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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5-16临政字〔2024〕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基础(一)基本情况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
临政字〔202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和1个省级新区,156个乡镇(街道),4136个行政村(居),户籍人口1200万人,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国字号荣誉,被授予中国市场名城、中国物流之都、中国书法名城等称号。
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迈上6000亿元台阶、达到6105亿元,增长6.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8亿元,税收占比73.8%、居全省第5位;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2.2%、10.6%和6.5%,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双过万亿”,各项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7.9%。新增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74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00家。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29.6亿元、增长14.9%。
3. 生态环境情况。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4,水环境质量指数5.20、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6,省控以上断面优良率超省定目标17.3个百分点。
(二)工作基础
1.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础牢固。临沂市先后获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等称号。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山东省首批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再生资源分拣示范中心,构建了具有临沂特色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加工中心—再制造—二手商品交易”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链。
2.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规模庞大。临沂依托丰富的废旧物资资源,分类别建立了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回收范围覆盖临沂及周边地市。2023年,回收利用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家电家具等废旧物资281万吨,报废机动车拆解量6.26万辆,废旧物资行业主要企业产值合计236.7亿元。
3. 商贸物流优势明显。“线下”有批发市场125个,从业人员30万人,商品涵盖6万个品种、600多万种商品,辐射全国,远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线上”有电商园区55处,从业人员17万人,是北方最大的短视频直播电商基地;有物流园区39处、配载线路近3000条,覆盖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通达全国所有港口和口岸,形成了“南有义乌、北有临沂”格局。2023年,临沂商城完成市场交易额6126亿元、物流总额9334亿元、网络零售额6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8.5%和35%。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重要讲话精神、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再生资源、物流商贸等关键优势,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临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推动产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充分考虑不同县区现状基础和再生资源禀赋,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工利用体系建设,逐步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重点突破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区域协作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力推进试点建设。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示范推广、模式凝练。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鼓励各县区循环经济园区(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循环经济企业完善废旧物资产业链条,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凝练发展模式,发挥带动和集聚效应,形成一批在全国范围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沂模式和经验做法。
(三)实施期限
2024-2025年。
(四)示范定位
1. 围绕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优势领域,不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领军者。
2. 抓牢“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时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示范区。
3. 依托临沂市“中国物流之都”“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等物流资源优势以及地处长三角经济圈与京津唐经济圈结合点、中国东部南北大通道中心枢纽、鲁南经济圈等区位优势,建立立足临沂、辐射山东、面向全国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本建立。绿色分拣中心、两网融合站点分别达到5个、20个,交易中心数量达到10个,废旧物资回收量突破800万吨。
——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达到30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突破350万吨。
——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更加规范。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丰富,线下二手商品交易数量达到40个,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达到1500个。再制造产业规模继续扩大,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达到3个。
——制度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相关政策,落实资金、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1
绿色分拣中心数量(个)
0
5
2
两网融合站点数量(个)
0
20
3
交易中心数量(个)
5
10
4
废旧物资回收量(万吨)
514
800
5
废旧物资回收量增长率(%)
4
5
6
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数量(个)
20
30
7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万吨)
260
350
8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增长率(%)
5
7
9
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个)
26
40
10
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个)
1000
1500
11
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个)
1
3
四、主要任务
(一)规划布局回收网点,完善回收网络体系
1. 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以“便捷、便民、规范、智能、高效”为原则,做好前期规划、土地、资金、监管等保障措施,按照“户分类—社区(行政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回收模式,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推动中心城区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服务范围向各县区延伸,整合县区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重点完善废旧纸箱、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等回收功能,积极开展废旧农膜、药瓶(关联企业)、快递包装物回收处理,逐步将县城区、村镇的回收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做好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12),按照“七统一、一规范”原则,统一规范回收站点。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规范回收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及乡镇内社区、村庄、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区域回收站点全覆盖。
2. 统筹建设绿色分拣中心。以“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为原则,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等有关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加快现有分拣中心生产能力提升,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要求的分拣中心实施提标改造。新建综合型及专业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强化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监测、分拣、打包、储存等功能,鼓励采用行业先进流水线分拣平台,采取人工和机械化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拣作业,通过初步分拣、二次分拣,为生活源、商业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提供保障。鼓励各县区根据再生资源品类,因地制宜建设废旧有色金属、废金属、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等专业型分拣中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强化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
3. 深入推进“两网融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实施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项目,全面提升、更换城乡垃圾收集、清运、转运、压缩处理等设备,切实提高镇域垃圾转运能力。以兰山区为核心,辐射带动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等周边区域,构建大数据资产,建立完整的个人账户信息,支持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支持从业者拓宽渠道,延伸产业链,在废旧物资的前端分类收集、终端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闭合可控的处理链,打造“城市生态闭环”。
4. 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行业运营监管,支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废旧物资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实现行业信息发布、网上交易、企业资质及信用审核等功能。建立“互联网+社区”垃圾回收模式,在小区、商超推广智能回收平台、智能回收超市,设置智能回收箱,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公开回收渠道、回收方式、回收价格。以莒南县为试点,推进供销社系统“数字供销”平台建设,实现县域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信息化、数字化发展。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加工利用水平
1.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废有色金属方面,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智能化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循环经济产学研合作平台、国际化绿色宣教交流平台三大平台及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产业基地、数字循环产业创新基地、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综合示范基地、环保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基地、园区共融生态文化体验基地五大基地,构建“国际化生态和谐、产业数字赋能、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的智慧高端园区,推进“园区一体化、产业循环化、技术协同化、运作创新化、环境绿色化”建设运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方面,以河东区、高新区为中心,加快建设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基地,通过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建设和生产线设备技术升级改造,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构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回收—绿色拆解—绿色再制造—绿色再利用”循环发展体系。废纸方面,以郯城县、临沭县为中心,构建废纸回收“小区回收点+中转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制浆设备,打造“废纸—制浆—造纸—热电”循环产业链。
2. 提升加工利用水平。针对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重点品种,加大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废杂铜精炼工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加工、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等专业技术,在精细拆解、高端再生材料生产、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
3. 加强行业技术创新。加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重点特色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针对废旧物资主要品种加工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联合攻关。加强产学研应用,注重把实验室研发成功的技术与设备,推广为符合规模化利用的技术和设备,促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推广服务。
(三)规范废旧物资交易,完善再生资源市场
1. 拓展再生资源交易渠道。完善源头收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注重过程优化,以龙头骨干企业与重点项目为带动,充分利用现有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回收利用领域发展优势,打造临沂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通过实施上下游产业链扩链工程,带动废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固废综合利用,提升临沂市整体废旧物资回收效率和二手商品品质,打造辐射全省、服务全国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强化末端销售,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二手交易范围,建立规模化交易市场,加快电子设备、家电、手机、电脑等二手商品市场建设。
2. 加强二手市场交易管理。加快推进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鼓励各县区集中建设规范的“跳蚤市场”,充分挖掘社区、学校等闲置物资交易、流通管理,制定出台管理规程,规范跳蚤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鼓励各中小型二手商品交易商户借助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强化信息化交易监管,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积极发挥临沂在废弃电子电器、废有色金属等再生利用领域的优势,推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工程机械研发,培育再制造产业
1. 提高再制造领域研发能力。充分发挥临沂有色金属产业、不锈钢产业以及工程机械产业的优势,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等,利用现阶段各个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布局临沂东部、西部、北部和南部的再生资源利用在工程机械产业领域的建设。东部以莒南县、临港区为主体,充分利用临港区规范化的废旧钢材资源回收项目,强化再生钢材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应用;西部以河东区、罗庄区、平邑县、费县、沂河新区为主体,强化专用车和机车关键零部件建设;北部以沂水县、沂南县和蒙阴县为主体,强化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的机械设备零部件产业发展;南部以兰陵县为主体,充分挖掘再生塑料资源优势,深化智能塑编设备的研发,打造国内高端塑编机械生产基地、塑编机械性能测试基地。
2. 培育壮大再制造产业体系。加强资源再利用企业招引,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再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保障要素跟进。强化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逐步进行产业整合,形成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鼓励区域性再加工中心建设,推动河东区建设以工程机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为主导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支持高新区发挥磁性材料和电子元器件产业优势,实施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支持沂河新区充分利用现有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领域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实施上下游产业扩链工程;推动临港区发挥钢铁产业优势,探索废钢铁资源高效高价值回收利用。
