新材料项目
(年产冷轧板卷40万吨、热镀锌铝镁钢卷120万吨、镀锌铝镁钢管90万吨、镀锡板卷20万吨)
303
玫德庚辰短流程50万吨球墨铸管智能制造
项目
(年产短流程球墨铸管50万吨)
304
临港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305
方舟创园(临港)新型化工产业园项目
(二期)
(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
306
精钢基地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
307
华兴源高精智能海工船板及配件制造项目
(年产高精智能海工船板及配件35万吨)
308
宸泰年产200万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年处理废钢200万吨)
309
临港区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310
永安昊宇年产10万吨高端装备用高性能
无缝钢管项目
(年产高性能无缝钢管10万吨)
311
临港区智慧多式联运物流园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
附件2
2025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1
蒙阴至邳州高速公路
2
日兰高速长深至京沪段改扩建工程
3
临港余热长输供热工程
4
S229沂邳线沂水县武家洼至沂水沂南界段改建工程
5
菏兰宝贝母婴用品全系列工商仓流一体化智创园项目
6
盛格生物质恒压热解气化及智能家居低碳新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项目
7
深冷特种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8
中碳和年产5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
9
憬赫·鑫航标不锈钢工业综合体项目
10
罗开佳知善蛋品全产业链数字科技园项目(三期)
11
天翔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
12
惠民早餐预制菜加工配送中心项目
13
万帮光储充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
14
德仕邦年产2万吨太阳能光伏玻璃及耐火新材料项目
15
山东联新环锻项目
16
建恒建材神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艺提升改造项目
17
S38岚菏高速新兴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
18
欧科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19
平邑县罐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20
瀚森信诚木业爱尚定制家居产业园项目
21
买板材建材与建材配件“一站式集采”平台与产业项目
22
美大美家年产5万套全屋定制家具项目
23
瑞创年产200万件汽车零部件及装饰材料配套项目
24
恒峰特种钢材数字化交易中心项目
25
领拓新型铝合金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26
景页年产6万套智慧物联网水肥一体化设备项目
27
景腾园林绿化及养护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28
润丰10万吨废线路板及20万吨锂电池精深加工项目(一期)
29
华振新能源200MW/400MWh集中式储能项目
30
沂河新区鲁南医药大健康智慧仓储项目
31
中再生临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项目(一期)
32
山重建机工程机械整机验证中心项目
33
域潇年产16万吨石墨深加工产业链项目
34
凯必特年产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01-16临政字〔2025〕10号河东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50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
临政字〔2025〕10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50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汤头街道、太平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将汤头街道打造为山东省温泉文化旅游承载地,以度假康养、轻工业为主导的河东区域副中心;将太平街道打造为河东区高品质生态宜居康养组团,都市休闲农业体验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汤头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0.18公顷;太平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0公顷。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加强沂河、汤河、葛沟干渠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提升街道驻地综合服务功能,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街道城镇区域的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改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突出地域人文特色。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特色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全域道路系统,增强城镇区域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消防、人防以及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域及周围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保护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汤头街道、太平街道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街道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汤头街道、太平街道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中的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作为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根据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2025-01-16临政字〔2025〕9号河东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49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
临政字〔2025〕9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49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汤河镇、八湖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将汤河镇建成河东区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区,以花卉苗木产业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小城镇;将八湖镇建成市级大宗商贸物流承载地,以现代物流、食品加工为主导的生态城镇。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汤河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79.9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37.02公顷以内;八湖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4.5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11.48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加强汤河、沭河、管仲河、梁子沟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镇域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提升镇区综合服务功能,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镇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改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镇区、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突出地域人文特色。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特色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镇域道路系统,增强镇域中心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消防、人防以及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域及周围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保护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汤河镇、八湖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汤河镇、八湖镇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中的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根据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01-16临政字〔2025〕8号罗庄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罗政报〔2024〕33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罗政报〔2024〕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
临政字〔2025〕8号
罗庄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罗政报〔2024〕33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罗政报〔2024〕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册山街道、高都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将册山街道打造为临沂市近郊特色农旅小城镇、铝产业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将高都街道打造为罗庄区产教融合新城和以发展都市农业、建设品质住区为主的滨水城市功能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册山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7.07公顷;高都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95公顷。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加强沂河、武河、陷泥河、二龙山、庆云山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提升街道驻地综合服务功能,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街道城镇区域的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改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突出地域人文特色。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特色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全域道路系统,增强城镇区域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消防、人防以及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域及周围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保护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册山街道、高都街道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街道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册山街道、高都街道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中的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作为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根据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2025-01-16临政字〔2025〕7号罗庄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罗政报〔2024〕35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罗政报〔2024〕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国土...
