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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沂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05-11临政办字〔2020〕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确定将临沂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 长:刘贤军 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冉 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勤夫 市科协主任成 员:田婷婷 市委组织部副县级干部 王永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景美 市...
临政办字〔2020〕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确定将临沂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贤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冉 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勤夫 市科协主任
成 员:田婷婷 市委组织部副县级干部
王永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景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景山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良友 市科技局副局长
戚树启 市工信局副局长
厉建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
李 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
范开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 斌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言启 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总编辑
刘世宝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卜庆杰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乐玉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李 欣 市科协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徐勤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2020-05-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05-07临政办字〔2020〕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0日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
临政办字〔202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下简称“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是指由市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注资,通过市场化募集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形式,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重点投资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的基金。
第三条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投向以下领域:
(一)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优先投向各类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人才创新创业等项目;
(二)支持新兴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高效农业及食品加工、新材料、医养健康、文化旅游、高端化工、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物流、建筑建材、信息通讯技术等“十优”产业;
(三)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铁路、公路、机场等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支持对外开放。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重点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融结合、跨区域并购项目。
第四条 根据全市企业特点和项目需求,引导基金可采取参股设立合作基金、设立委托管理基金、设立直投基金等运作方式。
参股设立合作基金,是指引导基金根据产业特点和优势,与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及其他社会出资人(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创投基金、项目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并进行股权投资等行为。
设立委托管理基金,是指引导基金全额出资设立基金,委托基金管理机构专业管理,并进行股权投资等行为。
设立直投基金,是指引导基金全额出资设立新动能创投基金,对市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等行为。
第五条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效益和风险,审慎运作。
合作基金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合作基金公司章程、协议、合同等,明确合作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事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级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负责顶层制度设计、筹集和拨付引导基金,并牵头组织开展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与公司负责人薪酬挂钩。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十优”产业牵头部门负责择优推荐项目,做好项目组织推介、优选审核等工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基金管理机构的业务监管和行业指导,以及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基贷联动”放大基金投资效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建立基金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依法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相关企业登记信息,为基金投资决策提供便利。
市审计局负责对引导基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基金筹划设计、项目库建设及项目推介等工作。
第七条 设立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和母(子)基金募集运作等工作。公司经营层高管人员向社会公开选聘,实行专业化的管理运作和市场化的人事薪酬制度。
第八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选聘高水平专业人才或团队,独立开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等机制,确保实现政策目标。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
(二)负责遴选合作基金管理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合作基金;
(三)负责合作基金设立方案审核、协议谈判、投资决策、基金章程(协议或合同)签订等工作;
(四)代表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作基金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负责对合作基金进行监管,通过向合作基金委派代表、章程(协议或合同)约定等方式,确保基金运营符合政策方向;
(五)负责参股合作基金的绩效考核;
(六)负责委托管理基金的运营管理;
(七)负责组织开展直投基金股权投资业务;
(八)负责引导基金账户管理与核算;
(九)负责引导基金的退出与清算;
(十)负责定期向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引导基金运作情况;
(十一)承办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制定投资流程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包括搜集遴选、初评立项、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及规避、投资协议、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增值服务、投资退出决策、档案管理等办法。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聘请产业、金融、投资、法律、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和业界人士担任委员,为基金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第三章 投资原则
第十条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既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又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加大对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三)公开透明、注重实效。项目遴选坚持开放申请、择优支持,并实行绩效评价,确保基金运作公开、公正、规范、高效;
(四)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实施投资业务全过程服务,有效防范运营风险;
(五)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各出资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约定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比例,也可根据基金具体情况探索创新合作模式,但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一条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为合作基金的,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合作基金应在临沂市注册;
(二)引导基金对合作基金的出资,产业类合作基金中一般按不超过基金规模25%的比例出资。现代高效农业领域的合作基金出资比例可以达到30%。创投类合作基金中出资比例不得超过35%,且不能成为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原则上不超过50%。
(三)合作基金投资临沂市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以下情形可置换(折算)为市内投资:
1.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的市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往临沂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
2.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的市外企业被市内企业收购(限于控股型收购)的;
3.投资的市外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将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临沂的(子公司资产应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的投资金额);
4.基金管理机构从市外引入重大科技成果或优秀技术团队的,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审批后,按比例置换(折算)为市内投资。
第十二条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为合作基金的,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但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存续期满如需延长,应按章程(协议或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引导基金、合作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
为精准支持市委、市政府“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设立的项目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8年,存续期满如需延长,应报市财政局批准后,按章程(协议或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引导基金可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投资。
第四章 投资决策
第十四条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可以作为出资人,与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合作基金,对已成立的合作基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进行增资。合作基金筹集采取认缴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合伙制。合作基金出资人、其他出资人一致同意采取公司制的,也可采用公司制。
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合作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投资机构作为主要发起人。
第十五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与其他合作基金发起人应当共同确定一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立合作基金的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发起设立合作基金的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能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三)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新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或已设立未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在基金设立方案确认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工作;
(四)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五)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六)最近3年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七)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成为管理机构的行为。
发起设立的合作基金为创投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第十七条 发起设立的合作基金为项目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一般由具备资质的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担任,也可以根据募资能力和风险防控需要,由市或县(区)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发起设立项目基金的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除遵循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要求外,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合作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一般不低于合作基金规模的2%,基金规模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可降低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第十九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合作基金管理机构或主要发起人进行尽职调查,推进合作基金尽快落地。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合作基金的管理与投资决策进行前置合规性审查,但不干预合作基金管理机构对合作基金投资项目商业价值的判断。
第二十条 在合作基金设立前,基金的主要发起人或合伙人、管理机构、托管金融机构应已基本确定,并草签基金合伙协议(章程、合同)、委托管理协议、资金托管协议,全部合伙人应已确认,并承诺资金按协议约定同步同比例到位。
第二十一条 合作基金可通过单个项目退出分配、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施退出。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与其他出资人在合作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
合作基金出现亏损且净资产低于实收资金50%时(净资产以合作基金投资额在各被投资企业的现值计算),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要求合作基金进行清算。
第二十二条 委托管理基金、直投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另行制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章 收益分配及让利
第二十三条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应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约定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方式。对于归属政府的结余投资收益和利息、基金终止清算的引导基金本金,除明确约定继续用于投资基金滚动使用外,应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用于引导基金滚动发展或奖励性支出。