(五)加强规范标准建设,创新产业管理体系
1. 严格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规范。积极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 37515-2019)等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完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等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企业准入条件。推动标杆型企业及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再制造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规划化发展和运营。
2. 完善废旧物资产业发展管理体系。加强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积极培育大型企业,兼并整合回收环节小企业,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五、重点项目清单及建设安排
强化“项目为王”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扎实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标准化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谋划储备重点建设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超过40亿元,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六、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体系
鼓励社会投资,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产业关键补链、再制造、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简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备案程序,有序推进相关企业落地建设。保障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土地等要素合理需求。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产业废弃物及城市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保障设施进行规范管理。
(二)落实财税政策
落实好财税、信贷等扶持政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入库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对以民营经济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投融资力度,壮大资本实力、降低担保费率,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健全统计体系
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废旧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指标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各县区统计职责,加强相关项目跟踪工作,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制度,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持续提升统计创新服务能力,创新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政、产、学、研、用融合,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加快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的速度,健全标准体系,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制重要技术标准并优先采用。加大力度引进废旧物资、再制造领域顶尖人才,培育领军人才,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人才培育能力,积极参与“百校千企”等人才对接活动,吸引关键技术人才。
(五)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以高效、环保、安全、节能等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针对重点企业、二手交易市场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市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责任落实及体制机制建立情况检查秩序,推进相关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和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开展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企业改善管理的建议等,认真接受和评估公众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商务、工信、财政、城管、供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协调和指导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基层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的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督导调度
构建起“全领域融合、全地域覆盖、全方位共建”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共同研究谋划、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持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广告牌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形式普及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等知识,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较高的地区考察学习,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各种有利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技术,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展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的《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临政字〔2022〕132号)同时停止执行。
(2024年5月16日印发)
2024-05-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2024-05-1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临政办字〔2024〕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范围
(一)在县区边界河道、湖泊、水库取水的;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万立方米)的;
(三)申请取用地热水的;
(四)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至两千万立方米(不含两千万立方米)的。
二、县区负责审批范围
(一)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一千五百万立方米)的;
(二)年取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百万立方米)的。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5-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2024-05-10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
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动态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为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附件:1.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2.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
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
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
费县上冶镇人民政府
蒙阴县桃墟镇人民政府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河新区司法局白沙埠司法所
兰山区柳青街道京韵园社区
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
河东区九曲街道李家庄社区
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
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
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
临沂市第二十中学
临沂大学法学院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临沂市会展经济商会
临沂市中小企业(维权)协会
附件2:
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克杰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教授
武善学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
王 静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罗亚海
临沂大学法学院院长
马秀兰
临沂大学文学院教授
唐 慧
临沂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教授
闵凡群
临沂大学法学院讲师
公 静
临沂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王芳凯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伟娜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赵莉莎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左慧彬
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永侠
临沂市科技职业学院总督学
鲍 辉
临沂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赵凤金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善宏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李妍君
临沂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崔恩贵
临沂市水文中心主任
丁 晶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彦申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帅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副主任
解文科
临沂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业监测规划站副站长
张耀文
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兆伟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刘海亮
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会石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 萍
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彬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大海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2024-05-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朱茂波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
临政任〔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
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朱佩清为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列第一位,试用期一年);
徐淑波为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杨自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南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孔德阳为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刘朝文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吴清军的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牟玉善的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秀秀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建红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景亮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徐淑波的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春晨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临政任〔20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凯华为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李鲁为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沙兆武为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成田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凯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管佃如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立剑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勇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刘恒波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龙江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家兴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明耀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胡俊保的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西平的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
林红的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鸿伟的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彦军的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耿华伟的临沂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王子鹤的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凯的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陈庆村的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庄乾元的临沂市地震台台长职务自然免除。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4-29临政办字〔2024〕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号),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
临政办字〔202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号),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临沂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提升规模、集约养殖、结构合理、绿色低碳、集群发展,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30亿元,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60万吨以上,稳产稳供基础更牢,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力争到2030年,畜牧业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率先建成畜牧强市。
二、推动畜禽养殖向规模化特色化转型升级
