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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444810/2026-00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字〔2026〕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3-19 | 发布日期 | 2026-03-20 |
| 生效日期 | 2026-03-24 16:37:24 |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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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字〔202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文件制定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制定前评估,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起草过程严谨规范、送审材料完备详实。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等环节给予起草部门充分支持,凝聚工作合力。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职能,提前介入、全程跟进,严把合法性审核关,扎实做好备案审查等工作,从源头上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的制度供给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 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起草部门:市司法局) 2. 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临沂市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起草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4. 临沂市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起草部门:市审计局) 5. 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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