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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10/2026-0064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6-10-10
文号 临政办字〔2026〕4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字解读:临沂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6〕46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临沂城区供水事故应急预案》(临建发〔2023〕14号)自印发实施以来,在规范我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对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十分必要。

一是贯彻落实住建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客观需要。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首次从国家层面出台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统一编制标尺,对现状评估、分类分级、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演练培训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附具典型事件处置技术措施。作为首次出台的全国统一技术规范,各地新修预案基本都要对标,亟须按照新标尺对我市原预案进行全面修订。

二是适应供水系统规模扩张和风险形态变化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供水规模持续扩大,现有供水企业6家、水厂5座,设计供水能力73万吨/日,实际供水能力66万吨/日,市政供水管网约2200公里,服务人口约300万人;与此同时,新老风险交织叠加,原预案在风险识别本地化、响应分级精准化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三是解决原预案操作性短板、提升实战指导性的迫切需要。原预案存在专家队伍来源单一、适用范围边界不清、响应分级与启动主体层级对应不够准确、缺少典型事件处置技术措施等问题,应急处置时易出现“找不到人、调不到物资”等执行梗阻,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把补短板、强执行的机制固化下来。

二、修订过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预案修订工作组,认真学习《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在系统梳理近年来我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预案初稿。

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意见,重点就适用风险识别清单、事件分级、指挥部组成和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技术措施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衔接论证。修订工作组结合反馈意见对预案内容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并经合法性审核、专家技术性审查后,报市政府审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三、政策依据

修订《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并借鉴省内外部分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中关于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方面的成熟做法。

四、主要修订的内容

一是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将原预案的应急指挥机构规范设置为临沂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供水行业主管部门为主,拓展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融媒体中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及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中心城区各供水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同时明确了市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和职责,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是重构现场指挥机构。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可设立现场指挥部,重大以上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市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较大事件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指挥;现场行动小组8个,分别为应急抢险抢修组、应急供水保障组、环境与水质监测组、治安交通保障组、医疗卫生保障组、宣传舆情与诉求处置组、网络安全与后勤保障组、调查处理组,将网信、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以及事故调查善后等职能分别嵌入相应工作组,针对性覆盖网络攻击、舆情引导、群众诉求处置等新场景。

三是细化完善风险识别与监测预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指南》要求,立足我市岸堤水库、许家崖水库均为湖库型水源的实际,将风险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逐条本地化,单独明确了汛期暴雨洪水、持续性干旱等13项风险;建立覆盖网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气象、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及供水企业的多主体监测体系,预警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并规范了预警期间前置处置、预警调整和解除流程。

四是健全优化应急响应程序。明确首报“第一时间电话报告、1小时内报送书面初报”的时限要求,建立首报、续报、终报三级信息报告体系;细化分级响应与启动主体,一级响应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启动、二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启动、三级响应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启动、四级响应由属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启动,实现响应等级与指挥层级的精准匹配;对发生在学校、医院、养老院、党政军机关及重大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突发事件,明确可视情提级响应;针对水源污染、高浊度与藻类异常、水厂及泵站故障、原水和供水管道损毁、水质投诉激增、干旱缺水等典型场景分别明确响应措施要点。

五是健全应急保障与区域联动机制。对应急物资装备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月度巡检、季度盘点、年度更新轮换制度,建立应急状态下由市指挥部统一调度的物资调拨机制;将应急保障细化为应急队伍、电力供应、交通治安、应急通信、物资装备、医疗卫生、资金、应急供水8个领域;建立纵向市、区、供水企业三级联动和横向跨界、跨行业联动机制,为跨区域供水险情和跨界水源污染协同处置提供制度保障。

六是新增典型事件处置技术措施附件。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指南》附录要求,设置典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措施,对藻类爆发、水源水体嗅味异常、汛期原水高浊度、水源重金属污染、水源有机污染物泄漏等水源类事件,净水构筑物损毁、水厂核心设备故障、水厂配电设备故障等水厂类事件,市政管道损毁、管网水质污染或恶化、管网泵站损坏停电、建筑调压调蓄设施损坏或污染等管网类事件,逐一明确适用范围、问题识别、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把技术路径直接给到处置一线,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七是量化演练培训与评估修订要求。明确市级应急指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综合应急演练、各供水企业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专项实战演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全市供水业务培训;建立每三年评估修订1次和法定情形及时修订的常态化机制,并要求各县区、供水企业在预案印发后3个月内完成本级预案修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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