(一)优化区域布局。打造以莒南、沂南、沂水、费县、兰陵为重点的优质三元猪生产区,以兰山、沂南、莒南、兰陵、平邑为重点的牛羊生产区,以临沭、费县、郯城、沂南、沂水为重点的肉禽生产区,以蒙阴、费县、沂南、沂水、平邑为重点的特色畜牧业生产区,培育一批超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极。以强县为着力点,以强企为抓手,探索畜牧链主企业梯次培育,构建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共生、上下游企业共处的雁阵模式,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深入推进粮改饲,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构建粮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业循环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二)优化结构主体。坚持稳生猪、提家禽、增牛羊、兴奶业、促特色,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提升禽肉占比,增加牛羊母畜存栏,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兔、蜂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将更多中小散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积极开展“三退一进”工作,培育一批适度规模家庭牧场,逐步降低散养比重。加快培育畜禽粪污利用、优质饲草料生产供应等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种业振兴。做大做强沂蒙黑猪、沂蒙鸡、沂蒙黑山羊等地方特色品种;立足国家级中华蜜蜂(北方型)保护区,创新推广“沟峪型”保种模式;推动加快鲁蒙绒毛型产长毛兔、鲁沂獭兔配套系育种攻关。推进瘦肉型猪本地化选育,强化奶牛联合育种。到2025年,保有省级地方品种保种场7家,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1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三、推动设施畜牧向标准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一)加快技术研发。加大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技术体系等支持力度,推动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加快畜牧数智化装备技术研发创新。在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立体养殖、牧光互补等装备研制方面取得一批创新性成果。大力支持现代养殖设施设计、畜禽生长信息监测、动物疫病智能诊断与防控等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设施升级。实施设施畜牧现代化提升行动,大力发展生猪家禽多层、立体养殖,加大智能成套设备推广,引导养殖场户配套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等设施,推广奶牛数智化养殖、肉牛肉羊园区化高效养殖等新模式,提高养殖用地产出效率,持续提升集约化水平。到2025年,畜禽养殖机械化率达到65%。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实现“生产标准化、管理智能化、饲养自动化、品种良种化”,每年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场2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智慧赋能。加快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建设、智慧牧场培育,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2024年、2025年各创建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3个、智慧牧场1个,到2025年底分别达到22个、1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推动屠宰加工向规范化高质化转型升级
(一)聚焦产能优化。合理优化产能布局,引导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兼并重组、平稳退出等方式,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进一步压减屠宰场点数量,到2025年底,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占比达到90%。严把规划、审批关口,2024年1月1日起申请新建(含原址重建、迁址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满足《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对于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投产后应当全面达到《规范》要求,并在投产6个月内完成首次检查。所有屠宰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聚焦规范提升。全面推进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工作,2024年年底前,确保20家以上企业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到2026年1月1日,全市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达到《规范》标准。进一步强化屠宰监管,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驻场官方兽医要依法依规履行屠宰检疫职责,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依托山东省智慧畜牧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三证”信息互联互通,用好技术、数据监管手段,为日常监督赋能增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联络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未经检疫调运生猪、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震慑作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高质发展。鼓励屠宰企业通过自建养殖基地或与合作社产销联合的方式向养殖端延伸,强化屠宰企业与养殖主体间稳定、长期、良好合作关系。重点培育招引一批畜牧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加快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到2025年,引导培育5家集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的健康肉供应链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以地理标志畜产品为重点,打造区域性畜产品公用品牌;以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为重点,培育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企业品牌;以打造畜产品科普基地为重点,提升畜产品知识传播辐射力。到2025年,全市打造区域性畜产品公用品牌1个,企业畜产品品牌14个,培育畜产品科普基地4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发展方式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一)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构建无疫省维持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强化牛羊调运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护。在做好牛羊布鲁氏菌病免疫的同时,积极推进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创建,每年创建1-2个净化场。加快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和兽医实验室改造提升。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提档升级,深化保处联动,鼓励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后产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
(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深化农安、食安、公安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扎实做好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分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法定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100%。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合格率维持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畜禽养殖节能降耗,推广节水技术模式,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和节粮行动,开展农业农村部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大力发展宠物饲料,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引导规模场采用清洁能源供暖,配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臭气排放控制,深入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生态化养殖水平。深化粪肥还田长效机制,大力推广“三物循环”生态养殖模式,3年内打造种养结合示范基地30个。开展畜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应用,到2025年,创建饲料兽药齐鲁样板示范企业2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强化要素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要把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新时代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战略支撑,高点站位、高标推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目标任务,共同研究助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各县(区)要完善畅通高效工作机制,压实压细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要有重点的支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用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好粮改饲等项目,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作用,利用好畜禽良种工程、遗传资源保护、生产性能测定等政策项目,促进生猪产业稳健发展和畜禽种业振兴;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推进,调整优化动物防疫工作支持重点。强化政府投资支持与金融信贷投放联动,支持县区自主开展优势特色畜产品保险,发挥省农担优势,拓展养殖设施、活体畜禽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范围,探索畜牧全链条综合授信和绿色金融途径,增强各类主体获贷能力。支持各地加大对现有养殖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探索化零为整有效办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三)强化人才队伍。面向高等院校教授、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专家等,遴选15名组建临沂市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智库团队。组织做好畜牧兽医职业技能竞赛、畜牧兽医行业继续教育和创新创优竞赛。坚定不移抓好“四雁工程”,为加快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024-04-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4-11临政字〔2024〕26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
临政字〔2024〕26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221号
A26110204
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
周成名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窑南头村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082号
261106011
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
张定收
杨现师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城东环路与南环路交汇西200米路北
法人代表
2024-04-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04-03临政办字〔2024〕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2024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
临政办字〔2024〕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2024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市37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500人,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市3000余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指导科学健身,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
四、加强孤困儿童关爱帮扶,开展“手牵手圆梦行动”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规范开展助医助学项目,兜牢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通过组织夏令营、冬令营、参观研学等集体活动,帮助孤困儿童提升精神面貌、养成良好性格。2024年暑假,组织开展不少于100场次夏令营活动。为5000余名受帮扶孤困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慈善联合总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25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六、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为1万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通过线上“云陪伴”和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2024年寒假、暑假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交流实践等活动,帮助孩子假期进步成长。(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团委)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有关的涉农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提升10处儿童友好公园,在公园内建设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普惠性的儿童活动区域,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多有趣有益的空间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新建工会妈妈小屋。开展“工会妈妈小屋”建设及示范点选树工作,加强对小屋的动态管理,规范提升小屋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市年底建成“工会妈妈小屋”330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单位工会)
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建设高品质城市书房20家,推进优秀小戏小剧创演工程,评选推出优秀小戏小剧20部。持续打造“沂蒙四季 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开展公益课堂、培训、展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演出等100场次,进一步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24-04-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4-03-29临政办字〔2024〕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
临政办字〔202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共同抓好计划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临沂市“沂蒙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科技局)
2.临沂市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起草部门:市科技局)
3.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6.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7.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8.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9.临沂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起草部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03-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03-28临政办字〔2024〕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立法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全...
临政办字〔2024〕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立法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1.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年内开展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7件)
1.临沂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办法(起草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2.临沂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临沂市养犬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5.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临沂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临沂市志愿服务条例(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
年内开展调研的政府规章项目(2件)
1.临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起草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临沂市农村供水办法(起草单位:市水利局)
2024-03-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3-18临政办字〔2024〕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全市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因地制宜、高点定位、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重点打造产业振兴的引领镇、公共服务的先行...