临政字〔2025〕7号
罗庄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罗政报〔2024〕35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罗政报〔2024〕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黄山镇、沂堂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将黄山镇建成临沂市都市近郊生态旅居示范镇;将沂堂镇建成城郊特色旅游区,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引领的宜业宜居小城镇。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黄山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9.1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4.60公顷以内;沂堂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1.7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25.04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加强武河湿地、沂河、南涑河、燕子河、西燕子河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镇域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提升镇区综合服务功能,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镇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改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镇区、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突出地域人文特色。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特色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镇域道路系统,增强镇域中心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消防、人防以及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域及周围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保护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黄山镇、沂堂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黄山镇、沂堂镇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中的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根据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2025-01-16临政字〔2025〕6号兰山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2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方...
临政字〔2025〕6号
兰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2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汪沟镇、方城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将汪沟镇建成以特色农业和高端制造为主导的高品质、复合型生态宜居城镇;将方城镇建成以瓜菜种植、休闲旅游、板材加工为主的生态型近郊工贸城镇。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汪沟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6.3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06.03公顷以内;方城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4.0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25.72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加强刘庄水库、后楼水库、方城河和石桥河流域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镇域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提升镇区综合服务功能,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镇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改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镇区、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突出地域人文特色。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特色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镇域道路系统,增强镇域中心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消防、人防以及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域及周围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保护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汪沟镇、方城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汪沟镇、方城镇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中的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根据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2025-01-16临政字〔2025〕5号兰山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0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枣园...
临政字〔2025〕5号
兰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0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李官镇、枣园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将李官镇建成以食品产业、都市农业为特色的临沂北郊生态宜居型旅游城镇;将枣园镇建成以智能制造、科教研发、生态休闲为主导功能的宜居宜业近郊综合城镇。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李官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1.6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76.29公顷以内;枣园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7.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17.92公顷以内(不包括纳入临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加强茶山区域、施家庄水库和沂河、蒙河、柳青河流域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镇域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提升镇区综合服务功能,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镇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改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镇区、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突出地域人文特色。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特色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镇域道路系统,增强镇域中心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消防、人防以及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域及周围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保护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李官镇、枣园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李官镇、枣园镇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中的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根据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01-16临政字〔2025〕4号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5〕7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5〕5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5〕6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
临政字〔2025〕4号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5〕7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5〕5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5〕6号)、《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沂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相公街道、凤凰岭街道、朝阳街道、梅家埠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将相公街道打造为鲁南科创中心、临沂产教融合高地、沂河新区城乡融合示范地;将凤凰岭街道打造为沂河新区产城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代人文魅力宜居活力新城;将朝阳街道打造为沂河新区以旅游、产学研为特色的生态新城,现代物流及现代制造产业基地;将梅家埠街道打造为沂河新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依托公铁优势,以工程机械、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为主的产业集聚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各个街道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目标,相公街道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74公顷,朝阳街道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83.15公顷,梅家埠街道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38.87公顷。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加强沂河、沭河、汤河、黑河、李公河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提升街道驻地综合服务功能,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街道城镇区域的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改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突出地域人文特色。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生态优势,彰显特色风貌。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提升全域道路系统,增强城镇区域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消防、人防以及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域及周围环境,提升水源地生态保护水平。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相公街道、凤凰岭街道、朝阳街道、梅家埠街道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街道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相公街道、凤凰岭街道、朝阳街道、梅家埠街道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中的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作为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根据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2025-01-08临政字〔2024〕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3年以来,全市广大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对49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予以确认: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莒南县中心曹佃友完成...
