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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kxjsj/2025-0000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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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印发《临沂市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为便于大众了解,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创新联合体是指按照自愿和市场化原则,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高校院所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形成产业链协同创新合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更具合法性、适当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前期,在深入学习其他先进地区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初稿。初稿完成后,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等单位征求意见,同时主动对公众征求意见,通过了合法性审查,最终经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临沂市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共13条,主要包括5个部分内容。 (一)总则。主要说明制定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的意义、创新联合体定义、主要任务、重点面向领域。 (二)标准条件。明确了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少于4家,相关重点学科高校不少于1家,并对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认定程序。意向牵头单位结合实际,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签署共建协议,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报送相关材料,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发文认定。 (四)日常管理。建立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提前报备等机制。对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共同实施的项目、搭建的平台、引进的人才等,符合条件的,按现有政策给予支持。 (五)附则。明确《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5月7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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