第二十四条根据合作基金合作协议(章程),在合作基金增值收益分配时,年化收益率超过门槛收益率(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基金投向市场差异化设置,并在章程或协议约定)以上的部分,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得收益可按一定比例奖励给合作基金管理机构,以调动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积极性,具体政策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在合作基金为创投基金的增值收益分配时,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可将章程(协议或合同)约定的门槛收益率以上部分的应得收益全部奖励给合作基金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基金在工商注册一年内投资完成的市内新建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引导基金让渡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50%部分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注册满一年以后引导基金让利根据投资情况另行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合作基金工商注册两年内,对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70%(含)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50%(含)、小于70%(不含)的,按比例最高奖励50万元。
第二十七条 在参股合作基金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含3年)购买的,可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设立3年以后,引导基金与社会出资人同股同权,在存续期满后清算退出。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审慎经营,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资金募集管理、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各级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利用各类投资基金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第二十九条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应由具有资质的银行托管。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托管银行名单范围,合作基金管理机构应在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公开招标确定的名单范围内,选择托管银行,并签订相关资金托管协议。
第三十条 托管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基金托管资质,与我市有良好合作基础;
(二)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
(三)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四)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或违规、违法处罚记录;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 基金托管银行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基金管理公司报送季度基金资金托管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基金资金托管报告。基金托管银行发现资金出现异常流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报告。
第三十二条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一)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 融衍生品等;
(二)对外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三)赞助、捐赠等支出;
(四)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六)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业务。
第三十三条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派员参与合作基金投资管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偏离政策投资方向或存在明显套取引导基金倾向等违法违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十四条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密切跟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当基金的运营出现违法违规、违反章程(协议或合同)和偏离政策导向等情况时,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要求基金管理机构整改。
第三十五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合作基金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出:
(一)基金完成设立后6个月,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二)基金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投资的;
(三)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四)有证据证明有采取不法手段骗取基金的;
(五)其他不符合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情形的。
第三十六条 合作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对实行分期出资的合作基金,达到下列条件后,可按规定提取引导基金管理费,否则不能提取引导基金管理费:
1.在分期出资后3个月内必须实现首个项目投资;
2.半年内实现再次投资;
3. 1年内投资达到本期出资额的80%。
(二)符合第三十五条规定,引导基金提前退出的,已经提取的引导基金管理费退回引导基金管理公司。
(三)合作基金清算时出现亏损的,按协议约定水平减半计提引导基金管理费,已经提取的差额部分退回引导基金管理公司。
第三十七条建立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大项目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投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市级引导基金可能发生的投资损失。投资风险补偿补偿金的设立、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当重大项目投资出现风险时,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降低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十优”产业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引导基金绩效考核工作,从整体效能出发,对引导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效果和管理效能等进行科学评价,不对单只基金或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考核,并根据引导基金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成本覆盖+绩效奖励”的方式,核定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
第三十九条 合作基金不得投资合作基金合伙(投资)人关联企业,不得投资与合作基金合伙(投资)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严格防范违规投资、抽逃资本、转移投资、挪用资金及变相转移资金等现象。
第四十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按季度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十优”产业牵头部门报告引导基金运作情况,每年向市政府提报引导基金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对新动能创投基金的运营,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定期向市财政局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
(二)基金投资运行情况;
(三)基金财务情况;
(四)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五)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
(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
(七)有关账户信息;
(八)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四十一条 合作基金管理机构应按季度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提交基金运行报告和会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金年度会计报告和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
第四十二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合作基金的绩效考核,按照基金政策目标和投资规律进行综合评价,不对单个投资项目进行考核。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可委托或自行组织对合作基金、投资企业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各合作机构、投资企业应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引导基金应依照约定提前退出。
第四十三条 引导基金及其管理公司应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对政策性基金不再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基金管理机构应落实适度监管要求,接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业务监管。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理中出现涉及财政资金、地方金融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大胆创新,在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对已履行规定程序作出决策的投资,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投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不追究决策机构、主管部门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责任。
国有企业对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出资部分适用上述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7日。
第四十六条 《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8〕49号)同时废止,但已投资未退出的项目和基金仍按原协议进行。
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与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共同设立基金的,可按照省里的办法执行。
2020-05-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2020-05-07临政办字〔2020〕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0日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激发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临政办字〔202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激发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以下简称“职工创新成果”)每年评选一次,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条件不具备时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若干。
第四条 职工创新成果评选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基层一线职工,重点向制造业等十优产业倾斜,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第五条 职工创新成果评选范围:
(一)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
(二)在创新技术、设计和改进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具具有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五)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六)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显著作用;
(七)其他在生产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第六条 创新成果奖获得各等次奖项的基本条件
(一)特等奖应具备以下条件:创新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成果质量水平较高,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二)一等奖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技术创新上有重大突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省内外先进水平,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产生重要影响;
(三)二等奖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技术创新上有较大突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省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某一领域或某个方面的技术进步产生重要影响;
(四)三等奖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技术创新上有突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市以上同行业先进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提高有明显作用,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五)优秀奖应具备以下条件: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经济应用价值,被本单位采用推广。
第七条 职工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负责受理申报、初审创新成果、聘请专家评委等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提出职工创新成果建议项目名单。
第八条 职工创新成果建议项目名单提交市总工会审核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 职工创新成果由职工个人(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或基层单位工会组织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县区(开发区)总工会和市直、系统产业、大企业工会审核后,报市总工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申报:
(一)已列入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申报评选项目的;
(二)创新成果有权属争议,且申报时尚未解决的;
(三)创新成果完成人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
(四)创新成果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
(五)其他不得参加申报的情形。
第十一条 职工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由材料审核、专家评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场考察等阶段组成。具体评审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视申报项目情况决定。
第十二条 拟评选项目在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附相关材料。市总工会在接到反映后,应及时与有关方面核实,并提出解决意见。
第十三条 评为职工创新成果的项目,由市政府给予表扬。对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符合条件的可授予“临沂市五一劳动奖章”。临沂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优先推荐申报全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第十四条 奖励临沂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第一完成人)特等奖8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秀奖0.5万元。
第十五条 评为职工创新成果的项目,其所在单位可向研发团队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创新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职工创新成果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补助资金,并通报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职工创新成果为荣誉奖励,不作为该成果权属依据。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7日。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临政字〔2025〕104号),此文件有效期截至日期至2030年12月31日。
2020-05-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的通知2020-04-27临政字〔2020〕51号兰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充分发挥属地市场监管优势,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格局,经研究,确定调整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基本原则坚持权责明晰,进一步明确市、区市场监管职责,减少管理层级,避免市、区权责不清、交叉管理。坚持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兰山区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工作主要...