临政字〔2024〕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以来,全市广大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对49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予以确认: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莒南县中心曹佃友完成的“基于BIM的工程管理信息可视化系统研究”等5个项目为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亓富军完成的“一种全流程智能交互保电技术”等10个项目为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公萍完成的“一种小型连杆多工位单缸浮动液压夹具”等16个项目为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葛福华完成的“有效抑制中厚板环型焊缝焊接缺陷的焊接方法”等18个项目为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优秀奖。
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要再接再厉,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力争取得更多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希望全市广大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弘扬工匠精神,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创新能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当好主力军、建功新时代,做一名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优秀人才,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沂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临沂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名单
(共49项)
一等奖(5项)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完成人
基于BIM的工程管理信息可视化
系统研究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莒南县中心
曹佃友、史纪林、
王培强、孙钦州
四驱式智能分类节水浇灌施肥设备
山东源泉机械有限公司
王强
柱式无铁芯电机
山东华盛农业药械
有限责任公司
刘加平、黄进光、高超宇、 彭学鑫、田宝
国家1类新药新型钾离子竞争性
酸阻滞剂替戈拉生的研究与产业化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刘新泉、朱晓彤、
刘振腾、李三鸣
超长效胰高血糖素样肽-1
受体激动剂GZR18项目
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
陈伟、李隆龄、张一宁、
赵丽媛、姜潜
二等奖(10项)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完成人
一种全流程智能交互保电技术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亓富军、孙筱轩、庞伟超、于贺贺、潘星宇
一种具有高效散热功能的
高压开关柜
临沂施乃通电气技术
有限公司
盛国杰、王瑞伟、李学琳、李震、张西贵、何庆虎、
李国华、王卫、李浩然、
王凤霞
电动拧紧机的研发与应用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
邱峰、朱建华、陈明全、
王纪东、王文林
垦稻系列水稻新品种选育及绿色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集成推广应用
郯城县精华种业
有限公司
刘文龙、杜莹、张华、
张翘楚、冯尚宗、
王凤伟、丁效东
配电线路不停电绝缘化改造工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郭源、徐传栋、段昌一、
刘祥照、周鑫
万能扩孔夹具
山东华盛农业药械
有限责任公司
李常胜
高抗广适大豆新品种沂豆13的
选育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马秀娟、李淑芹、
李青、李金华
艾司奥美拉唑镁原料药及肠溶片产业化研究开发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孙涛、王连慧、
刘延珍、孙运贝
金属给水管道弧形安装施工技术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一公司
陈冬、孙启卿、高君、
王蒙、庄绪海
智能变电站SV、GOOSE
信息实时转换设备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孙士强、李宁、李廷、
马本富、吴乃昊睿
三等奖(16项)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完成人
一种小型连杆多工位单缸浮动
液压夹具
山东华盛农业药械
有限责任公司
公萍、李年修
网带式智能环保气体淬火装置
临沂市金立机械有限公司
刘强、苏沂峰、
宋运生、吴纪明
1类超长效胰岛素周制剂GZR4
项目
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
何安顺、陈伟、李隆龄、
郝春悦、姜潜
大跨度复杂空间钢结构
数字化建造技术
天元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梁荣建、张玉平、
李学成、刘磊
营销部绩效管理APP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兰陵县供电公司
赵其甲、宋晓庆、
高云飞、刘杰
基建线路工程全息展示系统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公培磊、王兆坡、李浩、
解世政、尤勇强
金玺泰矿业二段分级改造
应用研究
山东金玺泰矿业有限公司
刘贞祥、张省伟、朱玉峰、刘志刚、吴俊太、彭超
一种车载密封式吸灰设备
山东海润斯通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刘琨阳、刘向峰、刘善明
一种园林工程用水池净化装置
沂南县城乡规划编制
研究中心
王家起
装配式建筑构件养护系统
升级项目
山东城开远大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刘东勇、陈昆昆、姚俊华、李长征、周磊
便携式铁塔专用接地线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刘化峰、颜峰、贾开华、
于云霞、于坤宇
临沂市矿产资源动态监测系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徐磊磊、孙士伟、杨玉鑫、刘宗杰、刘孝峰
环状混合痔以齿线分区精准治疗的研究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赵建、赵桂增、魏玉凤、陈立汉、解青山、徐绍娟、韩广凭、徐涛、王桂玲、张坤
双幅多跨简支梁桥整体交替顶升施工技术
天元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三分公司
李保强、陈国欣、王学远 王成辉、董庆祥
变压器缺陷精确定位装置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刘成华、李琦、马驰、
赵祥龙、王伟哲
预制叠合板模具标准化及其数字化管理系统创新研发
山东城开远大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席永兴、王登慧、谭中璐、王峰、贾彦涛
优秀奖(18项)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完成人
有效抑制中厚板环型焊缝焊接缺陷的焊接方法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
葛福华、程鹏、周来、
唐洪磊、包万遥
临沂钛铁矿及金矿成矿规律研究—1∶5万马站等四幅
矿产地质调查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邓俊、刘同、王凯凯、
王仁善、杜现福
流程化智能烘烤工厂研发
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
高鹏程
新银麦公司OCR-PTS项目
山东新银麦啤酒
有限公司
王泉、刘春业、王吉勇、黄春蕾、杨钧满
一种糖化血清蛋白测定试剂盒的研发
中拓生物有限公司
王飞、隗勇、
张强、刘安娜
基于“光储端信”的
虚拟电网建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沂南县供电公司
赵宪国、王明剑、高寿梅、王慧宁、孙春涛、王志强
回转支承智能装配单元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
秦立山、李健、李祥忠、李鹤、公绪宾
非洲猪瘟病毒核酸荧光PCR检测方法应用体系优化与推广
沂南县动物疫病预防
控制中心
高凤华、张世强、聂伟、孙明竹、谢有莲、刘青、曹淑鑫
浇混凝土泵管清洗废料
收集再利用技术创新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薛远龙、孟令任、尤廷作、李丙俊、巩文雨
多源数据融合的全周期
监测感知预警信息化系统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李浩、王兆坡、公培磊、
解世政、尤勇强
绝缘护管切开装置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蒋德玉、周超、宋家华、
魏茂钦、尹聪聪
回转轴承滚道测量仪
临沂市工程学校
寻宝荣、杨敬学、郭金先
一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安全警示装置
莒南县水库管理灌溉
服务中心
唐顺田
临沂市地热资源评价及
开采利用技术优选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郭海鹏、殷庆雨、董国威、代志飞、温殿刚
耐热高强铝基合金新材料及
产业化技术开发
临沂利信铝业有限公司
石景岩、王永利、
孟照伟、李海洋
一种低饱和压降数字三极管的研究
山东沂光集成电路
有限公司
王兴超、路尚伟、杜丰田
自络设备升降装置
临沂市奥博纺织制线
有限公司
董震、董岳、董佳乐、
董荣荣、张广亮
口罩产线机械装置创新研发与应用
临沂康利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
刘兆玉、牛文辉
2025-01-0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恒旺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5-01-07临政任〔2024〕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恒旺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免去:尤元勋的临沂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郭征的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临政任〔2024〕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恒旺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
尤元勋的临沂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郭征的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4-12-30临政发〔202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4年7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一、将市科技局承办的《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的《...
临政发〔20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4年7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科技局承办的《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的《临沂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市城管局承办的《临沂市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试点若干措施》、市卫生健康委承办的《临沂市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5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市行政审批局承办的《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2件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三、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重要依据。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1.美丽临沂建设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临沂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承办单位:市城管局)