临政办字〔2024〕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全市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因地制宜、高点定位、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重点打造产业振兴的引领镇、公共服务的先行镇、乡村文明的样板镇、共同富裕的示范镇、宜居和美的生态镇,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任务目标
按照“产业发展、人口集聚、配套齐全、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目标,每县(区)至少选取1个镇作为市级重点镇,重点培育、突破发展。到2026年底,重点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上企业个数和工业增加值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镇驻地人口集聚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提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镇建成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亮化率达到9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天然气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公共服务显著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通信等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更加舒适便捷。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设计,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1.强化规划引领。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指导各县区有序推进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镇区风貌设计,塑造特色景观风貌,提升空间环境设计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坚持以产兴镇,激发镇域内生动力
2.强化产业支撑。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强化科技创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到重点镇创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3.优化产业结构。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着力拉长主导产业链条,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力度,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培育特色产业。扶持引导重点镇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对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市县(区)统筹的重点项目优先进驻镇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功能配套,增强城镇承载能力
5.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交通体系,完善镇区路网,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加强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推广建设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6.优化公共服务。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实现每个镇建有2处以上公共体育场所。加强重点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市县(区)镇三级教研网络,到2025年镇中小学、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学办园标准,重点镇成为“强基筑基”试点镇。提升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打造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切实提高重点镇医疗卫生水平。推动镇区便民服务中心集约化、数字化发展,引导建设舒适便捷、全域覆盖的镇“政务服务圈”。(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改善居住环境。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社区公园、街头游园、滨河公园、口袋公园等,为群众创造更多休息休憩的空间,开展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做好镇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店外经营、摆摊设点、户外广告等治理行动,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8.传承历史文脉。实施新时代重点镇文化强基铸魂工程,完善公共图书室、文化站、民俗博物馆等场馆功能。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建设青年社区。因地制宜发展青年社区,到2025年每个重点镇至少建成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青年社区,重点保障30岁以下青年人住房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增强商贸功能。优化商业布局,到2024年底重点镇商贸中心设置基本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有条件的可以打造文旅特色镇街,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商业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加强要素配置,健全重点镇扶持机制
11.强化财税扶持。2024-2026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重点镇建设。鼓励重点镇所在县(区)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县镇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财政支出责任和重点镇特色,分类管理,科学划分县乡财政收入,适当下放资金管理权限,增加重点镇财政自主调控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加大对重点镇支持力度。对重点镇符合条件的项目,帮助争取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重点镇(不含市级主导片区)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及用于农业农村计提部分外,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镇建设。重点镇范围内实现的非税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市级部分外,其他非税收入由所在县(区)按规定用于重点镇相关支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税务局)
12.强化用地支持。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跟着项目走”原则,指导县(区)优先通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来保障重点镇用地,对于确有新增用地需求的,通过增存挂钩政策,使用核补新增用地指标予以保障。支持有条件的镇规划建设产业园区,优先保障产业园区用地。保障好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用地。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镇域内整理出来的土地指标优先留作自用。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土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强化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到重点镇增设服务网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服务。市县(区)农担机构优先为重点镇适度规模农业产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做到应担尽担、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14.强化人才支撑。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持续推进“减上补下”,优先保障重点镇镇级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全面落实现有的人才政策。聚焦重点镇建设需求,组织开展专家服务“一对一”扶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简政放权。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将部分县级事权和职能下放到镇,赋予重点镇部分县级审批职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镇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专班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推进重点镇建设。建立市县(区)领导联系重点镇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专班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将政策、资金、项目等向重点镇倾斜。各县(区)出台具有本地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统筹资源和力量,全力推进重点镇发展。
(二)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重点镇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类投资性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市、县(区)承接的优质招商项目,凡重点镇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项目在重点镇实施。
(三)做好工作评价。将重点镇建设纳入全市城建观摩会观摩内容,对重点镇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多措并举推动重点镇高质量发展,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重点镇给予奖励,对工作长期进展缓慢的镇不再重点培育。
(四)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利用融媒体等宣传媒介,讲好临沂城镇建设故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面推动镇域经济突破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临沂市重点镇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重点镇名单
1.兰山区义堂镇、半程镇
2.罗庄区褚墩镇
3.河东区郑旺镇
4.郯城县李庄镇
5.兰陵县兰陵镇、尚岩镇
6.沂水县院东头镇、马站镇、许家湖镇
7.沂南县铜井镇、辛集镇
8.平邑县地方镇、卞桥镇
9.费县探沂镇、上冶镇
10.蒙阴县垛庄镇
11.莒南县坪上镇、大店镇
12.临沭县青云镇
13.高新区马厂湖镇
14.沂河新区白沙埠镇
2024-03-1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工业标准厂房分割政策的通知2024-03-14临政办字〔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2023〕73号)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拟分割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5亩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建设单位自持的标准厂房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厂房总面积的20%(不包括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
临政办字〔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2023〕73号)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拟分割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15亩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建设单位自持的标准厂房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厂房总面积的20%(不包括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优化办理程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投资促进等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按本意见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对各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各县的项目,由各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市级不再审核,市联合审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业务监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5〕41号),此文件已失效。
2024-03-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2024-03-13临政办字〔2024〕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确定了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现公布如下:王朋英 莒南县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莒南县妇联幸福护航志愿队业务督导主任、心理咨询师三级郭 星 临沂大学法学...
临政办字〔2024〕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确定了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现公布如下:
王朋英 莒南县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莒南县妇联幸福护航志愿队业务督导主任、心理咨询师三级
郭 星 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助理社会工作师
庄立峰 沂南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傅侵迪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傅家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孙百琴 费县融媒体中心副台长、主任编辑,费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荣誉会长兼监事长
黄晓琦 临沂市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地区主任、社会工作师
颜廷丽 临沂军用饮食供应站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刘 恒 沂水县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王 鹏 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三级、养老护理员四级
马兰兰 郯城县仁康托养中心养老护理员(高级)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3-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3-01临政办字〔202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