临政字〔2020〕51号
兰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属地市场监管优势,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格局,经研究,确定调整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明晰,进一步明确市、区市场监管职责,减少管理层级,避免市、区权责不清、交叉管理。
坚持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兰山区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工作主要由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具体实施。
坚持服务高效,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推动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提高服务效能。
二、调整主要内容
(一)区域范围
临沂商城区域范围为兰山区解放路以北、通达路以西、双岭路以南、临西11路以东临沂商城核心区域。
(二)调整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
根据行政区划,将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由市级管理调整为兰山区管理,明确由兰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兰山区行政区域内(包括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原工商、质监、食药、价检、知识产权局等所有市场监管职责。将市市场监管局商城分局实施的以下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至兰山区政府承担。
1.行政许可事项
(1)事项名称:公司(企业)登记。
事项编码:3700000131001
(2)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事项编码:3700000131002
(3)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登记。
事项编码:3700000131003
2.行政许可关联事项
(1)事项名称:股权出质登记。
事项编码:3700000731007
(2)事项名称: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
事项编码:3700001031062
(3)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备案。
事项编码:3700001031053
(三)撤销市市场监管局商城分局。商城分局原核定编制划入市市场监管局,人员在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妥善安置,同时做好资产调整工作。
三、调整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权调整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实施。市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兰山区政府、临沂商城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兰山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事权调整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改革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人员调整安置工作;市编办负责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产调整、经费保障工作;市审计局负责资产审计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指导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机构人员资产安置的具体意见报工作专班研究后实施,并做好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兰山区政府负责做好相关事权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自4月13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商城分局机构编制、人员和资产全部冻结。市市场监管局、兰山区政府要配合做好资产调整及文档案卷资料交接工作,确保事权调整期间工作有序衔接,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调整工作专班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临沂商城区域市场监管事权调整工作专班
组 长:刘贤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冉 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耿华伟 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干部二科科长
朱建华 市委编办二级调研员
孙 健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吴 晓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 明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金堂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
公佩珺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韩 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翠宝 兰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东 临沂商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黄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2020-04-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2020-04-23临政办字〔2020〕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政府部门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对口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
临政办字〔202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政府部门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口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政府工作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是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途径,也是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履行职能的重要渠道。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大局出发,努力为民主党派、工商联更好地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二、对口联系分工安排
为便于工作联系,加强交流协作,根据机构改革后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界别特色、优势领域等实际情况,明确对口联系分工安排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全面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省属总支)和市工商联。
市科技局联系民盟市委会、民进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
市民政局联系民革市委会、民盟市委会、民建市委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民革市委会、民盟市委会、农工党市委会、致公党省属总支、九三学社市委会、市工商联。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民进市委会、农工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市工商联。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致公党省属总支。
市商务局联系民建市委会、致公党省属总支、市工商联。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民建市委会、农工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市工商联。
市医保局联系农工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民建市委会、市工商联。
以上明确对口联系单位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聘请专家、行业代表、特邀监督员等形式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没有明确对口联系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为他们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支持。
三、对口联系的形式和内容
1.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安排部署工作时,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加。
2.制定重要政策措施过程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征求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意见建议,并将采纳情况及时通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3.组织重大专项调研或开展与民生相关的考察、视察活动,开展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检查、廉政建设情况检查以及执法监督等工作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加。
4.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简报、重要资料等,如无特殊要求,应及时送阅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
5.涉及本系统、本领域的重大问题可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可将专业性问题委托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进行专题调研,并积极采纳调研成果;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调研和重要活动需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时,应积极给予支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将对口联系工作作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渠道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时了解情况,提高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水平,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并报市委统战部备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口联系工作,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联系科室和联系人,加强与相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联系沟通。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将变化情况及时报市委统战部,并告知相关民主党派、工商联。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同志出席相关活动;把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有关对口联系工作情况报市委统战部,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开展招商引资、科技支农、医疗义诊、扶贫帮困等活动;及时召开对口联系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扎实推动对口联系工作有效开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2020-04-2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20-04-21临政字〔2020〕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孟庆斌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侯晓滨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孟庆斌同志分管财政、税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口岸、打私、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行政审批、统计、金融、发展战略研究、政务...
临政字〔2020〕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孟庆斌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侯晓滨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孟庆斌同志分管财政、税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口岸、打私、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行政审批、统计、金融、发展战略研究、政务公开、自然资源、规划、电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口岸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研究室、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监管分局、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临沂供电公司、山东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驻临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常红军同志负责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人民防空、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济南铁路局驻临各单位、齐鲁交通临沂分公司、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刘贤军同志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抗震减灾、海关、邮政、通信、石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地震台(市地震监测中心台)、市邮政管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联系市科协、市侨联、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临沂海关、临沂邮政公司、中国移动通信临沂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沂分公司、中国铁塔临沂分公司、中国石化临沂分公司、中国石油临沂分公司。
张玉兰同志负责教育、民政、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临沂市技师学院、临沂职业学院、鲁南技师学院。
联系市残联、临沂大学、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李登全同志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司法、退役军人、信访、国家安全、军民关系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
陈一兵同志主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纪民同志主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解红日同志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协助侯晓滨同志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监管分局、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临沂供电公司、山东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驻临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实行依次替补工作制。各位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涉及一票否决的工作。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2020-04-2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4-21临政办字〔2020〕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1日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全市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打好“天目”铲毒战役,根据《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
临政办字〔2020〕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全市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打好“天目”铲毒战役,根据《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市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得好、预防得住、发现得早、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原则,创新毒品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党政负责、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禁种铲毒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创造良好开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禁种预防宣传、拉网踏查、无人机航测、严厉打击整治等,提升禁种铲毒工作的主动发现能力、踏查铲除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彻底禁绝毒品原植物大面积非法种植,确保国家、省禁毒办对我市航测巡查“零发现”,努力实现“零种植”。
三、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乡两级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发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各县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居(社区)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压紧工作责任。
(二)拉网踏查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各县区根据本地毒品原植物生长物候规律特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点面结合、全面踏查”的要求,全面开展禁种宣传、群众举报、自主踏查、打击犯罪等工作。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本地禁种铲毒工作情况,排查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充分运用拉网式踏查、无人机航测等方式,对辖区进行全覆盖踏查铲毒。
(三)循环互检阶段(4月中下旬)。各县区成立由禁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检查组,按照市禁毒办循环互检工作安排,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社区)进行交叉检查,主要查看组织部署、宣传发动、责任落实、踏查铲除等工作开展情况。期间,市禁毒办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区进行暗访。
(四)总结固化阶段(5月底至6月中旬)。市禁毒办将依据各县区复查验收、系统统计数据和上报材料等,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横向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时向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发动,提升宣传效能。充分利用当前抗击疫情,社会各方力量基本都沉在社区、村居的有利时机,发挥禁毒社工、警务助理、网格员等力量,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发放禁绝种植毒品原植物一封信、告知书和有奖举报宣传资料。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农村“大喇叭”,播放、推送禁种铲毒宣传音视频资料、典型案例,发动群众关注“中国禁毒”“阳光一生”“沂蒙禁毒”等微信公众号,接收学习有关禁毒知识。广泛宣传《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种植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兑现奖励,取信于民。
(二)加大踏查密度,确保不留死角。根据本地毒品原植物生长规律特点,以乡镇(街道)为基础,划分踏查责任网格,在毒品原植物出苗、开花、结果等重点时节,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空心村”、废弃宅院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人工踏查,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不放过一村一社、不放过一山一沟、不放过一坡一地、不放过一家一院、不放过一株一苗)。压实踏查责任,踏查人员要逐村逐院实地核查并签字,核查过的区域一旦发现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发现能力。因地制宜探索使用安全性高、机动性强、监测精度高的无人航空器或其他科技手段,在毒品原植物生长、开花、收获等关键节点,加强监测,提高科技铲毒水平。同时,加强对辖区种植工业用大麻(经济作物大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坚决遏制大麻类毒品违法犯罪在我市发展蔓延,严防形成热点问题。
(四)强化执法打击,彻底摧毁种毒产业链条。充分发挥政法部门打击主体作用,对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法律范围内给予顶格处罚。坚持扩线侦查,深挖毒品原植物种子来源和罂粟、大麻流向,斩断链条关键环节。注意工作方法,对个别非法种植“村连村、户连户”的区域,要按照先集中踏查铲除固定证据,再分批惩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原则,避免“大抓大放”,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动员部署,强力组织发动,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要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禁种铲毒工作积极性,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禁毒办将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做好调度指挥、情报搜集、情况汇总、协调联络等工作。各县区、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或办公室,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专项行动开展。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专项行动。各级禁毒办要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培训、指导,及时督促工作开展。林业部门要结合森林防火、营林造林、林业管护等工作,坚持动态巡查与定点监控相结合,加大对重点林区的巡逻控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花鸟鱼市场的监管力度,密切注意销售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案件的线索。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所属基层站、所开辟专门宣传区域,随时收集非法种植信息。民政部门要依法将农村生活困难孤寡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防止其依靠种毒维持生计。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要对涉毒品原植物鉴定、非法种植毒品大麻、非法收购罂粟壳案件管辖、种毒老年人诉讼等疑难问题,及时会商研究,依法予以打击,力争惩处一批、震慑一片。
(三)严格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市禁毒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赴各县区进行实地暗访和督导检查。凡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市禁毒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凡被国家、省、市禁毒办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超过规定株数的县区、乡镇(街道),符合《临沂市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细则》条件的,一律予以重点整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情况控制和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专人于每日16时前将工作情况报市禁毒办,市禁毒办将进行定期通报,并随时通报重点情况。要统一宣传口径,注意证据保密,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未经市禁毒办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对外宣传,铲种过程中除固定证据需要外一律不得拍照、录像,更不得将涉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相关内容私自对外发布。
2020-04-2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的通报2020-04-21临政办字〔2020〕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助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通报如下:一、知识产权授权和注册情况2019年,全市国内发明专利申请2145件,同比下降4%,居全省第7位;全市发明专利授权480件,同比下降10.8%,居全省第8位。实用新型申请量7886件,授权量4539件;外观设计申请量3105件,授权量2033件。...
