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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10/2026-0004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8-27
文号 临政办字〔2025〕4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文字解读:《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于2025年8月27日正式印发。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全市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24年6月4日印发《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自实施以来,有效提升旅游企业提档升级和参与等级评定的积极性,对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2024年,我市旅游呈现“量质齐升”态势,2024年度接待游客9357.6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70.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6%和13.88%;2025年上半年,预计接待游客5106.3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64.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4%、15.95%,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惠企政策的通知》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立足我市实际情况,结合今年以来国家、省出台各项相关政策文件,对原有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形成2025年度《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起草依据

依据今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5〕1号)、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25〕23号)等政策文件,结合《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及2024年度《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形成2025年度《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三、起草过程

本次规划编制主要经历评价论证、修改完善、征求意见三个阶段:

评价论证阶段(2025年1-2月)。市文旅局对2024年度《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开展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报告除对去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外,还对2025年度政策制定提出完善意见。

修改完善阶段(2025年3-5月)。在自评基础上,对原有政策措施进行完善提升,并多次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建议,形成政策审议稿。

审核审议阶段(2025年6-8月)。将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政策审议稿报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性审查、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调整优化。最终形成2025年度《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由市财政局统一向市政府专题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四、政策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内容共三项十二条,分为强化组织引导、强化财金引领、企业提档升级,注重政策引流,吸引更多外地游客来临沂旅游度假,培育旅游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旅游经济发展新空间。

(一)强化组织引导。对成功申办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县区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二)强化财金引领。全年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200万元,依托新平台,对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包含发放一万张星级酒店民宿客房专项优惠券、十万张景区、演出、电影等文旅消费优惠券;发放200万元旅游大团队奖励;设立100万元旅游宣传推广奖励;设立奖励资金100万元,对大型演唱会、音乐节会给予奖补。

(三)对企业提档升级进行奖补。对当年度晋升为国家级度假区、5A级景区的旅游单位企业,晋升为省级旅游度假区、4A级景区的旅游单位企业以及,晋升为五星级和四星级饭店、好客山东精品酒店的旅游单位企业以及新评定的金星级和银星级文化主题饭店、全国甲级和乙级旅游民宿、山东省五星级乡村酒店、山东省五星级和四星级旅游民宿,分类给予奖补。。

五、修订内容

一是政策导向更契合新趋势。《措施》根据今年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充分考虑临沂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特色,调整部分奖励。如优化大型演唱会、音乐节会奖补内容,实行分档奖励,并提高奖励金额,进一步激发“演出经济”活力;提升旅游大团队奖励金额,加大“引客来临”力度。

二是奖补范围条件更完善。对住宿业旅游单位企业的奖励增加了按照入住率、持证入住人数较去年同期同比情况择优予以奖补的条件,引导企业不仅要注重硬件设施的提升,更要关注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的优化,确保奖补资金能够真正激励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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