临政办字〔202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城市更新引领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聚焦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补齐设施短板、保护历史文化、彰显风貌特色、推进产城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加快城市建设方式由外延粗放向内涵集约转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着力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城市品质再升级的率先突破。形成顶层统筹、横向联动、纵向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涵盖法规政策、操作流程、技术标准等多层次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完成一批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特色风貌传承、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交通安全畅通、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增强等目标,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好,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单元统筹。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持续开展城市体检,编制更新专项规划,完善规划管理体系。识别更新对象,划定更新单元,制定年度计划,注重市级统筹、县区实施、重点突破、协同推进。
2.坚守底线,注重品质。以不破坏生态资源、不拆除历史遗存、不影响特色风貌、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底线,坚持“留改拆”并举,处理好城市开发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注重城市功能化、品质化、精细化更新。
3.功能完善,改善民生。鼓励腾退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防灾减灾、公园绿地、保障性住房等公共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板,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城市活力。
4.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统筹,强化规划管控,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金融政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建共享。
5.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老城区为重点,统筹安排,集中力量聚焦瓶颈问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积极稳妥地推动城市更新全面展开,着力增强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主要任务
(一)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1.对拟进行更新的老旧片区现状开展调查评估,摸清空间布局、功能品质、风貌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需求,评估实施难度。依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整体策划(方案),明确实施区域、更新方式、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内容,以自求平衡为前提,有效预防风险。科学划分片区改造地块范围和实施时序,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整体设计、一体打造,严防大拆大建,干一片、成一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统筹管理,享受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出台政策明确具体入库流程、条件要求,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符合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条件要求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已列入市级年度计划的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项目,健全工作督查机制,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因地制宜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宅产品,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完善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的政策措施;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住宅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4.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政府为主体,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行改造资金和规划指标全市统筹、土地资源区域统筹,坚持净地出让;采取“新建、改建、纳管”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用好土地支持政策,利用闲置低效的土地、房屋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租赁性人才住房和职工宿舍等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管理,2024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2025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二)老旧住区宜居改造工程
5.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向提升质量效果和长效管理转变,“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到2025年,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C、D级危房以及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同步实施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鼓励相邻小区及周边区域统筹规划、联动改造、设施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6.老旧住区加快补齐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供电设施短板,到2025年,全市建设居民个人电动汽车充电桩8万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质量保险等制度,落实延长新建住宅质量保修期限要求,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管理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老旧厂区(建筑)转型提升工程
8.持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更新,完善城镇低效用地管理系统,鼓励引导低效用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流转交易。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灵活调整土地政策,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启动低效用地连片整治工作,自2023年11月到2026年11月,全市计划完成整治总面积不低于30000亩,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0000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9.加强对工业遗存以及工业建筑、工业设备、厂址、生产工艺等工业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到2025年,完成省、市级工业遗产调查、评估、认定,将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鼓励开展活化利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四)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10.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用好存量房屋资源,对高频次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减小规模、均衡布点。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到2025年,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提升。(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市民政局牵头)
12.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13.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到2025年,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14.完善城市骨架路网,优化干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疏通瓶颈路,积极推进快速路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打通断头路不少于20条,进一步提高城区路网密度,畅通交通微循环。加快通达南路、汶河路、机场周边道路等项目建设,尽快构建完善“三环十五射”骨架路网。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一体化实施,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15.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6.加快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整县(区)制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积极发展城市热源供应多能互补系统,加大漏损严重、热损较大的管网和二次管网改造力度。“十四五”期间预计改造供热管道126.69公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17.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配齐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基本建立分类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六)公共空间营建提升工程
18.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更新片区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或在详细规划中设置城市设计专篇。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强化城市绿线、古树名木、原有绿地保护,修复城市滨水岸线、山体周边自然生态,加强乡土植物应用,打造开敞蓝绿空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建设公园城市,合理布局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一批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创新“公园+”理念,加强公园与林荫停车场、体育健身、农贸市场、公厕、应急避险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到2026年,中心城区计划建成口袋公园485处,形成点、线、面,均、多、精的公园绿地系统,构建城市绿色空间大格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20.加强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城市绿道达到1000公里。(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七)历史保护文化传承工程
21.加快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按要求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自评估,托清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检验保护利用成效,梳理政策机制需求,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打好基础。落实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坚决避免破坏性建设。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对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庠门里传统风貌区、青龙河传统风貌区、金—银雀山传统风貌区和全市119处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评估论证,调查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实施方案、生成更新项目的依据。加强历史建筑的管理,历史建筑挂牌率、测绘建档率动态维持100%。活化利用王羲之故居等街区、历史建筑,支持设立宣传、展示等场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八)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程
22.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稳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23年到2025年,全市预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2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力争到2030年前,建成6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示范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4.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消耗比例达到1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5.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形成从固废回收到产品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条,实现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九)城市安全韧性增强工程