3.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行动方案(承办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4.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承办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2024-12-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12-30临政办字〔2024〕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55号)同时废止。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临政办字〔2024〕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55号)同时废止。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一体化”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遭受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时市级层面开展的灾害救助等工作。
当相邻地市发生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并对我市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市委、市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高效有序衔接,强化灾害防抗救全过程管理。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专家委员会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全市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和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灾后救助、灾情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支持。
3 灾害救助准备
市级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林业、沂沭河水利管理、地震等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提供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气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地震等部门(单位)根据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评估,当灾情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1)发出预警预报。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县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发出预警预报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并通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应对措施。
(3)做好物资准备。通知市粮食和储备局,安排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可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及粮食和储备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通知有关县区政府做好可能受灾的淹没区群众迁移安置等准备工作。
(4)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灾害救助准备工作。
(5)及时通报汇报。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
(6)发布预警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发灾害事件信息报送的要求,以及《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会商核定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
4.1 信息报告
4.1.1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级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铁路、民航、广电、体育、气象、水文、林业、渔业、文物、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涉灾部门(行业)应及时将本部门(行业)的灾情及其他相关数据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4.1.2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虚报灾情信息等情况。
4.1.3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灾害事件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过电话或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及时向省应急厅、应急管理部报告。
4.1.4 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汇总上报的灾情信息,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规定报送,首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特殊紧急情况下(如断电、断路、断网等),可先通过卫星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后续及时通过系统补报。
灾情稳定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对于干旱灾害,在旱情基本解除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涉灾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
4.1.5 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的情况,受灾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
4.1.6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对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灾害事件,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和跨地区、跨部门会商。部门间数据不一致或定性存在争议的,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抄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
4.1.7 对启动市级及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每日15时之前向本县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市应急局报告,市应急局每日16时之前向市委和市政府以及省应急厅报告灾情。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立即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重大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灾情稳定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涉灾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在7日内核定灾情数据报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应在2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及时报省应急厅。
4.1.8 对于干旱灾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旱情初显,且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旱灾,每5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1.9 市、县区政府应不断健全完善灾情会商制度。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稳定后及每年年底,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或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情会商,通报灾情信息,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确保各部门灾情数据口径一致。
4.2 信息发布
4.2.1 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信息发布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通过应急广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灾害损失情况和救助工作情况及成效。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应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预警预报、灾情等信息发布工作。
4.2.2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县级以上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或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救助工作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 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5.1 一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一级响应:
(1)死亡和失踪5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0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万间或1万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20%以上或150万人以上。
(二)市委、市政府认为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事项。
5.1.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经会商研判,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按程序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必要时,市委、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5.1.3 响应措施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地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召开会商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受灾地县区政府参加,会商研判灾情和救灾形势,研究部署灾害救助工作,对指导支持受灾地区灾害救助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派出前方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指导灾害救助工作,会同上级派出的工作组,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根据灾情发展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率市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前方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3)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受灾地区需求,组织引导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灾情变化、救助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市政府或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向受灾地区派出专家工作组,对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及受灾地区需求进行评估。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请求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专家、装备等方面的支援。