临政办字〔2020〕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助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知识产权授权和注册情况
2019年,全市国内发明专利申请2145件,同比下降4%,居全省第7位;全市发明专利授权480件,同比下降10.8%,居全省第8位。实用新型申请量7886件,授权量4539件;外观设计申请量3105件,授权量2033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34件,同比增长54.5%,居全省第7位。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有效发明专利3175件,同比增长7.4%,居全省第7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密度)3.01件,较2018年增长0.18件,居全省第15位。
2019年,全市商标申请量6.05万件,注册量5.31万件,同比分别增长9.8%、39.4%。全市有效注册商标17.26万件,同比增长39.5%,居全省第3位。全市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注册量75件,居全省第11位;新增地理标志商标3件,总注册量33件,居全省第11位。
二、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2019年,全市共查办知识产权案件182件。其中,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66件,案值123.01万元,罚没款154.58万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6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驰名商标4件,全市累计59件,居全省第6位。开展专利代理机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涉嫌无资质代理机构15家,其中“挂证”专利代理师1人、“黑代理”5家。开展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对9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规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支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荐入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5家,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入库企业32家。
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情况
2019年,共评选出临沂市专利奖39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4项。在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奖中,我市获银奖1项、优秀奖2项。全市企业、专利权人(申请人)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获得省、市两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659万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达到14项,同比增长100%,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1.396亿元,同比增长79%,居全省第14位。全市新增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5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示范企业2家。1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被列为第三批山东省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专利群。围绕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两个重点产业实施市级“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全市3个企业专利导航项目被列为2019年度山东省专利导航试点项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收官之年,也是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对标一流找差距,创新发展补短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2019年全市专利情况
2. 2019年全市商标情况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2019年全市专利情况
一、全市各县区专利情况
(一)各县区发明专利申请情况
排名
县区
申请量(件)
1
兰山区
800
2
河东区
194
3
罗庄区
165
4
高新区
161
5
莒南县
149
6
费 县
132
7
沂水县
114
8
沂南县
112
9
临沭县
109
10
郯城县
60
11
平邑县
58
12
兰陵县
54
13
蒙阴县
37
(二)各县区发明专利授权情况
排名
县区
授权量(件)
1
兰山区
148
2
罗庄区
61
3
费 县
51
4
临沭县
41
5
莒南县
38
6
河东区
34
7
高新区
24
8
沂水县
20
9
沂南县
18
10
平邑县
16
11
兰陵县
13
12
蒙阴县
9
13
郯城县
7
(三)各县区有效发明专利量、专利密度情况
县区
有效发明专利量(件)
排名
专利密度
(件/万人)
排名
兰山区
857
1
6.27
3
罗庄区
388
2
6.87
2
临沭县
381
3
6.09
4
费 县
348
4
4.35
5
河东区
309
5
4.20
6
莒南县
194
6
2.04
7
高新区
143
7
9.16
1
沂水县
140
8
1.39
8
平邑县
123
9
1.27
9
沂南县
90
10
1.08
11
郯城县
69
11
0.78
12
兰陵县
67
12
0.56
13
蒙阴县
66
13
1.25
10
*人口数以2018年临沂市常住人口为准。
*专利密度是反映自主创新活跃程度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
(四)各县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情况
县区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量(件)
授权量(件)
申请量(件)
授权量(件)
2517
1410
853
633
河东区
1067
652
541
337
罗庄区
569
270
240
107
高新区
569
332
65
47
费 县
484
262
105
55
莒南县
416
403
142
91
沂南县
409
238
107
91
沂水县
398
196
312
235
郯城县
374
177
318
161
临沭县
334
198
132
109
平邑县
274
150
66
37
兰陵县
270
166
176
107
蒙阴县
205
85
48
23
(五)各县区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情况
县区
申请量(件)
排名
兰山区
14
1
郯城县
8
2
费 县
5
3
沂南县
3
4
莒南县
2
5
河东区
1
6
兰陵县
1
6
罗庄区
0
8
沂水县
0
8
平邑县
0
8
蒙阴县
0
8
临沭县
0
8
高新区
0
8
*PCT专利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向国外提出的专利申请,是反映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国际技术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
二、全市企业发明专利情况
(一)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排行榜
排名
专利权人
授权量(件)
1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
2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23
3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18
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13
6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
7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8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
9
9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5
10
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4
10
临沭县东泰机械有限公司
4
10
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
4
10
山东阳光众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4
10
中拓生物有限公司
4
*授权数据以专利权人地址为统计口径。
(二)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行榜
排名
专利权人
有效量(件)
1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1
2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221
3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4
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9
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
6
临沂实能德环保燃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2
7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1
8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30
9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29
10
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28
*有效量以专利权人地址为统计口径。
三、全市各县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质押件数及金额
县区
质押数(件)
质押金额(万元)
排名
莒南县
6
6460
1
河东区
2
3400
2
蒙阴县
2
1900
3
高新区
2
1000
4
费 县
1
1000
4
沂南县
1
200
6
兰山区
0
0
7
罗庄区
0
0
7
临沭县
0
0
7
沂水县
0
0
7
平邑县
0
0
7
兰陵县
0
0
7
郯城县
0
0
7
附件2
2019年全市商标情况
一、各县区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情况
排名
县区
注册量(万件)
1
兰山区
5.28
2
河东区
2.35
3
罗庄区
1.35
4
沂水县
0.98
5
费 县
0.90
6
沂南县
0.86
7
郯城县
0.81
7
兰陵县
0.79
9
莒南县
0.72
10
临沭县
0.69
11
平邑县
0.70
12
蒙阴县
0.38
13
其 他
1.46
二、各县区中国地理标志商标情况
排名
县区
数量
1
费 县
6
2
兰山区
4
2
平邑县
4
2
郯城县
4
2
莒南县
4
6
河东区
3
7
罗庄区
2
8
高新区
1
8
兰陵县
1
8
临沭县
1
8
沂水县
1
8
沂南县
1
8
蒙阴县
1
三、各县区中国驰名商标情况
排名
县区
数量
1
兰山区
11
2
河东区
10
2
临沭县
10
4
罗庄区
8
5
莒南县
4
6
沂水县
3
6
沂南县
3
8
高新区
2
8
费 县
2
8
平邑县
2
8
蒙阴县
2
12
兰陵县
1
12
郯城县
1
2020-04-2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0-04-16临政办字〔2020〕33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全市GDP核算和监测预警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办字〔2019〕49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
临政办字〔2020〕3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全市GDP核算和监测预警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办字〔2019〕49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涉及GDP核算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1)。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牵头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总体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全市GDP核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GDP核算改革要求,推进全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协调解决核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目标,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GDP核算基础数据的全行业统计及监测分析;建立部门间“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各部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导、督促、检查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市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GDP核算基础数据的统计监测,定期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全市一、二、三产业结构,统筹服务业经济相关指标的监测推进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主管行业运行和主要核算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措施的分析,及主管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制约、下步生产经营措施等方面的分析,托清本行业“四上”企业或大个体单位名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纳统和联网直报工作。直接提供核算基础指标数据的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健全完善部门统计制度体系,统准统全行业发展指标,按月度提供全市及各县区GDP核算基础指标数据;不直接提供核算基础指标数据的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加强对应核算指标数据的分析、评估和预期。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根据总召集人提议或成员单位建议提出会议议题,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会议决定;负责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
(三)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夯实统计基础,充实统计人员,统筹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的统计工作和监测分析。要按具体分工,明确专人搜集、整理、审核、汇总、加工并上报GDP核算基础数据,每月15日前将基础数据和分析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向上级部门报送数据时,应同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确保核算数据准确、全面、一致。