26.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标准,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提高城市更新改造中建设工程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注重消防设计质量、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管控和设施设备系统功能,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台、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2024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28.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到2025年,新开工建设完成消防站3处。(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29.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025年底前,既有居民管道用户橡胶软管全面更新改造,并加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装置;对所有发现安全隐患的管道,在专项安全评价基础上,通过落实管控措施、实施更新改造等实现应改尽改;对摸底排查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不健全、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实现应改尽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30.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人均避难场所达到1.5㎡/人。(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坚持“大格局、大水面、大空间、大绿化”总体工作思路,贯通青龙河、南涑河等断点和干涸沟渠,提高水系贯通率,持续改善祊河、陷泥河等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中心城区绿色海绵空间。加快不达标雨水管道扩容改造,新建雨水管道应按标准上限值设计。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型建筑与社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各类项目建设,到2025年,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比例达到55%以上,城区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基本实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
32.推进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123+N”的建设思路,集中构建城市大脑枢纽平台,打造城市大脑常态运行展示中心、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到2025年,实现市级“城市大脑”与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互联互通。(市大数据局牵头)
33.加快建设房屋和市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房屋信息全链条、全要素统一上图入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34.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2025年实现城市管理领域“一网统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工程审批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6.有效整合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推广全领域全周期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智慧社区、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智慧医院、智慧校园、智慧停车场等建设,完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300个左右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市本级和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3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协调、部门协作配合、县区为主实施、上下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完备的组织实施体系,调整完善临沂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协调调度各县区城市更新项目,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梳理行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项目及难点堵点问题,细化形成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8.完善政策支撑。开展城市体检,形成“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加快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明确城市更新任务目标、路径措施等。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各自领域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探索创新与地方特点相适应的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模式、技术方法,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9.强化要素保障。出台行政审批、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为项目推进和争取金融支持搭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财政奖补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社会资金参与的收益保障机制,鼓励物业权利人、原产权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房地产业、建筑业、设计咨询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做好宣传引导。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做好城市更新的宣传工作,全面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努力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和辅导,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探索成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对行政决策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024年3月1日印发)
2024-03-0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2024-02-29临政办字〔2024〕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临政办字〔2024〕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深入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全力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力争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力争6.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力争9%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力争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力争12%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力争7%以上,外资外贸提质增效,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为确保上述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十二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产业辨识度”
聚焦“转型期”的传统产业、“风口期”的新兴产业和“萌芽期”的未来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具有鲜明辨识度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推动特色产业加速转型。聚焦食品、木业两大千亿级特色产业,全力抓好企业增产增效、梯次培育、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创新发展、融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提质升级。(1)把握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新需求,坚持向规模、链条、品牌发力,协同抓好技改、研发、设计、会展和电商,促进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招大引强,推动食品产业向健康、绿色、休闲、功能方向发展,重点推进百事食品山东生产基地、凯佳全程可追溯食品加工产业园、沂南宠物产业全产业链一体化、新银麦啤酒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力争产值突破2000亿元。(2)木业重点强化园区建设、链式发展、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推动“从单一到集群、从前端到后端、从有醛到无醛”迈进,驱动供应链价值链加快重塑升级,重点推进兰山高端木业提升区、费县智能家居产业园、郯城万华产业园、平邑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等建设,力争产值达到1300亿元。
(二)推动优势产业攀高向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龙头聚集群,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新高地。(1)冶金产业聚焦优特钢、不锈钢、“钢-焦-化-氢”一体化、高端铸造4个链条,加快永锋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山钢永锋钢焦一体、不锈钢产业园、太钢鑫海热轧冷轧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3000亿级“钢铁新城”强势崛起。(2)化工产业加快传统园区转型,引导恒通化工、舜天化工、金沂蒙等龙头企业更新生产工艺,重点推进信科环化醛基绿色材料、昆达生物乙醛产业链、方舟创园新型化工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加速实现与新能源、新材料深度耦合。(3)机械产业坚持“智高绿新”发展方向,推动工程机械提档升级、智能家电补链强链、激光产业扩能增效、环保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推进临工智慧农业装备机械制造、卫禾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格力智能制造、福光激光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全省领先、国内知名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4)医药产业重点补齐生物制药短板,锻造化学制剂、现代中药、医药商贸物流长板,延伸发展大健康产业,加快推进鲁南贝特原料药绿色智造、甘李药业抗体类药物产业化、精进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修正药业、力诺制药等项目,打造链条完善、功能协同、研发实力与整体竞争力突出的产业集群。(5)聚焦绿色建材、装配式建材等方向,重点推进沂蒙交投新型绿色建材、进维装配式新材料等项目建设,推动建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6)纺织产业瞄准服装设计、功能性纺织材料等领域精准招商,全力补链延链强链,支持奥博纺织、国人服饰等龙头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推动纺织产业扩能提质。
(三)推动新兴产业聚链成势。抢抓新机遇新风口,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拿到更多新质生产力“入场券”。(1)加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爆发式增长。以光储氢一体化产业集群纳入全省未来产业集群为契机,科学编制光伏、氢能等专项规划,加快“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光伏储能产业重点做强兰山、兰陵、河东3个光伏产业核心园区,加快推动4个储能示范项目和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促进光储一体发展,加快打造“中国光伏新城”。氢能产业深挖“资源+场景”两端优势,在化工、冶金、物流等领域全面推进氢能应用,加快落地一批氢能装备制造项目,着力打造“北方氢能之都”。(2)借势破局新能源商用车。重点推进魏桥狮桥“智能轻量化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绿色智慧物流”产业链项目,尽快形成年产DeepWay智能换电重卡5000辆及MINI卡、小卡、全铝轻量化挂车、市政环卫车等新能源商用车全产品线。加快罗开众铖新能源等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做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制造基地。(3)拥抱数字经济“新浪潮”。坚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完善数字基建网络和服务体系,拓展推广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加速推动数实深度融合。实施“工赋临沂·益企行动”,推动龙头、链主企业综合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示范,带动全行业、全链条改造,培育晨星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0家,上云工业企业3000家,新培育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家以上。分行业搭建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数字园区2家。加快推动13个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建设。(4)抢滩布局低空经济。坚持“以应用带动制造、以应用推动融合、以应用增创优势”,以通用机场为切入点,对接招引无人机和通用航空器头部企业,在原材料供应、产品研发、技术融合、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突破无人机制造,发展无人机物流,带动航空旅游等配套产业发展。(5)坚定入局未来产业。瞄准人工智能、合成生物、人形机器人、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通过应用牵引、资本助力、生态营造,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
二、加快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商城繁荣度”
坚定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以现代物流城为牵引,加快推进“四个商城”建设,不断塑造现代商贸物流发展新优势。力争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网络零售额分别达到6600亿元、10000亿元和700亿元。
(一)主攻国际商城。(1)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优势,用好临沂港、保税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航空口岸等载体,依托兰华进口商品城发展“网购保税+出区展示+网上下单”模式,打造批零兼营、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多业态融合场景,新增各类外贸主体150家、海外商城(边境仓)3处。(2)开通临沂至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际公路线路3条,实现TIR国际公路运输500车。加快中欧班列运贸一体化发展,提高班列回程重载率,中欧班列开行450列以上。(3)举办第四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10场以上。
(二)突破数字商城。(1)锚定创建“中国数字商贸示范城市”目标定位,实施数字商贸兴市、物流数智提升工程,围绕五金、小商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等优势行业,引导商城企业、商户数字化转型,培育过亿元企业5家,累计达到20家。(2)加快物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物流标准化企业10家,新建标准仓储30万平方米。(3)发展数字化金融,持续完善“沂链通”供应链平台功能,推动商城供应链票据平台建设,创新开发数字信贷产品。