(4)根据县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初步判断,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向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申请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灾情稳定后,依据县区申请和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支持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应急局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视情向省应急厅、省粮食和储备局请求支援,指导、监督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协同做好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受灾人员转移等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
(5)市应急局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工作,按照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市消防救援支队、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地区统筹安置受灾群众,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国资委督促市属企业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等工作。市委社会工作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立足自身职能组织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市红十字会指导、协调红十字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县区请求,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参与救灾,协助受灾地区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6)市公安局指导加强受灾地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单位)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防止价格大幅波动,必要时请求省粮食和储备局支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单位(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别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市水利局指导开展受灾地区水利工程设施的隐患排查、鉴定、评估和除险加固修复、淹没区运用及补偿、受灾地区水利工程应急供水工作。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组织开展受灾地区直管河道防洪工程设施的鉴定、评估工作,指导做好相关应急抗旱供水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受灾地区公路的抢通保通、灾后重建和运输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受灾地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因灾害导致的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受灾地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提供受灾地区天气实况及预报。市水文中心负责受灾地区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市应急局会同省地震局临沂中心站负责组织开展震情监测、烈度评定等工作。省地震局临沂中心站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对受灾地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临沂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做好受灾地区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服务。
(7)市应急局会同市民政局视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县区或者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助工作。市红十字会、市慈善联合总会依法开展相关救灾工作,开展救灾募捐等活动。
(8)市委宣传部统筹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建立新闻发布与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各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市委网信办、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组织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省应急厅指导下,市应急局组织受灾地县区政府和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害损失情况。
(10)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11)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汇总各部门开展灾害救助等工作情况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5.2 二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二级响应:
(1)死亡和失踪2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或1500户以上、3万间或1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100万人以上、150万人以下。
5.2.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按程序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后决定。
5.2.3 响应措施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组织协调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地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召开会商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受灾地县区政府参加,会商研判灾情和救灾形势,研究部署灾害救助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派出前方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指导灾害救助工作,会同上级派出的工作组,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根据灾情发展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率市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前方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3)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受灾地区需求。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灾情变化、救助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向受灾地区派出专家工作组,对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及受灾地区需求进行评估。必要时,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可请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专家、装备等方面的支援。
(4)根据县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初步判断,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向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申请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灾情稳定后,依据县区申请和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支持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应急局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视情向省应急厅、省粮食和储备局请求支援,指导、监督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协同做好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受灾人员转移等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
(5)市应急局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工作,按照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市消防救援支队、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地区统筹安置受灾群众,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国资委督促市属企业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等工作。市红十字会指导、协调红十字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县区请求,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参与救灾,协助受灾地区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6)市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受灾地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开展环境监测等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提供受灾地区天气实况及预报。市水文中心负责提供受灾地区雨、水情相关数据。市应急局会同省地震局临沂中心站负责组织开展震情监测、烈度评定等工作。省地震局临沂中心站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对受灾地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临沂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做好受灾地区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服务。
(7)市应急局会同市民政局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市委社会工作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立足自身职能组织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市红十字会、市慈善联合总会依法开展相关救灾工作,开展救灾募捐等活动。
(8)市委宣传部统筹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建立新闻发布与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各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市委网信办、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组织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9)灾情稳定后,市应急局组织受灾地区县区政府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市应急局;市应急局组织评估、核定,按程序报告省应急厅,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害损失情况。
(10)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11)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汇总各部门开展灾害救助等工作情况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5.3 三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三级响应:
(1)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2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5000间或15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10%以上、15%以下,或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5.3.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5.3.3 响应措施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组织协调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地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县区政府召开会商会,分析受灾地区救灾形势,研究落实救灾支持政策和措施,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2)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指导灾害救助工作,会同省应急厅派出的工作组,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
(3)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县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初步判断,市财政局、市应急局视情向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灾情稳定后,依据县区申请和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支持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应急局协调市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运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协同做好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受灾人员转移等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
(5)市应急局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工作,按照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市消防救援支队、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地区统筹安置受灾群众,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县区请求,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参与救灾,协助受灾地区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6)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临沂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做好受灾地区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服务。
(7)市委社会工作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立足自身职能组织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市红十字会、市慈善联合总会依法开展相关救灾工作。受灾地县区根据需要规范有序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灾情稳定后,市应急局指导受灾地区县区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核定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告省应急厅。
(9)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4 四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四级响应:
(1)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5%以上、10%以下,或30万人以上、50万人下。
5.4.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四级响应。
5.4.3 响应措施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地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视情组织市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受灾地区救灾形势,研究落实支持政策和措施,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2)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受灾地区协助指导灾害救助工作,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必要时,可由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
(3)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县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初步判断,市财政局、市应急局视情向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灾情稳定后,依据县区申请和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支持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应急局协调市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运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协同做好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受灾人员转移等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
(5)市应急局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工作,按照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市消防救援支队、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地区统筹安置受灾群众,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县区请求,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参与救灾,协助受灾地区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6)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
(7)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时期、敏感地区或救助能力薄弱的区域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当地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时,相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可酌情降低。
5.6 响应联动
对已启动市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灾情态势会商,必要时按照本预案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向相关县区通报,所涉及县区要立即启动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并加强会商研判,根据灾情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启动三级以上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及时向省应急厅报告。
5.7 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经研判,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1.1 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人员等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明确需救助人员规模,及时建立台账,并统计生活救助物资等需求。
6.1.2 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相关政策拨付各级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市应急局、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受灾地区县区申请,及时调运生活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市应急局指导受灾地区政府做好过渡期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和物资发放等工作。
6.1.3 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受灾地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视情通报受灾地区救助工作情况。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运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相关县区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并及时报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6.1.4 支持社会各界开展社会救助。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组织等依法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
6.2 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2.1 市应急局于每年9月开始组织各地调查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会同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受灾人员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2.2 受灾地区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群众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人员,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应急局备案。
6.2.3 根据县区政府或其财政、应急管理部门的资金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局于每年11月初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申请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应急厅;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后,市应急局提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送市财政局合规性审核后,及时下拨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6.2.4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拨发放衣被等物资,市应急局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受灾地区申请调拨市级救灾物资予以支持,必要时,申请上级救灾物资支持。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6.3.1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受灾地区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制定完善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标准规范,确保补助资金规范有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6.3.2 恢复重建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并鼓励通过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恢复重建。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发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保险,完善市场化筹集恢复重建资金机制,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