(四)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附件:1.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名单
2. GDP核算所需基础资料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侯晓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 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恩田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高 强 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公
室副主任
张爱花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良友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戚树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 骋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厉建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
管理中心主任
李立新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
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刘兴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会主任
类延军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常桂峰 市水利局副县级干部
杜元成 市农业农村局副县级干部
刘展志 市商务局三级调研员
郑 斌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韦 伟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刘发舜 市体育局副局长
程 凯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戴晓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刘 楠 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
李洪亮 市林业局副局长
孟庆民 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彦军 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翠民 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副队长
张中志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蒋卫红 临沂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商庆顿 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 炯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 波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GDP核算所需基础资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占GDP比重
行业主管部门
一、
基础指标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现价、不变价增速
8.9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总产值及现价、不变价增速
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水的生产供应业规上工业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速
33.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规下工业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速
建筑业总产值及增速
7.1
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及增速
13.6
市商务局
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及增速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及增速
2.2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及增速
铁路运输业货物周转量、增速;旅客周转量、增速
0.3
市铁路民航中心
(需提供数据)
航空运输业货物周转量、增速;旅客周转量、增速
0
道路运输业货物周转量、增速;旅客周转量、增速
3
市交通运输局
(需提供数据)
水上运输业货物周转量、增速;旅客周转量、增速
0
道路运输业、多式联动和运输代理业、装载搬运和仓储营业收入及增速
0.9
市交通运输局
0.3
市邮政管理局(需提供数据)
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及增速
4.9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需提供数据)
非存款类金额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及增速
0.1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需提供数据)
证券交易额及现价增速、股票成交量及增速
0.1
保费收入及增速
1.1
临沂银保监分局(需提供数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增速
3.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增速
0.2
电信业务总量及增速
1.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需提供数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及增速
0.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租赁业营业收入及增速
0.3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及增速
1.7
市商务局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及增速
2.3
市发展改革委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及增速
0.7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增速
1
市科技局
教育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增速
4
市教育局
卫生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增速
2.4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增速
0.7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二、
价格指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分B、C、D门类)
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
(需提供数据)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在外餐饮价格指数
交通费价格指数
通信服务价格指数
飞机票价格指数
邮递服务价格指数
旅馆住宿价格指数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三、
评估指标
规上工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全社会用电量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额及增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邮政业务收入及增速
市邮政管理局(需提供数据)
电信业务收入及增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需提供数据)
道路运输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市交通运输局
多式联动和运输代理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装载搬运和仓储营业利润及增速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租赁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商务服务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市商务局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市发展改革委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利润及增速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社会融资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需提供数据)
财政资料
市财政局(需提供数据)
税务资料
市税务局(需提供数据)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
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
(需提供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
2020-04-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档案馆河东库房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2020-04-08临政字〔2020〕44号市档案馆:你馆呈报的《关于市档案馆河东库房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临档报〔2019〕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馆与河东区政府签订购置协议,从河东区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中,购置建筑面积4000m2作为你馆河东库房,解决档案馆建筑面积缺口问题。二、原则同意你馆河东库房需配置的气体灭火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和智能化管理系统,由河东区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统一组织招标和施工安装,具体...
临政字〔2020〕44号
市档案馆:
你馆呈报的《关于市档案馆河东库房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临档报〔2019〕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馆与河东区政府签订购置协议,从河东区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中,购置建筑面积4000m2作为你馆河东库房,解决档案馆建筑面积缺口问题。
二、原则同意你馆河东库房需配置的气体灭火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和智能化管理系统,由河东区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统一组织招标和施工安装,具体费用由双方依据馆库建筑面积分别承担。其他库房专用设备,由你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购配置。
三、你馆河东库房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实际数额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四、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你馆、河东区政府会同市财政局、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适时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并纳入市直机关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2020-04-0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0-04-08临政字〔2020〕43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布扩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0〕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1.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
临政字〔2020〕43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布扩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0〕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附件1
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097号
261106041
临沂市田润食品有限公司
陈秀兰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
石莲子镇驻地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184号
261106182
临港经济开发区庆发食品有限公司坪上屠宰场
临沂同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刘顺刚
单宝同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驻地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坪上三村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名称
2
鲁临屠准字102号
261107012
沂水县姚店子生猪定点屠宰场
——
袁中明
杜一清
沂水县许家湖镇姚店子村
——
法人代表
3
鲁临屠准字189号
261103091
临沂金龙冷藏厂
——
徐惠宝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东段
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办事处中田庄居委
地址名称
4
鲁临屠准字178号
261103071
临沂振亚食品有限公司
——
王均靖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万湖村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办事处万湖居委
地址名称
5
鲁临屠准字177号
261103061
临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
——
庞纪中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工业园
临沂市河东区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工业园
地址名称
6
鲁临屠准字203号
261111082
沂南县鲁源食品厂
——
葛同晓
郭太
沂南县苏村镇驻地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苏村社区一组39号
法人代表
地址名称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2020-04-0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全市第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2020-04-03临政字〔2020〕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2020年第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强化项目调研谋划,推动储备项目早落地,开工项目快建设,竣工项目快投产,形成重大项目滚动接续格局。要加强...