(三)推进绿色商城。(1)推进省现代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培育物流标准化示范园区、企业20家。(2)加快推动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临沂邮件处理中心建设,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绿色低碳的综合物流枢纽提升示范区。(3)加快布局新能源充换电设施,重点推进兰山区绿色智慧物流共享化运营项目建设,推动货运车辆绿色化更新,新投放新能源绿色货运车辆2000辆以上。
(四)提升链式商城。(1)重点打造商城地产品园区15处,培育招引地产品头部企业40家,打造一批商城地产品品牌,力争地产品率达到43%。(2)全面建成临沂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启动屠苏岛大型会展中心建设,举办中国木业产业博览会、全国五金商品交易会等各类会展150场以上、面积160万平方米以上。
三、建强经济发展主战场,持续提升“园区加速度”
坚持以发展模式创新为主线,以制造业为主体,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工业发展主阵地、改革创新主引擎、对外开放制高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推动激活新区。对标“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抢抓长三角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聚焦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光电等主导产业,大力招引行业龙头链主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提速推进源顺科技、金利智能叉车、远海物流园、一方中药饮片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打造“沂蒙光谷”“沂蒙药谷”“沂蒙氢谷”。临沂经开区、综保区在全国全省争先进位,沂河新区在全省四个新区中走在前,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900亿元。
(二)加快突破高新。坚持以开放驱动创新,做大做强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养健康等主导产业,加快推动春光磁电智慧电源磁电材料、茂业信息减速机、中医药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磁性元器件、智能传感器、医疗器械等标志性产业链。加快补齐研发投入、创新产出等短板,推进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春光磁电总部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加速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0%以上,规上工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三)强化临港进位。按照“构建产业链条、打造产业生态、形成产业集群”思路,以钢铁高端特种材料为突破口,着力发展优质碳素钢、高强度钢、冷轧钢、硅钢、汽车用钢、石油天然气管线用钢等特色产品,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绿色化工等产业集群,推动精钢基地高质量发展,做强以产出支撑全市进位的强劲增长极,着力打造“中国高端不锈钢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800亿元。
(四)突出县域园区承载。塑强主导产业,每个开发区打造1-2个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加强“主导产业+辅助产业”协作配套,探索“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开展特色产业链招商,推动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及高端环节项目落地。主动承接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科技资源外溢辐射,打造产业承接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力争每个工业类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增幅分别高于全市2个、3个百分点以上。
四、攻坚突破招商、科技、金融,持续提升“增量贡献度”
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领域,在招大引强、成果转化、金融赋能上精准发力,不断补齐延伸锻强产业链,努力把“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
(一)抓实招商“一号工程”。(1)坚持“实好多快”,聚焦战新产业突破、主导产业升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区域产业转移四大领域,集中力量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新引进500强项目50个以上,投资过10亿元项目100个以上,力争实际到位资金1300亿元以上。(2)高质量招引外资,举办首届跨国公司项目合作推介会,推动存量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规上工业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全力推动利用外资提质增效。
(二)加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产业双向奔赴、深度融合,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4%以上。(1)充分发挥鲁南制药、金正大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带动作用,加快沂蒙山实验室、曜灵时代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1213”实验室体系。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投入使用,深化校企研发合作和核心技术攻关。对现有1047个科创平台科学评估、整合提升,布局各类创新平台100家以上。(2)强化企业创新能力,新认定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2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150家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8%。(3)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捕捉机制,实施“百校千企”计划,组织开展“名校直通车”“揭榜挂帅”等活动,力争对接重点高校院所100家以上。建立企业技术清单、可转化科技项目库,常态化开展项目发现、挖掘、策划、转化和服务工作,引进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300项以上,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高标准规划建设沂蒙新质产业园,承接优质科技成果转化。(4)突出推动产教融合,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秋季搬迁招生,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完成主体工程,加快建设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鲁南技师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开工临沂城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学院,启动临沂大学医学院建设,试点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达到9家,力争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达到1万人,打造市级产教融合型特色专业10个以上,不断壮大临沂产业工人队伍。布局“人才飞地”、中试示范基地各10个,加速实现人才就地创业、技术就地研发、成果在临沂转化。
(三)聚力深化金融赋能。(1)聚焦“五大金融”,全面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优化金融配置能力,提升信贷服务能级。(2)全力突破基金,探索国资领投、民间资本参与模式,加强基金与项目招引深度融合,力争新增参股基金15支、规模100亿元以上。(3)加快企业上市,动态补充上市企业储备库,筛选100家“种子”企业、50家“幼苗”企业入库培育、帮包推进,新增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以上。
五、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提升“经济活跃度”
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推动经济社会向稳向实向新发展。
(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1)用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发挥市重大项目推进专班作用,精准调度、协调推进、跟踪服务,推动927个省市县重点项目早开快投、在建项目快建多投,完成投资1800亿元以上。(2)聚焦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新三样”及新兴产业、现代物流、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推动重点项目滚动更新、梯次接续、良性循环。(3)抢抓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特别国债、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机遇,健全常态化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市县一体、部门联动,力争更多优质项目落地临沂,更多利好政策惠及临沂,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临沂。
(二)精准激发消费潜能。(1)用好“房票”等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举办“五一”“十一”等重点车展,新建公共充电桩3000个、个人充电桩20000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万辆、其中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5万辆。(3)开展“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等集中促销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智能家电。(4)加快解放路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建设,高标准打造“新琅琊不夜街区”、沂州里等热门商圈,创新推出一批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项目,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5)实现县域综合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商业“领跑县”、省级现代流通强县。
(三)攻坚突破对外贸易。(1)实施“外贸促进提升行动”,紧盯中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和重点区域,谋划举办自办展、境外经贸对接会等会展活动,帮助外贸企业获取更多订单。(2)聚焦食品、板材、陶瓷、工程机械等传统优势行业强化外贸综合服务,力争新增工业外贸企业30家以上、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500家以上。
六、塑造见精神、有味道的品质气质,持续提升“城市精致度”
聚力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和集聚辐射效应,推动城市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努力打造名副其实的鲁南苏北区域中心城市。
(一)提升城市文化。精心筹办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1)统筹做好羲之文化园区等片区渐进式更新,统筹推进“点靓沂河”“沂河之声”、水上公交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柳青花溪”,持续打造“水韵琅琊”,提升城区文化“黏性”。(2)实施“水润蒙山”,推进蒙山·鹤鸣湾、天宇博物馆新馆群项目建设,加快“激活蒙山”。(3)高水平举办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促进文旅引流。(4)布局一批演艺点阵,抓好琅琊古城二期建设,举办高水平演唱会、音乐会,打造演艺之城。(5)优化5条红色研学精品线路,推出红色演艺《英雄孟良崮》,打造红色旅游龙头项目。(6)激活河东、沂南温泉资源,擦亮“中国地热城”品牌。(7)以“沂蒙乡愁”品牌为统领,创建1-2个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新建、提升精品民宿30家以上。(8)发挥商城优势,突出文旅赋能,推动商文旅深度融合。
(二)完善城市功能。(1)全面推进G518临港至临沂段快速化改造、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长春路东段快速化改造、温泉路快速化改造、雄安大道、沭河北路等骨干道路实施,建设过街天桥5处,打通“断头路”12条;9县重点推动141个道路桥梁项目建设。(2)加强公园绿地与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公厕环卫、林荫停车、城市书房和无障碍设施等便民服务有机融合,新建公共活动空间项目14个,新增绿地233.3公顷、体育场13个,创造更多绿色空间。(3)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19公里,新建改造供水管网30公里、燃气管网60公里,新增集中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4)改造老旧小区391个、4万户,建成棚改项目8000套,建设筹集保租房1792套,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青年社区、标准小区、邻里中心。(5)争创全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试点,加速布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儿童友好城市。
(三)加强城市管理。(1)拓展城市运管服平台特色应用场景,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2)实施积水点治理及调蓄池建设,确保提升提标改造率达到69%。(3)配套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增污泥日处置能力200-300吨。(4)重点改造三十五中、朴园小学等12所学校周边护学步道,增加学生通行和家长候学空间。(5)出台《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企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提升“乡村振兴新高度”
树立大农业观,走好片区化推进之路,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好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7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85亿斤以上。
(一)深化连片推进。(1)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百千工程”,抓实124个市级示范片区,加快建设临沭朱村“好日子”、沂南砖埠“智圣甜缘”、莒南相沟“相遇薯光”等8个乡村振兴省级示范片区。(2)全域提升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绿满沂蒙花满村”等行动,新改建“四好农村路”、农业生产路各1000公里,新增绿化覆盖面积4000亩。(3)推广费县、沂水、兰陵经验,大力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每个县区打造3个以上应用场景,畜禽粪污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0%、95%以上。
(二)强化产业赋能。(1)做足“规模、增值、品牌”文章,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培大育强莒南花生、沂南肉鸭、兰陵蔬菜、平邑金银花等“土特产”,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好品山东”等省级以上品牌2个以上,力争18个特色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2)加强农业招商,壮大精深加工,支持沂水食品产业园等14个园区建设,重点推动安宜美、正新食品等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培育2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筹备办好临沂食博会、兰陵菜博会,提升“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突出“四雁”领航。(1)深化推广郯城“四雁孵化器”、沂南“雁阵型村居”、费县“国企助力”等经验做法,力争2年实现县域全覆盖。(2)强化典型培育,评选百优“沂蒙四雁”、50名“王传喜式好支书”,吸引归雁1000名,分类培训鸿雁3000名,发放“四雁振兴类”贷款300亿元以上。(3)全面建强合作社,一村办好一家合作社,一镇办好一家联合社,一县办好一家国家级示范社,打造“沂蒙强社”品牌,新培育100个“双社联合村”,新建县级以上示范社350家、联合社30家、合作社办公司30家。(4)力争村集体收入过20万元的行政村超过75%,过50万元的超过45%。