6.3.3 恢复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尊重群众意愿,加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避让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无法避让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的,落实相关防治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安全。
6.3.4 对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灾害,市应急局视情组织由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参加的评估小组,根据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部门核定的倒损房屋情况,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明确需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规模。
6.3.5 市财政局、市应急局收到受灾地区县区政府或其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按规定向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对收到的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市财政局结合上级拨款和本级安排资金情况,以及灾情、财力、救灾工作开展等情况,会同市应急局研究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及时下拨资金。
6.3.6 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市应急局收到县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的绩效评估结果后,应派出工作组通过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6.3.7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灾后重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风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计划安排和土地整治,同时做好建房选址,加快用地、规划审批,简化审批手续。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倒损住房重建工作。
6.3.8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7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协同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资金、队伍、物资、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保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所需和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7.1 资金保障
应对自然灾害所需资金,应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属地为主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保障应急救助工作需要。
7.1.1 市、县区政府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应保障好救灾资金投入,完善灾害救助政策,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逐步建立完善资金长效投入机制。
7.1.2 市、县区政府应按照工作分级负责、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将自然灾害救助必要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确保工作所需。
7.1.3 市、县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应当按规定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7.1.4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不足时,各级应通过动支预备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和补助标准,全额保障受灾人员生活救助需要。
7.1.5 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建立健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按照及时快速、充分保障的原则预拨救灾资金,满足受灾地区灾害救助工作资金急需。灾情稳定后,及时对预拨资金进行清算。市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7.1.6 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受灾地区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着力解决好受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1.7 充分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救助作用,鼓励、督促保险公司建立自然灾害理赔绿色通道,提升服务水平,缩短理赔时效。
7.1.8 市应急局、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开展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7.2 物资保障
7.2.1 充分利用现有储备仓储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县区政府应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应急物资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各级储备库(站)建设应统筹考虑自然灾害救灾救助等方面需要。
7.2.2 制定救灾物资保障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市、县、乡级政府应参照中央应急物资品种要求,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响应需求的救灾物资,并留有安全冗余。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较大自然灾害需求,及时补充更新救灾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提升企业产能保障能力,优化救灾物资产能布局。依托山东省救灾和物资保障管理系统,加强与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的衔接,搭建重要救灾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集中生产调度和紧急采购供应机制,提升救灾物资保障的社会协同能力。
7.2.3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配备运输车辆装备,优化仓储运输衔接,向重点地区适当前置部分重要救灾物资,提升救灾物资前沿投送能力。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提高救灾物资装卸、流转效率。增强应急调运水平,与市场化程度高、集散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探索推进救灾物资集装单元化储运能力建设。
7.2.4 加强救灾物资保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征用补偿机制。市、县区政府依法实施应急征用,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人。财产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3.1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增强通信网络容灾抗毁韧性,加强基层应急通信装备预置,提升受灾地区应急通信抢通、保通、畅通能力。
7.3.2 加强市级灾害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山东省救灾和物资保障管理系统,逐步将不同涉灾部门的物资装备、运力保障、应急救助(救援)队伍、灾害信息员队伍等纳入信息管理平台。
7.3.3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健全灾情共享机制,强化数据及时共享。
7.4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受灾地区请求,及时协调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支援。必要时,动员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应急救助工作。
7.5 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
7.5.1 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部门(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提供足够运力,保障救灾人员、物资优先运输,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快速、安全抵达受灾地区。
7.5.2 应急救灾期间,对市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并优先通行。
7.5.3 根据救灾需要,受灾地区县级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对进出受灾地区的道路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抢通保通等相应交通管理和保障措施,保证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7.5.4 公安机关、武警部队根据指令按有关规定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稳定,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受灾地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7.6 装备和设施保障
7.6.1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应协调为基层配备灾害救助必须的设备和装备,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市、县区政府要配置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为防灾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村(社区)配备必要装备,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
7.6.2 市、县区政府应根据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结合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相关技术标准,统筹利用学校、公园绿地、广场、文体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场地空间建设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科学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数量规模、等级类别、服务半径、设施设备物资配置指标等,并设置明显标志。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7.6.3 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保障受灾地区煤、电、油、气等应急能源的保障供应工作及用水、用电、用油的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保障受灾地区应急供、排水等工作;通信、电力部门(单位)保障受灾地区通讯、电力畅通。
7.6.4 加强基层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各级政府应为救灾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鼓励支持为救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抢险救援队伍战斗力。