临政字〔2020〕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2020年第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强化项目调研谋划,推动储备项目早落地,开工项目快建设,竣工项目快投产,形成重大项目滚动接续格局。要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管理,健全“要素跟着好项目走”机制,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动要素资源向大项目、好项目集聚。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活动要求,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擂台赛,倒排项目工期,细化节点台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见效,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2020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名单
1
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山东顺和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
(年物流吞吐量1500万吨)
2
临沂茶芽山文康旅项目
(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
3
山东旭美尚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OSB研发生产项目
(年产OSB结构板30万立方米、植物纤维条板12万立方米)
4
临沂凯旋智慧健康养老中心项目
(设置养老床位3000张)
5
山东方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轻质建筑材料及其配套5000万米金属卡扣项目
(年产轻质建筑材料200万平方米、金属卡扣5000万米)
6
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与海绵城市系统部品构件生产项目
(年产预制方涵及综合管廊4万米、大型预应力桥面板2万米)
7
山东美屹诺家居有限公司互联网全屋家居私人定制生产销售项目
(年产全屋家具20万套)
8
绿爱小镇共享工厂建设项目
(100种休闲食品同时在线定制生产)
9
山东晟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7万立方米胶合板、1.5万立方米定制家居配套产品生产项目
(年产胶合板17万立方米、定制家居配套产品1.5万立方米)
10
山东中亿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4万立方米密度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年产密度板14万立方米)
11
山东欧普科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整体厨房、智能全屋定制、实验室家具系列产品项目
(年产整体厨房10万套)
12
路运港智慧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13
房德科创园项目
(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
14
绿天使智能环保设备定制产业化项目
(年产智能环保设备4.7万台〔套〕)
15
临沂丰华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装备智能智造定制产业化项目
(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
16
山东利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5G精密电子结构件项目
(年产高端精密电子结构件5万吨)
17
萨克米新天地高科技陶瓷项目
(年产陶瓷板700万平方米,高档骨质瓷、艺术瓷6000万件)
18
山东若尧特医食品有限公司特医食品建设项目
(年产特医食品2500万袋〔盒〕)
19
临沂市伟诚纺织有限公司功能化阻燃特种纺纱及研发项目
(年产功能化阻燃特种纱5000吨)
20
山东临沂国际金属生态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建设项目(一期)
(建筑面积90.7万平方米)
21
山东金秋阳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养老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
22
金科临沂智能制造科技城项目
(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23
山东万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福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年接待游客12万人次)
24
临沂大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吨智能化果蔬干燥生产线项目(一期)
(年产冻干果蔬2000吨)
25
临沂同仁老年托养中心项目
(设置养老床位520张)
26
山东华业表面科技生态示范园项目
(年表面技术处理6000万平方米)
27
东夷文化旅游项目
(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28
新鸿郯城木玩产业园项目
(年产高档木制玩具、工艺品1600万套)
29
山东粤海液晶显示面板OPENCELL生产项目
(年产液晶显示面板667万片)
30
五得利集团农业产业化项目
(年加工小麦140万吨,年产各类面粉98万吨)
31
山东粤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台电视、1万台智能交互一体机项目
(年产电视60万台、智能交互一体机1万台)
32
山东福长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原料药工厂项目
(年产原料药285吨)
33
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年供汽24万吨,年发电量23200万千瓦时,年供电量19929万千瓦时)
34
临沂宏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县医药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35
澳思柏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立方米人工智能高端家具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年产生态板16万立方米)
36
山东康派郯城中药科技产业园项目
(年产中药饮片5000吨、中药颗粒剂600吨)
37
鑫耀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项目
(年产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70万立方米)
38
山东金遨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气刹制动器总成项目
(年产气刹制动器120万只)
39
山东绿沃川智慧农业示范园设施农业项目
(年产草莓500吨、标准化水培蔬菜950吨)
40
临沂清源食品有限公司蔬菜深加工项目
(年加工蔬菜3万吨)
41
玖柒扬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猪产业一体化示范园区项目
(年屠宰生猪100万头)
42
山东国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预制混凝土构件30万立方米)
43
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年产食品添加剂50万吨)
44
山东丰基机械有限公司国机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汽车发动机连杆500万条)
45
山东普云智造时装有限公司普云时装智造工业4.0项目
(年加工救生衣、防寒服等服装2000万件〔套〕)
46
新天德年产50万吨生姜高效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姜类制品50万吨)
47
旭瑞年产10万件智能仪器仪表、1万套智能系统及5000架小型民用无人机项目
(年产智能仪器仪表10万件、智能系统1万套、小型民用无人机5000架)
48
威普斯橡胶输送带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
(年产橡胶输送带2000万平方米)
49
临沂鑫和花卉有限公司智能温室高档花卉种植项目
(年栽培高档花卉100万盆株)
50
山东中科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600吨溶菌酶、微生物益生菌及蛋黄粉项目
(年产溶菌酶100吨、微生物益生菌5000吨、蛋黄粉500吨)
51
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新型酶制剂建设项目
(年产新型酶制剂3.5万吨)
52
宝美隆(山东)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台(套)工程机械精密零部件项目
(年产工程机械精密零部件18万台〔套〕)
53
康森药业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各类片剂5亿片、胶囊4.5亿粒)
54
临沂昊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耐高温高硅氧玻璃纤维、60吨硅铝复合气凝胶纳米材料项目
(年产耐高温高硅氧玻璃纤维3000吨、硅铝复合气凝胶多孔纳米材料60吨)
55
界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小微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
56
山东佳沃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
(年加工肉类食品4.5万吨)
57
祎禾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物理改性胶凝材料产业化项目
(年产新型物理改性胶凝材料300万吨)
58
山东帅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物流园项目
(年存储鲜肉食品、有机蔬菜7万吨)
59
金凯电力高端仪表科技产业园项目
(年产高端智能水表200万台)
60
临沂市农丰农牧循环产业园项目
(年出栏肉鸭1600万只,年产有机果蔬3万吨)
61
中国(平邑)金银花健康产业园项目
(年加工金银花8000吨)
62
山东益农乳品加工及全产业链配套项目
(年产乳制品18万吨)
63
山东汇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20万平方米石晶无机地板项目
(年产石晶无机地板720万平方米)
64
京东云创科技产业园项目
(年处理网络订单7200万单)
65
山东辉煌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果罐头项目
(年产水果罐头1万吨)
66
山东高瓴家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套智能家具、2.6万立方米高档科技天然木皮、10万立方米纤维板及智能家居系统研发项目
(年产智能家具10万套、天然木皮2.6万立方米、纤维板10万立方米)
67
山东金增精密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水表仪表1000台、台钻10万台、机床附件30万只、工业机器人800台项目
(年产水表仪表1000台、台钻10万台、机床附件30万只、工业机器人800台)
68
山东保安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吨海洋水产养殖、畜禽养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项目
(年产海洋水产、畜禽饲料5000吨)
69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70
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
71
新时代药业现代中药产业化建设项目
(年提取中药材5000吨,年产中成药颗粒剂5亿袋)
72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中药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年提取中药材1.5万吨,年产中药口服液10亿支)
73
山东天元重工有限公司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生产项目
(年产镁合金卷板2万吨)
74
临沂昱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极细纤维水刺复合环保人造皮革基布项目
(年产极细纤维水刺复合环保人造皮革基布1000万米)
75
山东联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UFC(脲醛预缩液)项目
(年产脲醛预缩液200万吨)
76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生物制品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年产生物制品制剂冻干粉针1080万支、注射液3750万支)
77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二期)
(年产原料药200吨)
78
赫峰高端装备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人造石材智能设备生产线25条)
79
山东华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专用车装配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年装配专用车6000辆)
80
祥和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毛呢面料、服饰加工项目
(年产高档毛呢面料等6000吨)
81
蒙阴县农高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82
新凯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平方米环保装饰材料项目
(年产环保装饰材料4000万平方米)
83
孟良崮沂蒙精神教育培训中心项目
(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
84
滨海海上重要目标防御系统及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水下综合防御系统1100万平方米、轻量化导弹壳100万套)
85
临沂亿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耐火砖、30万吨耐火砖浇注料项目
(年产新型耐火砖10万吨、耐火砖浇注料30万吨)
86
山东四喜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军供食品、航空食品等食品加工项目
(年产高端食品10万吨)
87
山东弘元机械有限公司智能仪器仪表加工项目
(年产智能仪器仪表50万套)
88
临沂龙泽食品深加工有限公司年屠宰49万头生猪及深加工产业化项目
(年屠宰生猪49万头,年加工肉食品10万吨)
89
山东江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提取胆酸系列产品项目
(年产鹅去氧胆酸300吨、熊去氧胆酸200吨、胆酸200吨、胆红素10吨)
90
临沂瑞和食品有限公司肉禽屠宰加工项目
(年产肉鸡屠宰品15万吨)
91
山东金宝诚管业有限公司精密特种合金钢管生产项目
(年产精密特种合金钢管50万吨)
92
临沂蛟龙通用机场项目
(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
93
山东金泰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码垛机器人项目
(年产码垛机器人1000台)
94
临沭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楼、放疗核医学感染综合楼项目