八、放大自身比较优势,持续提升“区域融合度”
发挥重大战略叠加赋能优势,在更大范围集聚要素资源、更广领域开展区域合作、更深层次参与区域竞争,不断拓展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全力拓展发展空间。(1)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加快济临协作区建设,高水平筹办第三届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2)加快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宿段建设,力争开建莱临高铁,打造“米”字型高铁枢纽。(3)开工临沂至徐州、临沂至东海、日兰高速改扩建、蒙阴至邳州高速,建成临淄至临沂高速,加速董家口至梁山高速临沂段、临沂至滕州高速建设,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50公里,加快构建“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4)高标准规划建设空港片区,启阳国际机场航站楼建成投用,开通日韩、香港航线。(5)论证、推进绣针河通航,力争西泇河通航工程开工。
(二)全面提升县域经济。(1)实施产业升级优势再造等“七大工程”,各县重点培育打造1-2个特色优势产业,在全省强县领跑、弱县跨越、百县图强计划中争先进位,力争莒南县、沂水县规上工业产值“过千亿”。(2)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力争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3)加快沂水县、平邑县、临港区市域副中心建设,提升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4)加快振兴罗庄,盘活土地资源,激活民间投资,突破大好项目,厚植发展动能。
(三)精准突破镇域经济。(1)抓好重点镇,每个县重点打造1-2个小城镇。(2)突破边远镇,支持兰陵县鲁城镇、下村乡,费县石井镇、梁邱镇,平邑县郑城镇、白彦镇等西部六乡镇跨越发展。(3)打造工业镇,借势借力主城区辐射,做强探沂镇、矿坑镇、青云镇、李庄镇等一批工业镇。(4)培育特色镇,因地制宜引导乡镇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形成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的城镇。
九、突出典型示范带动,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协同度”
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擦亮现代化建设的生态文明底色。
(一)源头降碳。(1)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统筹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5万千瓦,关停煤电机组10台49.7万千瓦。(3)加强资源循环高效利用,认真落实能耗双控、节能审查、减量替代等制度,确保完成节能约束性目标任务。(4)选取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企业、园区、村居,开展低碳零碳试点。
(二)精准治污。(1)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主城区600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现智能管控。(2)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6个省级化工园区和2个国家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提升,完成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91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确保水环境国、省控断面达标率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3)强化土壤和用地安全管控,构建固废全过程智慧监管体系,系统推进“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创建绿色工厂40个、绿色园区3个。
(三)系统扩绿。(1)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竣工验收,持续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精准提升造林1.6万亩。(2)扎实推进兰山区、罗庄区、沂南县、沂水县4个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综合性区域试点。(3)加快推进蒙阴县、费县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分类推进环保特色专业园区建设。
十、坚持一切工作到企业,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
树牢“对企业诉求‘先说行’”理念,围绕“降成本”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以发展环境新优势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1)深入落实营商环境“28条”、资金融通惠企“10条”,结合实际推出一批企业“可感、可触、可享”的惠企政策。(2)持续完善“沂i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建立“企业库”“政策库”“事项库”。(3)从企业角度做好政策梳理、分类解读,对企业标签、政策标签自动关联、智能匹配,主动将各级惠企政策送上门、落实好,推动政策直达企业、免申即享。
(二)优化便捷高效政务服务。(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2)依托“12345·临沂首发”平台,强化“接诉即办”,闭环解决企业诉求。(3)发挥好领导干部帮包、助企服务员等机制作用,“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企业解决困难问题。(4)加快推进流程再造、系统升级,打造信用修复、企业上市、社会保障等一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场景,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集成协同办理,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环节。
(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1)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降低对低风险企业的监管比例和频次。(2)综合运用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科技溯源等监管手段,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创新非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加速实现“有感服务、无感监管”。(3)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企业评部门”,规范整治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十一、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民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持续实施“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落实落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稳就业政策,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以上。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适时调整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2)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不低于20万人。(3)实施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着力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优化群众居住环境。(4)加快推进还建回迁工程建设,全力保障群众回迁安置。
(三)公共服务资源均衡供给。(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3处,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项目30处、乡村办学条件改善项目225个。(2)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加快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改造提升1000个村卫生室,建强乡村医生队伍,实现名医基层工作站乡镇卫生院全覆盖。(3)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争创2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优化“一老一小”服务。(1)多元化发展“老有所养”,激活银发经济,提高公办民营、委托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健全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500张、完成适老化改造7000户。(2)普惠性推广“幼有善育”,引导国有企业开设公办托育示范机构,探索托幼一体、家庭托育模式,培育市级示范托育机构15家,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1个。
(五)丰富文化体育生活。(1)深化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打造“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建设城市书房20处,打造传统文化(非遗)传习驿站200处,举办“戏聚沂蒙、乐享沂蒙”等九大类活动3万场次以上。(2)评选优秀群众性小戏小剧20部,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4500场以上。(3)举办第八届运动会、第十三届中国沂河体育节等赛事活动,高标准筹备第26届省运会、第12届省残运会。
十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社会和谐度”
精准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1)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化工、矿山、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2)打好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极端天气等防范应对。
(二)维护经济金融安全。(1)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加大对县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2)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落实城投公司举债融资提级管理制度。(3)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4)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扎实完成“保交楼”年度任务。
(三)抓实社会安全治理。(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实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2)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风险管控,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霸治痞,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影响发展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做好2024年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附件
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
单位
2022年实际
2023年
2024年
实际
增长(%)
计划
增长
(%)
一、经济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5778.5
6105.2
6.3
—
5.5,力争6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7
12.2
—
8,力争12以上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12.3
6.5
—
7,力争9以上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2918.8
3226.7
10.6
—
8,力争10以上
外贸进出口
亿元
—
1682.7
-4.8
提质增效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13.9
7.4
-46.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420.2
445.8
6.1
—
5.5,力争6.5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100
101.6
99.3
—
103左右
—
二、创新驱动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
生产总值比重
%
2.04
2.24
—
2.4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5.09
6.51
—
8.01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43.4
45
—
47
—
三、城乡发展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6.93
57.9左右
—
59以上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3231
35336
6.3
—
6,力争7以上
四、民生福祉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2
10.5
—
9以上
—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
万人
5.75
6.31
—
6.3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7.01
7.3
—
7.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2.89
3.04
—
3.21
—
每千人口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2.8
4
—
4.1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757.1
788.3
—
788.3
—
粮食产量
亿斤
83.6
85.3
—
稳定在85亿斤以上
五、安全保障
每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人数
人
0.0105
0.01
—
0.0098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人/
年·万车0.94
0.91
—
0.88
—
新开工消防站/新增市政消防栓
个
8/208
2/120
—
2/120
—
年末地震观测台项数
项/台
160/94
162/95
—
163/96
—
新增人防工程
万平方米
103
92.2
—
60
—
六、绿色生态
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其中,能耗强度指标按照省激励性任务安排;细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等9项指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024-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