7.7 人员转移及安置保障
7.7.1 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
7.7.2 灾情发生后,市、县区政府应视情及时启用开放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科学设置受灾群众安置点,避开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他危险区域,避免次生灾害,加强安置点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治安等方面保障,确保安置点安全有序。
7.7.3 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预案规定的工作流程、转移线路、安置地点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7.8 人力资源保障
7.8.1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应急抢险队伍、专业救灾队伍建设和灾情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相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具备相应资质和救灾能力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灾工作,鼓励和引导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作用。
7.8.2 建立专家队伍。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沂沭河水利管理、地震、消防救援、气象、水文、电力、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应建立专家队伍,视情组织开展灾情会商、损失评估、灾害救助、心理抚慰、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等其它救灾工作的业务咨询工作。
7.8.3 建立完善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及时规范报送灾情信息。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
7.9 社会动员保障
7.9.1 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协同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7.9.2 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7.9.3 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需求引导、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7.9.4 按照上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部署,做好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和公众通过平台开展相关活动。
7.9.5 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作用。
7.10 科技保障
7.10.1 依托应急管理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与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间协作共享机制,逐步建立我市灾害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
7.10.2 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地震、气象、测绘地信等方面专家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开展灾害风险调查,编制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制定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
7.10.3 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大技术装备开发、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合作机制,鼓励救灾救助政策理论研究。
7.10.4 建立健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加强突发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实现灾情预警预报和救灾信息全面立体覆盖。
7.10.5 市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受灾地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10.6 教育部门牵头受灾地区因灾受损校舍修复加固;保障受灾地区学校(幼儿园)按时复学复课,及时为受灾师生提供心理抚慰和疏导。
7.11 宣传和培训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按职责组织开展全市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组织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世界气象日”“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和科学自救、互救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组织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业务培训,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对灾害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灾队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自然灾害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渍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较大及以上生物灾害等。
8.2 责任与奖惩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对在灾害救助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8.3.1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过程中,市应急局应结合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应对处置情况,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复盘、评估,并根据灾害救助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8.3.2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8.3.3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3.4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演练,检验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
8.3.5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4-12-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12-16临政办函〔2024〕3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适应临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现对《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临政办字〔2024〕41号)作出调整修改,将“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部分第3条“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每年实施工业技改项目1000个以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先进研发、检测设备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贴息贷款或设备10%的...
临政办函〔2024〕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临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现对《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临政办字〔2024〕41号)作出调整修改,将“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部分第3条“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每年实施工业技改项目1000个以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先进研发、检测设备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贴息贷款或设备10%的比例择优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同时获评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的,技改设备奖补上限相应提高”修改为“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每年实施工业技改项目1000个以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智能化,先进研发、检测等高端设备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财政奖补”,其他内容不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12-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4-12-10临政字〔2024〕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政府组织对2025年4月30日前到期、不符...
临政字〔2024〕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政府组织对2025年4月30日前到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
二、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
三、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废止、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原登记号
新登记号
有效期
1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
上市交易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9〕9号
LYCR-2019-0010001
LYCR-2024-0010002
至2029年12月31日
2
临沂市标准化
创新激励办法
临政办字〔2019〕118号
LYCR-2019-0020006
LYCR-2024-0020002
至2025年12月31日
3
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
归集管理和使用暂行
办法
临政发
〔2020〕9号
LYCR-2023-0010004
LYCR-2024-0010003
至2027年12月31日
4
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临政办发
〔2020〕2号
LYCR-2020-0020001
LYCR-2024-0020003
至2029年12月31日
附件2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临沂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5〕26号
LYCR-2023-0010001
2016年1月1日
2
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133号
LYCR-2019-0020007
2020年1月17日
附件3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临沂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临政办字
〔2019〕86号
LYCR-2023-0020007
2019年10月2日
2
沂蒙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59号
LYCR-2019-0020002
2019年7月19日
3
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
暂行办法
临政发
〔2020〕4号
LYCR-2023-0010003
2020年6月1日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