(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95
临沂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磁电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
96
天元绿色建筑科技生产项目
(年产预制混凝土构件36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10万吨)
97
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000辆新能源客车建设项目
(年产新能源客车5000辆)
98
山东高速鲁南高新物流产业园项目
(年物流处理量287万吨)
99
波澜健康科技智能电子项目
(年产智能电子健康产品2000万件)
100
山东凯通电子有限公司高端电子元部件及电源项目
(年产高端磁性电子元部件及电源产品15亿件)
101
山东海印德印刷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令高档数字印刷品建设项目
(年产高档数字印刷品150万令)
102
临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屠宰加工项目
(年加工肉鸡17万吨)
103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元路桥仓储基地项目
(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
104
甘李药业临沂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德古胰岛素原料8吨、制剂2亿支、胰岛素注射笔25亿支)
105
山东益诚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比例伺服液压阀及液压缸生产项目
(年产液压阀20万件、液压缸90万件)
106
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临沂数字供应链产业城项目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107
山东力诚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食品加工项目
(年产食品5万吨)
108
临沂沂蒙云谷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
109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110
山东恒上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玻璃升降器项目
(年产汽车玻璃升降器150万套)
111
山东安瑞泰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
112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4亿粒通心舒胶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年产通心舒胶囊2.4亿粒)
113
山东旭辉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SMMS无纺布、淋膜布、医用无纺布制品生产项目
(年产无纺布、淋膜布等2.65万吨)
114
临工集团新兴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115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项目
(年产优特钢材290万吨、生铁300万吨)
116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年产270万吨优特钢项目
(年产铁水231万吨、钢水270万吨、棒材210万吨)
117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高端不锈钢工程项目(一期)
(年产不锈钢铸坯70万吨)
118
山东永安昊宇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无缝钢管项目
(年产无缝钢管120万吨)
119
山东金泉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智能仪表100万只)
120
临沂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
121
临沂启阳国际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二期)
(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
122
S229沂邳线孔家湖至谭家峪子段改建工程
(一级公路31千米)
123
G518日定线莒南绕城段改建工程
(一级公路17.7千米)
124
5条国省道大中修项目
(一级公路57千米,二级公路114千米)
125
临沂综合保税区铁路物流专用线建设项目
(铁路专线10千米)
126
兰陵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项目
(全长1171千米)
127
沂南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路网提档升级项目
(全长143.6千米)
128
平邑县蒙山路、万寿路、三和路道路工程
(全长22.2千米)
129
鲁南高铁莒南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4874平方米)
130
临沭朱村沭河大桥及引线工程
(全长6.1千米)
131
小青龙、玉屏风等系列经典名方异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年产糖浆剂3000万瓶、口服液1亿只、散剂1亿袋、片剂12亿片)
132
临沂临港疏港铁路工程
(铁路25.4千米)
133
山东如通铁路货运有限公司专用线工程
(铁路6.5千米)
134
山东临沂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送出工程
(扩建500千伏沂蒙站,500千伏线路2×36.3千米)
135
山东临沂沭河(莒南)500kV输变电工程
(新增主变容量2千兆伏安,500千伏线路2×76千米)
136
山东智圣-沭河-巨峰500千伏送出工程
(500千伏线路2×100千米)
137
沂南电网新建工程
(年供电量9.5亿千瓦时,各类线路共352千米)
138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重组抗CD20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原料项目
(年产重组抗CD20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原料270千克、注射剂270万瓶)
139
蒙阴县新建热电联产项目
(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年供热量359吉焦、供电量2亿千瓦时)
140
沂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
(大型)
141
郯城县老沭河重兴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中型)
142
郯城县沂河马头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大(2)型)
143
莒南县浔河铃铛口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大(2)型)
144
临沂市沂蒙路下穿兖石铁路立交桥工程
(全长1.17千米)
145
临沂火车站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146
临沂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
(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
147
临沂市高铁片区道路(永安路、圣城路、圣城三路、圣城四路、圣城五路)工程
(全长13.2千米)
148
临沂市陶然路快速路建设工程
(全长14.4千米)
149
通达南路拥堵和积水点改造工程
(全长1.8千米)
150
南外环西延工程
(全长6千米)
151
沂河路西延工程
(全长3千米)
152
金雀山路西延工程
(全长7.8千米)
153
沭河路(西安路至兰州路段)工程
(全长1千米)
154
重点积水点治理(鱼梁沟东段)工程
(排水箱涵1千米,明渠2.5千米)
155
临沂市高新区龙湖公园人防工程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156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工程
(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157
临沂市河东区中昇大街人防工程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158
临沂城第二水源项目
(日处理能力20万吨,管线49.2千米)
159
北京东路提升改造工程
(全长4千米)
160
北京路沂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工程
(主桥双向10车道,两岸立交全互通改造)
161
临沂综合保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道路9千米,管网18千米,绿化18万平方米)
162
兰山区西城板材产业区提升改造—兴业路建设项目
(全长22千米)
163
临沂市黄白河路(南京路至长春路)工程
(全长3.6千米)
164
临沂市沂蒙南路工程
(全长13.5千米)
165
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
(全长24千米)
166
沂水城投盛源水务有限公司西城水厂建设项目
(日处理能力10万吨,管线14.5千米)
167
沂南县城区供排水综合改造项目
(供水管道、雨水管、污水管等111千米)
168
蒙阴县古城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
169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网工程及积水点治理改造项目
(排水管道、方涵14.1千米)
170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桥梁工程
(全长12千米,改造危桥2座)
171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市政道路项目
(全长3.8千米)
172
2020年直管绿地灌溉工程、口袋公园等7项工程
(建设绿地灌溉工程、橡胶坝设备更换工程、阳光沙滩洗沙等)
173
兰陵县东城新区柞城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
(占地109万平方米)
174
兰陵县会宝岭水库城乡供水工程开发区净水厂建设项目
(日处理能力9.6万立方米)
175
沂水县庐山污水处理厂项目
(日处理污水3万吨)
176
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177
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日处理污水3万吨)
178
兰山区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程
(涉及226个村、27.8万人)
179
罗庄区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程
(涉及47个村、7.1万人)
180
沂水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管道1.7万千米,入户18.3万户)
181
沂水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
182
沂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扩建水厂3座,城区供水主管道45.1千米,农村供水管道6487千米)
183
平邑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程
(新建水厂2座,改造水厂4处,铺设水管224千米)
184
费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程
(新建水厂1座,改造、扩建水厂3座,供水主管网13千米)
185
蒙阴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程
(新建水厂1座,改造水厂2座,管线785.4千米)
186
莒南县坊前镇岳河新村等22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整治农用地4.7万亩、农村建设用地557亩)
187
临沭县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工程
管线224千米,入户6500户)
188
临沂朴园小学长沙路校区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189
临沂第二中学北校区
(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
190
临沂康养护理中心
(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
191
临沂居家养老中心
(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
192
临沂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一期)
(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193
临沂市奥体中心
(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
194
临沂十二中育新校区教学综合楼
(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195
山东省临沂第四中学西校区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
196
临沂滨河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197
盛能湖片区中小学项目
(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
198
临沂市军民融合军粮保障创新示范工程
(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
199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200
临沂市振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临沂官庄片区小学新建工程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01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杨集分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202
兰陵县人民医院东医疗区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
203
兰陵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
204
沂水县人民医院(西院区)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21.9万平方米)
205
沂南县综合实训基地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206
平邑县综合档案馆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207
平邑县新高中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208
费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09
费县老年养护院项目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210
山东天泽康养服务项目
(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211
莒南县人民医院临海新城分院
(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212
临沭县委党校新校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
213
临沂第二十八中学项目
(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
214
临沂第二十九中学教学楼、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4.5平方米)
215
临沂第三十中学改扩建项目
(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216
临沂阳光国际肿瘤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二期)
(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
217
沂蒙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
218
临沂铁塔5G网络建设工程
(新建基站500个,升级改造基站4500个)
219
临沂移动5G无线网工程
(新建基站2400个)
220
临沂联通5G无线网工程
(新建基站1600个)
2020年全市重大准备项目名单
1
山东欢哥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密度板项目
2
山东鸣瑞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食品级个性化包装智能制造项目
3
中慧(临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套)智能终端设备项目
4
天河消防、抢险救援车辆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
5
临沂传化智慧产业园有限公司临沂传化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
6
优星欧派年产8000万平方米高档纸面石膏板项目
7
临沂鲁苏钢贸中心项目
8
阿里申通智慧电商科技园项目
9
临沂安丰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安丰不锈钢材市场建设项目
10
临沂市河东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11
云杉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美菜网临沂纳维亚一号项目
12
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孵化器项目
13
临沂智造城置业有限公司小微产业园项目
14
鲁锟金属层状结构复合材料项目
15
山东食益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肉类冷冻调理品、3000吨肉禽鱼类休闲食品、1500吨冷冻米面项目
16
山东汇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代农业园项目
17
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三聚氰胺、包装新材料配套项目
18
山东卫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摩擦材料项目
19
沂南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
20
山东丰乔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华东服务中心项目
21
临沂九州天润中药饮片产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道地中药饮片加工项目
22
山东宸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超强植物纤维条板生产项目
23
山东泰森日盛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家居智能制造项目
24
沂蒙乡村振兴学院项目
25
山东由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套专用焊接机器人及20万套专用汽车配件项目
26
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病房楼建设项目
27
鑫海年产380万吨高端不锈钢项目
28
山东太宝龙数控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29
山东劲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4亿安时动力锂电池项目
30
临沂恩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科技人才港A区项目
31
中交(临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
32
山东新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出版传媒小镇建设项目
33
临沂山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挖掘机、装载机结构件生产线及农机配套结构件生产线项目
34
临沂凯德电气有限公司年产6.5万台红外热像仪、红外测距仪系列产品项目
35
斯泰重工新能源纯电动轨道机车及工程机械研发制造与销售项目
36
山东泉裕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挖掘机四轮一带生产项目
37
临沂临虹无机材料有限公司运用陶瓷离子膜技术制造高纯氧气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38
临沂市安福电子有限公司电子消防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39
临沂市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
40
临沂市中医医院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项目
2020-04-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建设计划的通知2020-04-03临政字〔2020〕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建设计划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46号),确定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3个,总投资3.3亿元,2020年计划投...
临政字〔202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建设计划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46号),确定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3个,总投资3.3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2.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51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项目:总投资16347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16347万元。主要建设13668平方米的仓储库、综合服务与应急指挥用房、维修车间、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临沂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总投资15121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2.9万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病房楼。
三、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罐车、气瓶检验检测站(二期):总投资1772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1066万元。主要建设1.14万平方米的车间、附属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
附件: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建设计划表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非城建类)建设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体
建设
地点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开工竣工时间
项目总投资
2020年计划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合计
市级财政直接投资
投资
补助
自筹资金
合计
33240
22413
6518
15495
400
1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项目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兰山区
新建
主要建设仓储库、综合服务与应急指挥用房、维修车间、其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3668平方米。
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16347
16347
2052
14295
2
临沂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
市民政局
河东区
新建
主要建设综合业务楼、病房楼等,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
15121
5000
3800
1200
3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罐车、气瓶检验检测站(二期)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
河东区
新建
主要建设车间、附属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规模11400平方米。
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
1772
1066
666
400
2020-04-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2020-03-31临政办字〔2020〕23号兰山、罗庄、河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安交警部门要优化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审批,范围由建成区延伸到兰山、罗庄、河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确保实现“点对点”审批。同时,...
兰山、罗庄、河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优化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审批,范围由建成区延伸到兰山、罗庄、河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确保实现“点对点”审批。同时,审批路线要尽量避让村庄、学校等重点区域。
二、城市管理部门要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审批的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利用车载GPS定位等技术加强监管,对违反《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渣土运输车辆,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三、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管理,对违法违规的按照规定进行信用积分惩戒,直至取消严重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及运输企业备案资质。
四、城市管理部门要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搞好衔接配合,对渣土运输企业处置点是否符合资源化利用要求等建筑垃圾处置条件、污染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加强现场勘验,达不到处置标准的要运送到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2020-03-3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的通告2020-03-29临政字〔2020〕31号为加快高铁片区开发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2018年3月份冻结通告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冻结范围主要包括沭河路以东、长春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茶山十路和高铁沿线以南,共25平方公里。涉及兰山区白沙埠镇26个村,分别是: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
临政字〔2020〕31号
为加快高铁片区开发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2018年3月份冻结通告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主要包括沭河路以东、长春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茶山十路和高铁沿线以南,共25平方公里。涉及兰山区白沙埠镇26个村,分别是: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东朱阜村、西朱阜村、卧茨村、尤村、李村、毛村、孟庄村、马合庄村、玩花楼村、白沙埠社区、十字路村、贾家村社区、大姜村、小姜村、义和官庄村、朱潘社区、乔湖村、大墩村、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双湖村、西安静村、东安静村、诸葛城社区;涉及柳青街道3个村,分别是:双庄村、刘家庄村、新官庄村。
二、冻结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19日止。
三、冻结内容
(一)未经依法许可,严禁新建、扩建、改造房屋及其附属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暂停审批办理有关房屋、设施建设项目。
(二)所有房屋不得突击加层、装饰、改变用途和性质;暂停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租赁、抵押(含房屋的买卖、置换、赠予等)以及用途和性质的变更。
(三)不得突击改变用地现状(如改土、改田、改鱼池或改专业菜地等)。
(四)不得突击种植果树、林木或抢建苗圃等设施。
(五)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常住人口迁入、现有居民分户手续。
(六)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暂停核发企业工商登记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四、有关事项
(一)冻结期限内,违反上述规定突击建设的房屋等设施和抢种的树木苗木等,征地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冻结期限内,因特殊需要确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向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政府予以审批。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2020-03-29


